失去肩章的軍服是個恥辱,這是已經遠遠超越了仇恨的東西,是一個軍人對另一個軍人,一支軍隊對另一支軍隊的留下的恥辱,這種恥辱,必須要用同樣的手段來洗刷。
老遊說的對,一個好的狙擊手,並不僅僅是槍法打的好,而是要正確判斷出敵人在思考什麼,隻有預測了敵人的行動,才可以預測敵人的位置,否則即便槍法再好,也僅僅是打死靶的笨蛋。
鄭翌此刻有種熱切的想法,想知道連長是怎麼想的,他是怎麼知道老遊隱藏在那裏的,為了這點,鄭翌要留在這裏,重新模擬連長之前的行動。
尋著火箭彈一路留下的痕跡,鄭翌很快來到一百米外一的處草叢裏,這裏,火箭彈留下的燒灼跡象清晰而明顯,顯然,連長就是在這裏發射的火箭彈。
一股刺鼻的硝煙味隨著淡淡的微風緩慢的飄蕩在周圍,在這硝煙之中,似乎還攙雜著一股奇怪的味道。
這是什麼味道,鄭翌仔細的聞著,分辨著,很快,他的眼前一亮,明白過來——血腥味,順風的關係,老遊那邊吹來的微風將血腥味一齊帶到這裏,那麼,之前老遊的暴露,莫非和——
是的,確實是,之前老遊的腿受過傷,傷口僅僅經過簡單的處理,可在強急行軍十餘公裏後,傷口肯定再次迸裂,那麼,敵人一定是依靠林風帶來的血腥氣息,大略的知道了老遊的位置,隨後才用火箭彈對他進行了概略殺傷。
可是,敵人是怎麼隱藏自己的蹤跡,沒有被發現的呢?鄭翌發誓,之此前他根本沒發現那怕一絲一毫的敵人的蹤跡。
“嘩啦!”在鄭翌仔細尋找著草叢中敵人留下的痕跡時,腳下忽然傳來一聲清脆的金屬碰撞聲,若非仔細聽,幾乎要被忽略過去。
鄭翌低頭看去,立刻發現一顆子彈殼躺在草叢之中。信手拿起一看,鄭翌的腦子裏忽然閃過一道靈光。
這是一枚12.7高射機槍的彈殼,從尾部的底火可以看出,子彈並非是被槍機擊發,而是另外一種尖銳的東西。眼見於此,鄭翌立刻低下身子在草叢中尋找起來,很快的,他就在另外不遠的地方找到了他想要找的東西。
沒錯,就是這個,如果不出鄭翌預料之外,敵人就是依靠這個隱藏起自己跑動時的聲音。
一根小小的彈簧,和一隻鐵釘,正確來說,在這外麵還應該有一根簡易的套筒,所有這一切構成的就是一個簡單的激發裝置,一種可以發射子彈的小機括。
這種簡易的小機關在陣地戰中曾經被越軍廣泛使用,加裝了子彈的套管,一旦被人踩上,可以輕易的打穿腳麵甚至大腿,威力完全可以匹敵一枚反步兵跳雷。當初越軍為了防止我軍發動衝鋒,曾經在前線廣泛設置這類機關,讓鄭翌沒想到的是,這種曾經很熟悉的小東西,竟然在這裏又見到了。
看來對方應該是用香煙或者是草撚一類的東西作為簡易的定時器,控製了這東西的發射,也正因為如此,之前的子彈才會那麼沒有準頭,完全如同無的放失一樣。
而後敵人在尋找老遊的過程中忽然聞到了一股血腥味,所以概略的向前方發射了一枚火箭彈。
所有的線索被掌握後,鄭翌的腦海裏已經清晰勾勒出一個老謀深算的敵人,怎樣冷靜的,巧妙的安排好了這一切的景象。
老遊死的冤嗎?鄭翌不知道,鄭翌隻知道,敵人占據了天時地利人和。不過,戰爭中,無論運氣站在誰後麵,都是無可抱怨的事情,因為不論雙方之間的差距有多麼巨大,真正較量中所比試的,永遠都是勇氣,信念,和決心。
老遊或許早已經預料到自己會犧牲,可即便是這樣,他卻沒有退縮,沒有逃避,他做了一個軍人該做的選則,迎麵去麵對,明知不可戰而為之一戰。從這個角度看,鄭翌知道,老遊輸的一點也不丟人。
擦了擦手中被硝煙熏的漆黑的56半自動步槍,被油浸過的槍托立刻閃過一絲柔和的黃光。在小心的檢查了一下子彈袋後,鄭翌背起步槍,尋著隊長等人離開的方向,向遠處走去。
茂密的草叢中,露水隨著走動不斷滴落,讓原本潮濕的腳掌更添一絲悶熱。按照老遊的指示,鄭翌不斷改變著自己行動的路線,並在確定沒人跟蹤後,急行軍向預先告之的地點跑去。
前後幾個小時的路程差,讓趕路變成一件枯燥的事情,一直到天完全黑下來之後,鄭翌才在指南針和地圖的幫助下來到隊長交代過的集結地點。
“誰,口令!”黑夜的叢林裏,完全無法看見聲音傳來處的景象,所以聽到喊聲,鄭翌連忙端起武器,警惕的躲在一棵大樹後麵。
“我,鄭翌。”匆忙中,隊長並未交代口令,所以鄭翌隻能試探著喊道。
“鄭翌是你嗎?我是猴子。”聽到鄭翌的回答,對麵立刻傳來猴子興奮的喊聲,聽到喊聲,鄭翌連忙從藏身地跑出來,循著聲音跑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