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飛的眼眶忽然濕潤了,一字字地答道,“從現在起,我就不再是一個人了。”
在武昭縣有一個古老的婚禮風俗,新郎要徒步背著新娘走上一裏路以上,一直把新娘子背進家門。不管新娘子前麵是坐板車、馬車還是汽車,但進新郎家門的那段路,一定要由新郎倌親自把新娘子背進去。因為從那一刻起,四條走路的腿就變成了兩條,男人從此要背負起女人的一生,背著她走到白頭,走完一生一世,一直走向生命的終點。
而現在,卻是丁詩晨背著範飛走向了離別的三岔路口……
“嗯,從今天起,我就是你的人了。”聽了範飛的話,丁詩晨微微一笑,柔聲說道。
“詩晨,你今天背了我一回,我也就欠了你一回。你放心,這筆債我會還的。總有一天,我會開著寶馬,腰纏萬貫地來接你,然後把你背進我的家門!”
範飛忽然從丁詩晨的背上掙脫下來,將丁詩晨緊緊地摟在了自己的懷裏,在她耳旁輕聲說道。
“腰纏萬貫……喂,你好俗耶,你的終極理想就是當個暴發戶麼?”丁詩晨忍不住笑了,“你知不知道一千文是一貫,一貫有八斤,一萬貫就是八萬斤,你腰上能掛得下嗎?”
寶馬車,腰纏萬貫,這些對於丁詩晨來說都是浮雲,她早就不稀罕了。隻是在範飛的心裏,便固執地認為這些他沒有的東西,就是橫在他和丁詩晨之間最大的障礙。
腰纏十萬貫,騎鶴上揚州,這是窮小子們永遠的夢想,也是小農意識心目中的最高境界,但就像丁詩晨說的那樣,他們甚至想象不出一萬貫銅錢掛在腰上會是個什麼情形。
窮小子和富家女之間最大的悲哀,莫過於窮小子畢生所追求的東西,卻是富家女一出生便不再稀罕的玩藝。
“對,我就是要當個暴發戶,我就是要把一萬貫銅錢全掛在身上!我現在一無所有,沒權力讓你跟我走,但總有一天,我會有很多很多的錢,多得讓你爸爸都羨慕我,再也不敢攔著我!我……我要用錢砸昏他!”聽了丁詩晨的取笑,範飛卻沒有絲毫動搖,堅定地答道。
丁詩晨臉上的笑容愈發燦爛,眼眶裏卻霧蒙蒙的一片,她仰著頭,靜靜地看了範飛好一陣,才輕聲說道:“好,我等著那一天。”
說完這句話後,丁詩晨便牽著範飛的手,和他一起走完了最後幾級台階,然後鬆開緊握著範飛的手,獨自走向路旁那輛早已在等著她的奔馳房車。
四個黑衣大漢垂手站在車旁,同時對著丁詩晨微微鞠了個躬,卻沒有說話。
丁詩晨微微點了點頭,也沒有吭聲。她的腳步有些遲疑,仿佛不是要去坐車,而是去坐牢。
那輛銀色的房車很高,外型很有些奇特,是範飛從來沒有見過的車型。他不知道這輛車到底能值多少錢,隻知道這輛車一定很貴很高檔。如果他不利用潛能去賺錢的話,這輩子不吃不喝或許都買不起。
我要賺錢,賺很多的錢,賺十輩子都花不完的錢……看到這輛車和這些保鏢,看到這富貴逼人的一幕,範飛忽然覺得有一股熊熊烈火在心中燃燒著,仿佛麵對著一個麵目猙獰的敵人。
以往他一直想著要多賺點錢以改善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但賺錢的欲望從來沒有這麼迫切過,也從來隻敢去想一個叫作小康的玩藝。而現在,他的內心正在悄然地發生著巨變,一個叫做野心的東西,開始迅速地在他心中生根,發芽,然後怒放。
“詩晨,總有一天我會腰纏萬貫!我會買一百輛比寶馬還寶馬的車,組成車隊來接你!”範飛忽然捏緊了拳頭,在丁詩晨身後大聲嚷道。
聽到“比寶馬還寶馬”這幾個字,那幾個保鏢都是臉色古怪,一副想笑又不敢笑的樣子,憋得很辛苦。
範飛以往從不關心汽車那些離他很遙遠的東西,所以他現在還是一隻井底的蛤蟆,並不知道這世上還有什麼車子比寶馬更好,也不知道一百輛好車組成的車隊究竟能不能打敗丁易,他隻知道,眼前這個女孩是個好女孩,比什麼寶馬之類的東西還要珍貴許多,值得他用一生去嗬護。
“以後別說腰纏萬貫這四個字了!俗,讓人笑話!”丁詩晨回過頭來白了他一眼,然後快步地跑了起來,一直跑到奔馳房車前,飛快地鑽到了後座裏。
在保鏢為她關上車門的那一刹那,她忽然緊緊地捂住了臉,肩膀輕微地顫動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