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司機師傅說了地址,司機師傅立即發動出租車,像牌坊街派出所的方向駛去。
我往車背上一靠,稍稍喘了一口氣,放鬆下來,這才意識到已經過了下班時間好長時間,往所裏返也是條件反射,根本沒思考現在回所裏有什麼意義。
本來派出所參與屬地刑事案件,隻是一個輔助作用,我這麼主動是不是會顯得太過積極?猶豫了一秒鍾後,我告訴自己抓住“壞人”才是做重要的。
我這個實習的小警員,該先把這個發現告訴誰呢?最直接的是告訴主管此案、並且一直有聯係的田老師,但這樣有點有往區分局鑽的嫌疑;那先打給主管所長?也拿捏不好是該打給“老大”田所,還是一起為此案出警的路所?這個也算是初入“職場”的難題吧。
突然,我想到了最優解,先打給我的郝師傅,問問所裏遇到類似的事情,該先找誰。
想罷,我在手機通訊錄裏翻到郝師傅的電話號碼,撥了過去。
電話很快接通了,郝師傅很意外這麼晚了還打給他,我也沒有太過寒暄,就把我晚上的新發現告訴了郝師傅,並詢問他我該把我的發現先和誰溝通。
郝師傅了解了我打電話的目的,也沒有猶豫,在表揚了我一句之後,告訴我應該先找帶隊去現場的主管領導,因為他會作為這個轄區案件,或事故的首問負責人。
隨後,郝師傅又給我介紹說田所是主管所內整體事務的領導,尤其是黨政、人事的部分,對於具體案件,還是由分管的副所長負責,如果直接找田所,還真有被指摘為想表現自己,雖然牌坊街派出所內部風氣很團結,但我作為新人,理清楚辦事的調理,對未來的發展會很有利。
對於郝師傅的教導,我自然句句記在心裏,在感謝自己的師父之後,稍稍冷靜了一下,並在心裏默默盤算了一下該怎麼說,就給路所撥通了電話。
電話接通後,我聽到了從聽筒中傳來的警笛聲,很顯然,路所正在出警中。
在市區內,為了不擾民,我們盡量不使用警笛,隻打開警燈,就足夠提示前方車輛和行人,讓他們及時避讓了,偶爾經過路口的時候,會鳴兩聲警笛示警。
路所那邊連續、緊促的警笛聲,說明路所出警的這個警情十分緊急。
我用剛才在心裏盤算好的最簡潔、清晰的幾句話,就向路所說明了我的發現和想法。
路所聽後很興奮,和郝師傅一樣,狠狠地表揚了兩句,並說馬上就和分局刑警隊的同事聯係。
但就要掛電話的時候,路所突然問我:“對了,你說你正打車趕回所裏,現在到哪兒了?”
本來我以為對諦景小區溺斃案的新發現是今天最值得炫耀的事情,但路所這一句問話,帶著我第一次直麵一個生命的生死,確切的說,一個生命的生死掌握在了我的手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