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蓄水(1 / 2)

我把自己的猜想講給了田老師。

“那會不會是犯罪者先把池水運回家,放到浴缸裏,等待作案時機,待實施完犯罪行為,造成死者死亡之後,肺內的溺液成分和景觀池內池水的成分相同?”

“那犯罪分子可真夠處心積慮的。”田老師回答了我的問題,“要將一個人嗆死,需要其口鼻完全浸入液體中,並且保持較長時間,否則人體會應激性地誘發咳嗽,把水咳出去。”

“那多運幾次唄。”

“小何同誌,你給飲水機換過水桶嗎?”

“換過,”我回答道,“我知道您想說什麼,那一桶水確實夠沉的。”

“對呀,要把一個浴缸,哪怕是一個小小的浴缸想要蓄水蓄到能淹死人,至少得十幾桶飲水機使用的大桶水。”田老師接著反問道:“不管你用什麼工具,我讓你拿著去景觀池打水,你去不去?”

“不去!”我斬釘截鐵地說,“讓別人看家還以為我是穿越過來的呢,不會用自來水,還到池子裏挑水吃。”

“哈哈,對呀。”我的回答逗笑了田老師,“更別說你得運上來好多水才夠,要不被人看見,並引起注意,那可就稀奇了。”

“如果螞蟻搬家,細水長流的運呢?”

“浴缸和池水的大環境不同,你螞蟻搬家一趟一趟的運,得運好幾天吧?那先蓄進浴缸的水中微生態就會改變,我在檢驗的時候就會發現與池水的相異性,所以檢驗結果並不支持螞蟻搬家的這一方法。”

“那我拿一大號塑料袋,把人腦袋套進去?”

“行,想象力不錯,真幸運你這小子是進派出所當警察,不是被抓進去的,這作案手段張口就來。”田老師苦笑一聲,“這個方法還是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不管是用大塑料袋,還是用個大桶,隻要被害人因為深度昏迷徹底失去反抗能力就可以。”

一聽田老師這話,我又來了精神。

“醉酒可以達到這個徹底失去反抗能力的深度昏迷程度嗎?”

“醉酒可以間接讓人失去反抗能力,”田老師也算是給予了肯定的回答。“醉酒能夠讓人進入深度睡眠,同時麻痹神經,讓人的反應變慢,但是人體並不會喪失原有的應激反應能力。”

“這個是什麼意思?”我問道。

“如果一個醉死過去的人被一個裝滿水的袋子扣到了頭上,哪怕是在深度睡眠中,也會用手去扣袋子,換做水桶的話,也會用水拍打桶壁,或者四處亂摸,這些死前動作,我都會在檢驗時,通過觀察手指和指甲發現端倪。”

我追問:“那為什麼還會有人醉酒後,在床上被自己的嘔吐物嗆死呢?”

“剛才我說了,醉酒可以間接讓人失去反抗能力。”田老師回答,“醉酒者嘔吐後,又把嘔吐物吸進氣管,都會觸發劇烈咳嗽,一般清醒的人、或者被酒精麻醉的程度不深的人,就會馬上翻身,而醉酒程度很深的人,身體被麻痹,無法協調地完成翻身動作,此時如果他們是側臥睡姿,就沒什麼問題,如果是仰臥睡姿那就很危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