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誣蔑!無恥的誣蔑!”與曼莫漢.甘地同樣對外麵的局勢發展一頭霧水的印度人民黨主席萊克斯曼此刻分明感覺到自己已經陷入了國大黨和印度軍隊所精心設計好的雙簧之中,進入新德裏的印度陸軍根本沒有和自己有任何的聯係,唯一的解釋隻能是國大黨早已事先精心設計好了這個局,在此刻發動將人民黨的勢力一網打盡。所有人民黨的議院揮舞著手中的拳頭和任何可以使用的“武器”圍成一個人牆將黨主席萊克斯曼保護在中央,對抗著步步緊逼的度國家安全警衛大隊士兵。刹那間議會大廳內劍拔弩張,對峙局勢隨時可能爆發成流血的衝突。但就在此時議會大廳的廣播卻恰如其分的響了起來。
“這裏是印度國家廣播電台,現在播發印度國家緊急狀態委員會主席、印度總統阿卜杜勒.卡拉姆先生的講話……。”這個聲音一響起短暫的緩和的場內混亂的局勢,雖然在曼莫漢.甘地看來有著深厚人民黨背景的印度總統阿卜杜勒.卡拉姆無疑是人民黨的幕後領導,此刻他的現身很可能是圖窮匕現的最後一擊,不過人民黨方麵卻多少鬆了一口氣,至少他們知道自己並非走投無路了。至少雙方在此刻還能安靜下來聽一下究竟印度這位名義上的最高領導人在這個尖峰時刻會說些什麼。
印度總統是國家第一公民,月薪5萬盧比,任期五年,離任後之還可以拿到每月2萬5千盧比的養老金。印度政府上至總理下到小科長,所有活動一律乘座那種白甲殼蟲一樣的國產“大使牌”轎車,而總統專車卻是德國奔馳轎車。總統府是印度最輝煌氣派的建築,占地400英畝,僅草木和房屋維護費每個月就要耗資10萬盧比。在印度北部的避暑勝地西姆拉和南方的海德拉巴還有兩座總統行宮。不過印度總統的權力卻很多時候都隻是象征性的。
印度憲法規定,聯邦之行政權屬於總統,但又規定設立總理為首的部長會議在總統行使職權時協助總統。印度的行政實權掌握在以總理為首的部長會議手中。印度憲法中雖無內閣的設置,但它卻是部長會議的領導核心,一切重要的政策由內閣製定和執行。內閣是印度國家機器的軸心,而總理又是內閣的主宰,內閣的一切活動是在總理領導下進行的。所以在國大黨在議會占據優勢,獲取了組閣的權力之後,印度總統在大多數時候都無權過問國家的具體事務。
但是根據印度憲法第52和53條款規定,印度總統仍是國家首腦和軍隊總司令,總統有權解散政府,實行總統管理,在大選僵持不下的情況下總統有權指定政黨組閣。這意味著總統在關鍵時刻將會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特別是在宣布緊急狀態的情況之下。印度憲法規定,當總統認為存在著以下三種情況中的任何一種情況時,他有權在全國或部分地區宣布緊急狀。第一種是發生戰爭、內部騷亂或外來侵略,以致威脅到印度或其部分的領土安全;第二種則是某邦不能按照憲法進行日常工作之時:第三種而是聯邦或某邦的財政穩定與信用受到了威脅。當印度出現上述三種情況下的任何一種時總統都可以宣布進入緊急狀況,接管印度政府的全部職權,實行“總統治理”。
不過這一切本不在曼莫漢.甘地的憂慮之中,雖然以上三種情況差不多同時出現在此刻的印度身上,但是在印度這樣一個民族文化差異甚大的國家裏,總統候選人的籍貫、種姓和宗教信仰十分重要。黨派關注的並不是候選人將來能否擔負起總統職責,而是其在特定背景下呈現出來的映像—他應該是一個什麼樣的人物。至少在本界總統的任期之內,曼莫漢.甘地可以斷定阿卜杜勒.卡拉姆不具備擺脫自己獨立治理印度的能力,理由很簡單他雖然擁有頗高的聲望,但一個信奉伊斯蘭教的穆斯林是不可能獲得數億印度教徒的真正支持的。
早在本界總統的選舉開始之前,印度各黨派在物色候選人時,國大黨5月就看好印度前總統納拉亞南,希望他尋求連任。這一消息很快傳到人民黨的耳朵裏,人民黨明確表示納拉亞南不能連任。人民黨則認為副總統坎特是一位合適人選,可當他們內部協商時,又聽說國大黨表示支持副總統坎特競選。這個消息又讓人民黨十分掃興,認為讓國大黨占了上風。人民黨不得不重新開始物色新的人選。這一次他們推出了馬哈拉施特拉邦邦長亞曆山大。沒想到,這個名字在聯盟內部引起了很大爭議。最終人民黨提出了讓享有極高聲望的“導彈之父”阿卜杜爾.卡拉姆博士來競選,並最終戰勝了國大黨所推選的印度自由解放運動的先驅拉克什米.薩格爾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