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三十六 殉葬品中的幹屍(1 / 2)

隻不過,我親愛的法師喲,你現在才收起來,是不是太晚了?

別人不知道,但陸淵可是一清二楚,這觀音禪院中的老和尚金池,那可不是個好貨色。

貪婪,是一個非常適合他的詞語。

如果再要加一個的話,可能是:狠毒。

何以見得?

原著中有那麼一句話:若說袈裟,似我等輩者,不止二三十件;若論我師祖,在此處做了二百五六十年和尚,足有七八百件!

一般的和尚需要這麼多袈裟幹什麼?

其實就像是唐僧這樣在大唐境內頗有名望的得道高僧,總共也不過就兩件袈裟而已:一件是唐太宗禦賜的五彩織金袈裟,一件是觀音菩薩給的錦襴異寶袈裟。

或許還會有其他的,但絕對不可能和他歲數相當,更別說是歲數的三四倍了!

再者,僧侶的袈裟,在早先也叫糞掃衣,用的原料極其簡陋,基本上隻是一些破布。這些破布或來自墓地,或是在大街上、垃圾場撿來的。

後來佛陀也允許信徒供養僧伽布料,不過要先把它剪成幾塊,然後縫在一起,為的是要減低它的價值,減少僧人的貪染。

穿這樣的衣服除了表示僧侶過的是一種簡樸的宗教生活外,還有揀別外道的用意。因為當時其他教派的苦行者,有的穿著樹皮或草製成的衣服,有的穿用毛、羽絨或鹿皮製成的衣服,甚至有的人一絲不掛。

佛陀不僅不主張縱欲的行為,也不提倡上述極端的苦行,因為他從經驗裏得知這種苦行對解脫並沒有任何助益,而糞掃衣能夠去除比丘對外在物質的貪欲,又足以達到遮蔽身軀、保護身體,防禦冷、熱、蚊、蟲、風等的功能。

它毋寧是當時一種最好的、最簡便解決穿衣問題的方法。

是以,一般規定僧人隻能擁有三衣──安陀會、鬱多羅僧和僧伽黎。

安陀會是五條布縫成的中宿衣(下衣),鬱多羅僧是七條布縫成的入眾衣(上衣),僧伽黎是九條乃至二十五條布縫成的大衣。三衣之外加上僧隻支(覆肩衣)和涅盤僧(裙子)則成五衣。

後來,僧衣傳入東土後,有了較大的改變,但歸根結底,這也不過是一種用來約束僧人、但又提供最基礎生活保障的物件。

正常的僧人,有那麼一兩件,已經足夠了。

然而這金池長老,卻擁有整整七八百件!

光是裝這些袈裟的櫃子,就用了整整十二個!

就這種作態,哪裏還有什麼僧人的樣子?

此外,再往深處想:這些袈裟,真的都是他自己做的麼?

還是說,是從別人那裏“借”來的?

畢竟金池長老那可是有“前科”的!

原著中,為了獲得唐僧的錦斕袈裟,他先是借走觀看,然後惡向膽邊生,果斷地放火燒掉自己這偌大的觀音禪院,想以此將這錦斕袈裟據為己有。

這種狠辣的作風、果斷的手段,要說他清清白白,誰信?

可以想象,先前定然也有僧人來到這觀音禪院,然後就被見寶起意的金池長老謀害在這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