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段(1 / 2)

在一棟大樓裏住了快半年了。有天傍晚宋麗嬈加班回來的遲了,電梯上了三樓停下,她剛從電梯出來就聽到自己房裏傳出來豆豆的叫喊聲:“爸爸,上啊,快上!往左拐,往左拐,快呀,哎呀,看,死了吧,你真笨!”

“誰笨呀?你爸爸我是老了,手腳沒你靈活,想當年我象你這麼大時,哦,對,那時候還沒電腦呢,嗬嗬。”這是王冠傑難得的開心逗樂話,宋麗嬈從來沒有聽到他這麼開心的說過話。

可是豆豆怎麼突然叫王冠傑爸爸呀,昨天還聽到他叫叔叔的。

宋麗嬈走進自己房間的時候,看見王冠傑和豆豆並排坐在沙發上,兩人一人一隻耳麥正在玩電腦。聽到宋麗嬈進來的聲音王冠傑轉頭看向門口的方向,然後摘下耳麥扔給豆豆說:“好了,不玩了,你媽媽回來有人陪你了,我還有工作要做。”男人摸摸孩子的小腦袋,起身迎著宋麗嬈走了過來,王冠傑一身淡灰色的家居服,寬鬆隨意,比他平時穿西服的時候要灑脫很多。

“媽媽。”豆豆奶聲奶氣的撒嬌叫著媽媽。

王冠傑對宋麗嬈點點頭出去了。

“早就回來了嗎?”宋麗嬈一隻手摸上孩子的腦袋輕聲問道。

“嗯,我們都玩了好幾次遊戲了,你也不回來。”孩子收拾著耳麥心不在焉的回答著。

“吃飯了嗎?”宋麗嬈摸著孩子墨汁般濃密的頭發親昵地問。

“嗯,吃了,幼兒園的飯可好吃啦。爸爸說這個星期天他休息,要帶我去動物園玩。我說能帶媽媽去嗎?他說:她願意去就去,不願意去就拉倒。媽媽你和我們去吧,好嗎?”孩子希冀的眼睛天真的肆無忌憚。

宋麗嬈嚴厲地問道:“豆豆,誰是你爸爸呀?爸爸是什麼人也可以隨便叫的嗎?”

“王冠傑可不是什麼人,他是好人,他沒兒子,我沒爸爸,這不正好嗎?對,剛才,我還和他簽定父子合同了呢,我讓你看看。”孩子興衝衝地從自己小書桌抽屜裏拿出兩張白生生的紙張舉到媽媽臉前。

宋麗嬈接過來翻看著,一張上麵是零散的字呀句的,用中性筆寫的,剛勁有力卻一筆一畫,象大人教孩子哪個怎麼寫的樣板字句。另一張上麵的鉛筆字一筆一畫工工整整,宋麗嬈認得是豆豆的字體:

父子合同:

甲方:宋豆豆。

乙方:王冠傑

由於宋豆豆沒有爸爸,而王冠傑沒有兒子,雙方願意建立父子關係,口說無憑立此合同為證,即日起生效,有效期為甲乙雙方有一方不再有父子意願為止。

一、從合同生效之日起宋豆豆必須稱呼王冠傑為“爸爸”,否則乙方有權在甲方宋豆豆的胳肢窩裏胳肢一百下。

二、如果甲方旅行了合同叫乙方為“爸爸”後,乙方星期天必須帶甲方去動物園、公園和兒童樂園玩。

三、如果星期天乙方有公務不能旅行合同的話,乙方賠償甲方大吃一頓燒烤。

四、如果甲方在幼兒園表現不好,罰甲方少去遊樂場一次。

以上條款甲乙兩方一致同意,任何人不得幹涉。

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一人一份。

甲方:宋豆豆

乙方:王冠傑

年、月、日

最後的簽名都是兩人親筆簽名,豆豆的字跡工整、認真;王冠傑的簽名卻龍飛鳳舞。看字跡豆豆非常珍重,一筆一畫的,而王冠傑呢,字跡流暢一氣嗬成,想來王冠傑簽名的時候心情一定很好,白白撿個五歲的兒子,當然心情壞不了。

可宋麗嬈看完不知道是該氣了還是笑了,王冠傑這麼個人看上去嚴肅稀稀的,怎麼和孩子玩起合同父子來了呀,不愧是擁有五家律師樓的老總,玩都要玩出合同的花樣來。這合同一定是他的主謀,並授意教導孩子寫的。現在倒好,人家倆成了名正言順的父子,她倒落了個“任何人不得幹涉”的局外人了。

她該說什麼,說孩子不對?孩子喜歡王冠傑,渴望從他那兒得到一些別的小朋友都能得到的父愛有什麼錯?說王冠傑不對?他失去了和豆豆一樣大的愛子,心裏痛苦,想從豆豆身上找到點和兒子在一起的感覺又有什麼錯。豆豆說得對,“他沒兒子,我沒爸爸,這不正好嗎?”宋麗嬈什麼也不能說了,那句“任何人不得幹涉”就是寫給她的,她隻有默認。此時此刻宋麗嬈似乎有些明白王冠傑強迫她來他家住的用意了。他的目標是豆豆,而不是她,王冠傑真是打心眼兒裏喜歡豆豆的,讓她做他的“情人”隻是一種玩笑話罷了。

宋麗嬈想到這兒心裏特別釋懷,她把合同還給孩子笑了笑說:“你自己玩會,我去做飯了,我還沒吃晚飯呢。”

“嗯,去吧。”豆豆歡快地答應著,看得出來他的心情也很好。

宋麗嬈下一樓廚房做飯的時候,正好碰到王冠傑也要下樓去,於是隨口問了一句:“你吃過晚飯了嗎?要不要再吃點?”

王冠傑聽到這樣的問話一時間有些愣怔,但馬上就反應過來了,答道:“可以啊,哪謝謝了。”

宋麗嬈本來以為王冠傑肯定吃過晚飯了,隻是隨口那麼一問,誰知道竟然給自己找了麻煩,宋麗嬈立刻就後悔了,這真是自己打了自己的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