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7
作者:孫中山的槍
文案
感情是用來珍藏,還是用來瀏覽。
內容標簽:
主角:南北 ┃ 配角:許浩 ┃ 其它:明年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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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在有生的瞬間能遇到你,竟花光我所有運氣。
我不會寫小說開頭,不管是信件還是故事,我總是把開頭寫得亂七八糟,毫無規律,結局也亦是如此。我知道這不是個好習慣,我曾嚐試著去改掉它,但往往以失敗告終。即使我沒有精湛的文筆,也許還會把句子寫得七零八落,但這畢竟是我寫的第一封信,我會盡量把它寫的完整。至少,等我老去拆開信封慢慢回味的時候,能夠看得懂這封信的意思。
我叫南北,二十六歲。我這一輩子沒幹過什麼出人頭地的大事業,也沒做過什麼刻骨銘心的瑣屑事值得我去紀念,生活得平淡無奇,就好像將一張白紙浸泡在洗衣液裏數十遍,拿出來仍然潔淨無瑕。
我經常去一個酒吧,那個酒吧有個很耐人尋味的名字,叫做1999。這個酒吧和其它酒吧沒有多大的區別,人聲鼎沸,煙霧繚繞,DJ歌曲不絕於耳。唯一一個不同尋常的地方就是,這個酒吧天天都在打架,小到倆痞子擦肩而過的時候因為互看對方的眼神不爽,然後打架滋事;大到兩派黑幫手下因為對方談吐不敬從而動刀動槍。幾乎每天都要上演幾段讓人驚心肉跳的場麵,而且每次都要鬥到頭破血流雙方才會甘心,簡直比香港飛虎隊還要威猛,奇怪的是酒吧老板從來不去阻止,任由店裏雞飛狗跳。酒吧老板一個月甚至會被警察抓去警局盤問128次,但由於什麼都不知道,所以很快便被警局釋放。如此幾次,警局也不再管理這家酒吧,甚至還把這家酒吧列入了“高度神經病聚集所”,他們認為在這家酒吧裏的人都是神經病患者,還一度懷疑酒店老板是從某家精神病醫院跑出來的病人。
老板有個兒子,叫許浩,上高二,經常打架翹課,然後跑到自家酒店裏來當駐唱歌手。許浩每次來酒吧唱歌的時候身後總會跟著一群濃妝豔抹很非主流係的女生,酒吧裏的人都稱她們為靚妹。的確有夠亮的,頭發染得跟彩虹似的先不說,指甲塗得花花綠綠的也可以先放過,就連那衣服,也是要什麼顏色有什麼顏色的,打那一群人一進來,就瞬間炫亮了我的眼球,等那一群人一站好,完全可以組成一隊歡天喜地七仙女了。
老板有個外號,叫老朵,這個外號的來源有些滑稽。老板的名字叫許左,但由於普通話不好,在和別人做自我介紹的時候總是把左念成“duo”,而且還一口濃厚的方言,於是大家幹脆給老板取了個外號叫老朵。我和老朵的交情還不錯,每次來這裏喝酒的時候他都會抽空陪我喝一次,讓我最興奮的是,他從來不收我的錢。就連第一次來這家酒吧喝酒的時候,他都沒接過我半分,他執意將錢退還給我,說我和他是高中校友,大學同學。於是我笑著拍拍老朵的肩膀故作感慨道:“老友啊老友,幸苦你還記得我,我還以為你早就把我當做過客一樣忘記在茫茫人海了。”其實我根本就不認識他,我這麼做不過是想為自己省些酒錢而已。那時候我才剛高中畢業,哪來的大學同學?至於他說的高中校友,更是放屁之談,老朵至少比我大十歲左右,怎麼可能做我的高中校友,高中校長還差不多。此後我就經常去老朵的酒吧喝酒,有時候陪著老朵天南地北的吹牛,漸漸地,便熟絡了起來。
我問老朵說,“酒吧你不管,打架鬧事的一堆,都快成一個搏鬥場了。兒子你也不管,才十七歲,在學校裏三天打架兩天翹課的,屁股後麵還經常跟著一群小太妹,嚴重影響了校風校律,也不知道能讀多久,保不準明天你就能接到校長打來的勸退電話。你說你老婆傍大款跟著情人私奔到海的另一邊去了,兒子未成年你又不照顧他,難不成你想讓他長大以後當混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