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晚我們打狗肉火鍋,我們家鄉的人最喜歡吃狗肉,家鄉有句俗話“狗肉在熱鍋滾三滾,神仙聞香也站不穩”。
聽說外國人不吃狗肉,他們認為狗是人類最忠誠的朋友,如果有人吃狗就是犯罪,要蹲大牢的。其實狗是最粗長的動物,狗可以吃屎當糧食,即使是流浪狗翻拉圾桶也能長大,有骨頭它更高興。
所以我認為如果非洲人民如果都養狗,那就不會鬧饑荒了,準能天天吃肉。可是窮得要飯的非洲人民居然也學老外那一套,寧願餓殍遍野也不吃狗肉,愚蠢之極。
我堂哥宋海滔吃狗肉火鍋前總喜歡先裝半杯白酒,往酒裏放兩個土雞蛋和黑芝麻攪渾,再用滾燙的狗肉湯一衝,然後一口把這混合液體全吞了。我問唐磊為啥這樣吃,他說大補,而且特壯陽,所以這也成了我在打狗肉火鍋時保持這良好習慣。
“浪仔,你怎麼喝法這麼奇怪。”亞敏看我喝了那杯混合物液體後,她新奇地問。
陳金笑道“今晚你就知道厲害了,宋浪會讓你在床上欲仙欲死,有快要升仙的感覺,哈哈。”
“吃飯也沒點正經。”亞真也罵陳金。
我們正吃得高興,亞森忽然推門進來,最令我們驚訝的是,朗叔也跟在他後麵。
我笑道“朗叔,你老人家也來了。”
朗叔罵道“我很老嗎?才三張幾嘢!【三十幾歲的意思】,金剛,給我們加兩個位,我和亞森都沒吃晚飯。嘩,你們吃狗肉,阿門,主啊!原諒我這一次吃狗肉的罪過吧!”
朗叔說完,在胸口劃個十字,原來朗叔老婆強迫他一起信基督教,自然也不能吃狗肉。可他一看見狗肉就眼饞,朗叔說,自從認識我們這幫人之後,做了很多違背神的意願,都變成邪惡的猶大了。
金剛和亞信連忙去拿橙子和碗筷,朗叔也狼吞虎咽起來,我猜朗叔應該是有很重要的事情,否則也不會冒雨親自開幾個小時車來惠市。
吃完飯,亞敏幾個女孩子收拾東西,亞森、朗叔、我、郭峰、陳金、金剛六個人集中到隔壁金剛這邊的宿舍裏開會,我想應該是要幹重活的時候了。
“阿門,神啊!原諒我剛才吃狗肉了,嗝嗝。”朗叔打了兩個飽嗝,然後用牙簽剔著牙說“各位兄弟,還有一個多月就要過年了,大家想不想過個肥年。現在有趟肥活,幹好了,大家就吃大茶飯……。”
“郎叔,是不是有發財機會……。”金剛咧嘴插口笑道。
“住嘴,你亂插啥口。你不說話,別人不會當你啞巴,你小子讓朗叔把話說完,行不?”我一拍金剛的後腦勺罵道。
朗叔笑道“我知道大家都在這憋不住了,都想回家了。趁現在有個良機,咱們吃頓大茶飯【大買賣的意思】,怎麼樣。”說完,朗叔用眼角瞄了瞄我。
“嗯嗯嗯,……”我模棱兩可地點頭嗯著說道。
“浪仔,你小子……,就你多心眼,你這是啥態度啊!”朗叔笑罵我說道。
“沒啥意思!幹唄,你老人家都決定了”我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