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段(1 / 2)

☆、第 1 章

1

伯恩是在街對麵看見布朗森的,那個時候他正準備回家,就在那個時候,他看見了他過去的朋友……這麼說或許不太準確,更確切一點的說法是,他看見了他的獄友,在他出獄兩年後。

伯恩以為自己看錯了,過去那個看上去十分神經質的布朗森,現在看起來氣派極了,通身散發著有錢人的氣息,如果不是他們在一起待了三年,知道他沒有個雙胞胎兄弟,否則他一定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雖然現在就不敢相信。

他原先想走過去對他說,好久不見,但是卻很快發現,他們之間能說什麼呢?那都是些最不光彩的回憶,伴隨著拳頭、香煙、冰冷的瓷磚以及溫熱的血液。

所以他停下了自己的腳步,看著布朗森坐進了那輛他隻在雜誌上見過的汽車,然後離開了這兒。

“看見誰了?”因為買東西而落後了伯恩幾步的朋友問。

“一個過去認識的人。”伯恩看了眼已經空無一人的對麵街道回答。

回到自己的淩亂的房間內,伯恩又想起了自己在街角看見的布朗森,他看起來與監獄裏完全不同……伯恩從皺巴巴的上衣口袋的掏出一包香煙,然後抽出一根點燃,他看著升起的煙霧,突然有些不確定自己是否真的認識布朗森——這倒不是他不知道布朗森的真麵目的意思,而是——他不確定自己認識布朗森這件事,是否隻是自己的一個幻想。

因為從任何一個角度來說,布朗森都不符合伯恩認識的人的特征——他教養良好,很少表達過激的觀點,對所有事物都有自己的看法,知道的東西比伯恩認識的單詞都多。

最喜歡的東西大概是書,最討厭的東西……伯恩看著自己手上的香煙,然後笑了下,他不知道。

是的,他對布朗森並不了解,唯一知道的就是他的名字,他們待在一起三年,住在同一間牢房裏,除了名字之外,他對布朗森一無所知。

甚至連看書這個愛好,也是他隨便猜測的。

伯恩把煙塞進了嘴裏,他得努力思考,努力回憶那一切,才能確定,他們真的在同一所監獄,同一間牢房裏待過三年時間。

與布朗森相遇的那次入獄,不是伯恩人生中第一次入獄,所以他看起來尤為駕輕就熟,例行的檢查絲毫沒有令他恐懼。

他像自己以前做得那樣,老實地換上灰色的囚服,然後跟著隊伍行進,接著他們分批進入牢房,最後剩下的隻有伯恩一個。

他被老瓊斯帶著前往他曾經住過的那個區域,然後一路上碰見了許多認識的人,這些犯人和他打起了招呼,他們知道這個熱愛鬥毆的小子是這兒的常客。

“閉嘴。”押送伯恩的老瓊斯突然說,他看著嘈雜起來的牢房,然後用手中的電棍狠狠敲擊了下鐵質的房門。

原本鬧哄哄的牢房頓時安靜了下來。

老瓊斯深灰色的眼睛掃向這群囚犯,已經耷拉下來的眼皮,絲毫沒有影響他透露眼神中的凶狠。他滿意地看了眼因為他而頓時安靜下來的牢房,然後推了下自己麵前的伯恩,“快點。”

伯恩閉上嘴巴,像老瓊斯要求的那樣加快了自己的腳步,偶爾和認識自己的犯人用眼神做著交流。

這個監獄裏有各種各樣的人,這其中自然也包括這些看管犯人的獄警。

押送伯恩的老瓊斯,是這些犯人最不想去招惹的,因為這個男人是個徹底的瘋狗。雖然現在這個男人已經老去,身體也不再和以前那樣魁梧,但是他會用手中的電棒讓這些不遜的犯人知道,誰才是這兒的老大。

不止一個犯人被他手中那根可怕的電棍招呼過,所以每當老瓊斯來這兒的時候,這些犯人都顯得格外溫順。

安排給伯恩的牢房在這一層的盡頭。

這些牢房上都有一扇遮蓋不了任何東西的鐵門,阻止囚犯越獄的同時,也讓這些囚犯的動作在燈光下無所遁形。

籠子一樣的牢房繞成一圈,麵對麵的兩個牢房之間的距離,至少有20米,想和對麵的犯人溝通幾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兒——這些伯恩都知道得十分清楚,因為這不是他第一次來這兒。

不過當他來到自己的牢房時,他有些不明白發生了什麼,他看著身邊的老瓊斯——這時他已經打開了牢房的鐵門。

進去——老瓊斯用眼光示意伯恩。

伯恩知道,如果他不想受罰,那麼現在應該立即鑽進去,因為老瓊斯顯然不是可以打商量的人,但是……他看向那個蜷縮在牢房角落裏的身影,即使對方身上蓋著毯子,他也能準確認出那是個人,而不是什麼新添的大型家具,“那兒還有個人。”他對老瓊斯說,用目光示意老瓊斯——這個牢房已經被人占領了。

老瓊斯灰色的眼睛向那兒看了一眼,“沒有人。”他說,然後不等伯恩說話,就把他推了進去。

伯恩立即衝到鐵門前,“這裏明明有一個人。”他隔著鐵門對老瓊斯說,他在這個監獄裏待了很久,當然知道這裏隻有單人牢房,但是現在是怎麼回事?

為什麼把他關進了一間有人的牢房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