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理想主義者和玩世不恭的人都覺得對方很可憐,可他們實際都很幸運。
“美妙人生的關鍵在於你能迷上什麼東西!這就是人生。”
“你拿著這麼一根小蠟燭,放到戈壁灘上去點燃它,也許當時沒風,真讓你點著了,然後你離開,遠遠地你看者那火苗有什麼感覺?這就是生命和人生,脆弱而飄忽不定,經不起一絲微風。”
窗外傳來鍾樓洪亮悠遠的鍾聲,晨鍾暮鼓!
當,當,當……
卻堅定了一個浮動的心。
以後的李斯特,將是單純追尋一個目標的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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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妙人生的關鍵,在於你能迷上什麼東西!”說實話,這種帶哲理性的文字非常空泛,足夠某些哲學主意思維過度發達的人研究一生。
如果沒有那一晚的經曆,李斯特也不可能真正體會到這句話的真正含義。
他現在的人生好比一顆疾飛的炮彈,除了對到達目標時那一聲爆炸的渴望之外什麼都沒有。這個目標完全是非功利的,達到它就以為著生活的完結,他不知道為什麼要去那兒,他隻是想去,這就夠了,這是人類最本原的衝動。
《魔法門之書》的紙卷很是破爛,但用最大的力量去撕扯它,也不能扯動它分毫。
李斯特出門去購置了一台高分辨率顯微鏡,仔細測驗過,纖維質地確實是真羊皮做成的,但不知是經過了什麼處理,看似薄薄的一張爛皮,居然比尼龍鋼索還要有韌性。
書中內容實在太過晦澀了,李斯特雖然聰明過人,但缺乏閱曆,依舊難以盡解書中奧秘。他畢竟隻有十五歲,正是沐浴在父母溫暖嗬護中的年齡,卻要早早地丟下童年和青春記憶堅定今後的人生道路。
“或許我應該從最基本的入手……首先這還是一本書。”李斯特思考著。
“是書就會有所要麵對的讀者群體,從這本書晦澀的神秘學角度來推測,本書內容的讀者群體一定是最小眾。”事實上,這本書大半部分內容都是關於探索真理的奧義,李斯特平生最討厭從花朵、沙子、狗尾巴草、鵝卵石…等等東東裏探索真理的文章,甚是無聊。
可這本書上卻盡是這類古怪事物,什麼天狼星座、祈禱、信仰、潘諾花蕊……
這都是些什麼東西呀,居然還涉及到天文地理、風暴氣象、星象星座、花卉植物?簡直就是一本大百科全書。
手指在纖細的金色符號上滑過,一種近乎於脈搏跳動的旋律從書頁上傳出。似乎這根本不是一件死物,而是活物,一個有著自己思維和心跳的活物。李斯特被自己這種瘋狂的想法嚇了一跳。搖了搖頭,他開始認真的去翻譯閱讀《魔法門之書》中的內容。
一天晚上,李斯特抱著《魔法門之書》睡不著覺。
他的食指和中指在書頁淡金色的文字上摩挲著,感悟它表麵凸凹的結構紋理。無意識的手指被書邊鋒利的紋路割破了皮,一絲血液滴落在書中,然後飛快被吞噬幹淨。
他驚訝的看著這一切,淡淡的月光從窗戶上透進來,照射在床頭的書頁上,散發出一股淡淡的金光。
突然間,他完全愣住了,死死的盯著書頁,如遭雷轟,呆若木雞。
如黑色綢緞一般的魔法書頁上,數以千計的金色纖細如發絲的符號,像蜘蛛網般布滿了整個書頁。看似雜亂無章,但隨意一個細小的部分,便可以從其中發現曼妙的弧線轉折,嚴謹的結構、複雜的令人覺得不可思意的圖形嵌套,金色符文雖然細若發絲,肉眼分辨都有些費力。看上去卻仿若有如人體的毛細血管,令人產生一種金色液體在緩緩流動的錯覺。
“這是什麼?已經書寫過的文字還能自己變幻嗎?”
李斯特無意識的喃喃自語,他的大腦完全陷入一種半停滯狀態。
足足過了十分鍾,他才從這種混沌狀態中恢複過來。使勁揉了揉眼睛,確認自己沒有看花眼。
一個古怪的魔法陣,無論從幾何角度還是神秘學角度來分析,都覺得怪異的金色魔法陣。想起這可能是由於無意間將血液滴落上麵引起的,李斯特拿起小刀,咬咬牙將手指割破了一個大口,讓它不斷的流血。
足足滴了五分鍾的血,在腦袋出現眩暈之前,魔法陣上終於再次出現異常,光芒驟閃下,《魔法門之書》驟然散落開來,上千張書頁圍繞著李斯特,在房間中繽紛飛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