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段(1 / 3)

身體還是你的,有些事看似是可以的,但擺在自己麵前卻無法去麵對。原來明白隻要結了婚,就再無回環的餘地,身體也不再屬於你。可結婚那天我才發現,無論如何,我的身體仍是想要為你多保留一天,她接受不了別人的觸碰,她記得你最後吻我的感覺,記得你嘴唇的溫度,當我撫摸過自己的脖頸,還能感受到你柔軟的嘴唇的顫唞。

才明白,你給的愛,是最後的。

也許有一天陳曦再也忍受不了我在這件事上的冷淡,也許他會外遇或者離婚,到那時,我也便解脫了,至少,我的身體真正是專屬於你一個人的。嗬嗬,是否有點可笑。這竟是我唯一可以給你的。

我知道,即使如此,即使我離了婚,我們也再回不去了,是嗎?我也不奢望還能回去,身體的潔淨隻是為了不玷汙你給的愛。

而你,林風,我希望你放手吧,親愛的,放自己回到自由快樂的世界。別再給自己這麼大的心裏負擔,別再讓這愛這麼陰霾沉重。

讓我看到你開懷的笑。

你總是對我千依百順,這一次,你能答應我嗎?

作者有話要說:這篇文大部分是以林風的角度在講述,偶爾周一的番外,講到的東西也不是很多,所以可能有人覺得自始至終她都沒有付出過什麼,努力過什麼,其實,很多時候不管是故事裏還是現實裏,總有些事情是暗自努力的。可能我不太會講,沒能坐到周全,所以讓人覺得失衡。見諒。對了,有童鞋提想要HE,我正在考慮要不要寫個續,大家是覺得到此為止好呢,還是繼續寫個故事好呢?不過確定的是,這篇文就三十二章,BE結尾,如果有續會開新坑。嗯??大家什麼意見?

☆、第三十二章 風繼續吹【大結局】

都說,想要忘記一個人,就把她寫進故事裏,但我從未想忘記你。相反,我會記得你,每一個相處的細節,每一次爭執,每一滴眼淚,每一個微笑,我會記得。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是蕾絲邊,因為除了你我從未愛上任何人,可我唯一愛上的你確實是個女孩。從十五歲出現在我世界裏,再不能離開。現在我不願意讓自己再愛上任何人,似乎已經用盡所有力氣,再沒有重新開始的力量。

我自戀的認為,凡是我愛上的我都會盡力讓她幸福,我會給她從別人那裏永遠得不到的愛,體貼,關心,理解,包容,照顧……我為感情而生,但我的感情並不是可以給任何一個人。她早在十一年前就已找到歸宿,早已經不屬於我。她對於我而言似乎是獨立的個體,我可以在一生中遇到很多人,而她,早已屬於你,不受我操縱。

我曾想過,一輩子就守著這些年留下的記憶度過吧,他們不讓我愛上同性,難道還不讓我單身?

可是你說:“風,我們都還年輕,以後的歲月還很長,這樣你會孤單。”

一輩子很長,長到我要麵對未來幾十年沒有你的時光;一輩子也很短,短到隻有過去的11年。

我不知道一個人的愛可以維持多久,我隻知道現在我對你還是這麼執著,我還是可以為你的一個聲音而無法平靜,為你的一次關懷而心潮湧動,為你的一次流淚而心疼不已。我不能保證今後一輩子都能有這樣的感覺,正如我不能保證我可以活多久。

至少現在,我不想將我的愛從你身上抽離,不想尋覓一個可以相伴的人。也許以後當我們慢慢都平和的時候,當你生活穩定婚姻幸福的時候,當我真的覺得孤獨的時候,我會重新打開自己的心,去遇到一個可以溫暖我的人,直到那個時候,我才能說我戒了煙,戒了毒,也戒了你,到那時,我不會再為此難過,你也不必再擔心我。直到那個時候,我對你的感情,才會真正轉化為親情。“那時”是多久之後的事情,誰都說不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