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在街頭徘徊,無法確認自己是否應該繼續留在這城市裏。來這座城市有好些年頭了。不瞞您說,我混得真不怎麼樣。唉,原本是可以混得很好的,如果我不那麼少年氣盛,不那麼瘋狂……可是,誰叫自己那會兒就那麼任性和大膽呢?赫拉克利特說,一個人的性格就是他的命運。多年前,我和那些獨自跑來闖深圳的年輕人一樣,在家鄉沒有做好任何應付陌生世界的心理準備,就像一隻快樂的迷途小鹿,一頭撲進這座細長的濱海城市。這裏,滿城生長著像火焰一樣的簕杜鵑和四處奔波的年輕人。那些炎熱的夏天,我常常早起外出尋找工作,每天頭頂烈日,在彌漫熱氣的馬路上行走,不顧汗流浹背,像一隻神話故事裏迅跑的小動物。那會兒的我,才二十五歲。世界思想史碩士研究生剛剛畢業一年。我年輕,愉快,莽莽撞撞。我敢說,那些年如果你有幸在深圳,你也許見過我。我剪一頭秀氣的西裝頭,渾身汗水濕透,細細的脖子,掛著一根淺藍色細碎花紋的廉價領帶,不知有多土氣。可是那會兒我認為自己是時尚而得體的,且與這個城市保持一致。我滿懷豪情。我的西服,不用說也是廉價的。我還記得那是一件滿大街都能見到的藍西服,穿著它,我感覺自己仿佛與這個年輕城市融為一體。就像學生憑校服就知道屬於哪所學校一樣,人們也能憑我的西服認出我是深圳人,特別是,初來乍到的深圳人就是這個樣子。這種感覺,我喜歡。
那些天,我天天尋找工作,又渴又餓,替自己今後的飯票擔憂。我必須盡快找到一份工作來養活自己。我太笨啦,念書的時候竟然會去買什麼阿迪達斯白襪子(不能怪我,那會兒我像許多學生一樣喜歡足球)!我左腳的白襪,走路就往裏縮,已被我的髒手拉扯成了黑襪。最後,它自顧自跑到鞋的最前沿,擠成一團,把腳趾頭頂得生疼。奶奶的,如果它是士兵願意待在前線倒也罷了,可鞋尖,不過是臭烘烘的所在,像沒有修建門窗的廁所。當時,我正被一個白白胖胖的香港老板洪先生斥責。洪老板長得白皙,並且富於喜劇性,不像我想象中嚴肅一本正經的香港人。這家夥傲慢挑剔,語氣暗藏著尖銳。他斜窩在大班椅裏,瞅著我的西服,心不在焉地說:“葉蟬?你是葉蟬先生?拜托!以後不要穿這樣的西服。呃,不要這樣來我的公司。好不好?”
我一臉驚愕,裝作乖巧地聽他訓話。第一次被人尊稱為先生,卻同時被人鄙夷地訓斥,心裏真是寒暑並至。我想要辯解,卻被打斷。哎,腳趾為什麼這麼疼呢?仿佛指甲深陷到肉裏。我偷偷地將左腳輕輕抬起來。這樣痛感才輕微些。
洪老板說話大大咧咧,卻是個好人。他爽快地聘用了我,與我悲觀的判斷大相徑庭。一直沮喪莫名的我,頓時喜出望外,差一點,就給他鞠躬了。
他的公司規模龐大。在福田區八卦嶺一幢舊廠房改造的寫字樓裏,他領著我看現場。所有員工都在緊張伏案做事,仿佛訓練有素的人,統統的對我們視而不見。洪老板對我說:“你看,我的公司員工,全是精英。”
“啊,好。”我趕緊點頭。
他傲慢且自豪地說:“不優秀的,我一個不要。”
他有資格這樣說的。深圳有全中國(也許是全世界)最好的人才市場,每年全國各地富有才華的年輕人潮水般蜂擁來到這裏。好點的企業,都能夠在這樣龐大的人才群裏,挑選到自己需要的各類人才。這樣選拔出來的人才,還能夠不優秀麼?聽了他的話,我有些熱血沸騰了。喔,優秀?我激動地說:“哎,洪老板,我、我想明天就來上班。”
“明天?不希(是)啦。下周吧。你七天以後再來吧。”
“是不是太長了?”
“一周而已。”他有些生氣,“你為什麼這麼多要求?”
哪裏有要求啊?我隻想早點上班罷了。他不會明白,我上班的渴望背後,潛藏著一個令我汗顏的理由。
“一周!沒得商量。”他伸出一根挺拔的粗指頭,斬釘截鐵說。
我靠!我有些頭暈。當時,我已經窮無分文了。饑餓的肚子,日夜向我抗議。一周?漫長的一周,我將怎麼度過呢?一周……整整七天,到哪裏去尋找足夠的麵包和水?唉,洪老板不會明白我的焦慮和渴望的。
回到他的辦公室。他舒舒服服躺在大班桌的後麵,操著香港口音的普通話,伸出那根直挺挺的粗指頭,說:“聽清楚啦?明天不行。要想上班,一周以後。如果你不來,我去法院告你。”
當時我一定傻呆呆的。那是,那是第一次跟香港人打交道。我沒弄明白,還沒上班,他怎麼倒就要去法院告我呢?
他不耐煩了,爬起身來,將我推出他辦公室,說:“走啦,不要像賣菜的小販,在這裏跟我討價還價啦。”不管我是否仍站在門口,他居然毫不客氣,嘭的一聲,關上了房門。
這就是我來深圳的最初經曆。雖然故事並不動人,可是相比那些勞心勞力的疲憊的奔波和碰壁,還是給了我春花秋月般的溫情和感傷。喔,那些青春奔波的日子,如今仿佛還在眼前晃動。一年後,那套讓我自豪、同時又令我蒙羞的西服,被我悄悄扔掉了。若幹年後,我成功了。或者說,幾近成功。隻是,成功的輝煌並不長久。在不長的時間裏,我經曆了從攀登輝煌到跌落泥土的痛苦循環。十年時間,是不是也可以視作一個小小的輪回?如今,我重又淪為流落街頭的失業男人。與過去不同,時間在我稚嫩的臉上已寫滿滄桑。來深圳近十年,我辛苦創辦的公司終於倒閉破產。曾經於繁華市區買下的整層高檔寫字樓,也在一夜之間江山易主。很短的時間,我上演了一出由青蛙變王子,然後從王子複又淪為貧兒的人間喜劇。如今,站在深圳春雨霏霏的街頭,濕淋淋的寥落心情像橫臥橋洞下麵衣衫襤褸的乞丐一樣孤單。最近一段時間以來,我心頭一直蕩漾著一個像寒星一樣飄零、揮之不去的念頭。我告訴你,我一直想的,一直想要做的,是要悄悄離開。離開這座留下了我青春和生命記憶的城市。隻是事到臨頭,又改變主意。每當我來到火車站,或者飛機場時,卻又實在有些不舍。事實上,我買過兩次火車票,卻在列車將要啟動的五分鍾前悄然跳下車。我也曾經站在深圳寶安國際機場巨大的“深圳”字體下孤獨徘徊。那段時間,我抑鬱寡歡,棄兒一般無助地出沒在濕漉漉的車站。真要告別深圳,為什麼這麼難?難道離開一個城市,會如此痛苦?
還有就是,哎,忘記跟你說了,我的女朋友也棄我而去。不過,她其實也沒什麼錯。在這個時代,沒有人會有什麼錯的。換了我,或許也會像她那樣選擇的。
那些破產日子遺留的糾纏和壓力,像副熱帶沉悶的高壓一樣控製著我的日常生活。我的心裏,一直有個聲音在喊:走吧,走吧。那段時間我頗費躊躇。想得更多的是,我應該選擇留下,還是選擇離開?越這樣想,你的內心就越孤獨。但是,不管怎樣,我終是要走的。我要離開這座城市,去做一次旅行。我要走得遠遠的,去到任何一個陌生的地方,任何一個地方。這就夠了。
離開就是主題。哪怕離開十天,半個月。一件事物,一個人,或許隻有遠離,你才能回頭盡情觀望。才能平和冷靜清理雜亂的思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