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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前麵的話

幾年前,我住在廣州市天平架(俗稱瘦狗嶺)。一天上午,我從菜市場出來,一手提著幾斤米,一手拎著菜,慢吞吞地往前走,看著前麵的山嶺,我思索著這何謂“瘦狗”呢?突然,覺得眼前人影一晃,胸前被抓了一下,我低頭一看,脖子上的金項鏈沒有了,待我扭頭看時,一個小孩子跑了好遠,我根本無法去追他,站在那裏,無奈地摸了一下後頸,項鏈掉在衣服裏,隻是被拉斷了,僥幸。

我沒走幾步,聽到後麵有人喊阿姨,回頭一看,警察把那個孩子抓到了,落實了就是他搶我的金項鏈。年輕的警察解下皮帶把他的手捆起來,然後打電話到附近派出所叫車,我們在交通崗旁邊等待。這時,我才仔細打量這個孩子,蓬亂的頭發下一張圓臉還很稚嫩,像個小學高年級學生。我問他:“你多少歲了?”他說:“12歲。”

“哪裏人?”

“河南人。”

“你的爸爸媽媽呢?”

“沒有。”

他簡單地回答了我的問題。

一會兒,警車來了,把我們一起帶到派出所錄口供……

也許是我的金項鏈沒被搶走,也許是親眼看到了搶奪的少年被逮。時間一過,覺得斷了的項鏈已不那麼重要了,而時常想起現在這個孩子到哪裏去了?他為什麼不上學?他真的沒有父母嗎?又怎樣來廣州的呢?太多的不解……

一個偶然的機會,我們去參觀番禺監獄,在與監獄長的談話中又談到少年犯罪的問題,這使我堅定了要采寫這些特殊青少年的念頭。在廣州市文學創作研究所領導的支持下,經廣州市司法局的同意,2002年6月我開始走進了廣州市少年教養所。

廣州市少年教養所,位於廣州槎頭,沿西洲北路華海街往裏走約400米的一個小山坡上。當時,被收容的八百多名男生,按年齡分成兩個大隊,多以搶奪、盜竊、勒索等違法犯罪行為抓獲後經廣州市勞教委員會決定為1~3年教養期。

經過一段時間與學員的談話,家長的交流以及所領導、管教的詳細介紹,使我了解到每一個學員(書中人物均為化名)都有一個鮮為人知的故事……

這是發生在昨天的故事,卻有可能正在我國農村或城市的某個角落上演。故事的主角是廣州市少年教養所裏的學員,他們的年齡不超過18歲。小小的看似微弱的生命,承受著常人無可想象的絕望與無奈。是孤獨,是無助,是無法抵擋誘惑,還是求生的本能,造成了他們共同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