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要我說,我海言喜歡過啥,我想了想,我說我喜歡爹喜歡娘。
又要我說,我海言愛著啥,我想了想,我說我愛著蓮鄉的河灣和海越。
我不是從來就喜歡海越。在小時候,特別的煩他。
真的。
那個時候不斷地希望自己的娘從來沒有生過那個小鬼。
大家都說三、四歲大的小屁孩記不住事兒,但海越出生的事兒我真的都記得,雖然有些模糊,但確確實實是記住的。
那年雨季剛過,空氣潮潤,本來應該酷熱的天氣突然反常了,突然之間變得清爽涼快。我趁著大好天氣去摸魚。都說蓮鄉的孩子都是先會遊泳再會走路。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們怎麼會遊泳,應該是,我們在母親孕育的時候就學會了在水中生存,從母體出來,我們也是在蓮鄉這樣的一個水鄉裏長大的緣故?
和我一塊兒摸魚的,是一群小孩兒,其中有一個算的上是和我特‘鐵’的,是我家鄰居的小孩兒,名字叫豆芽,至於他為什麼叫豆芽,其原因應當是他長了一顆碩大無比的腦袋,卻是一副小小的身子板兒。他走路的時候,大腦袋隨著小身子板一晃一晃的。
我在四歲的時候,就個頭不矮,成了孩子們中最高的,體格最好的,那個時候我就儼然成了孩子王,獨立的領著一群未上學的自由小鬼們興風作浪。
當然,上了小學的孩子們通常是不會和我們一起玩兒的,他們有一個獨立的小王國,他們懂得字,手裏也有玩具槍,我們一群沒有上學的小孩兒都是站在一邊眼巴巴的看著的。後來我自己研發製作了一種木頭槍,於是周圍的小孩兒把我捧得高高的,更加什麼都聽我的。其實那種感覺挺好,尤其是指揮大家遊戲的時候。
我們平時最愛玩的遊戲無非就是摸魚和打槍。摸魚通常是分成兩組,看哪隊人馬摸魚摸得更多。打槍也是,不過比摸魚難,打槍涉及到我們怎麼躲,怎麼布置陷阱或者怎麼派遣臥底去對方的隊伍,然後趁對方一個不注意把他們都統統一悶全死。這些個遊戲,其實就算那支隊伍輸了,也不會去罰錢什麼的,但是小鬼們嗎,這二兩臉皮其實比誰的都厚!誰願意輸?
豆芽基本上都跟在我的隊伍裏,一直都跟在我的身後。打槍的時候他就幫我撿小石子,摸魚的時候他就拿著竹簍一直跟在我的身後。我整日和豆芽泡在一起,就差我每天晚上去他家和他一起睡。一次我們和另外一撥孩子打遊擊,本來是鐵鐵的要輸了,可是豆芽同誌英勇獻身,衝上去把對方其中的一個根據地給炸了!他自己也英勇獻身,被□敵人揍了個底朝天,連褲子都快磨出了洞,露出了屁股。我一揮我那木頭手槍,吼了一聲衝,大家都呼哧呼哧的一窩蜂跑了上去給無比英勇的豆芽同誌報仇雪恨。
豆芽挺慘,被敵方揍得鼻青臉腫,等我們散夥了之後,我扶著他回家,他一邊呲牙咧嘴一邊傻笑。
我一身的江湖義氣十足,摟著豆芽道,“豆豆,我們當拜把子兄弟吧!”
豆芽繼續慘不忍睹的笑,頭點的像老母雞啄米,然後一個立正,雙手抱拳,“大哥!受小弟一拜!”
我當時也抱拳回禮。我倆人真當跪在了河灣的邊上,往地上磕了三個頭。我怕疼,沒狠磕,可豆芽心瓷實的很,咚咚咚的磕了三個大響頭,等他起來看著我笑嘻嘻的時候,大大的奔兒頭都是紅紅的一片。配上一張花花綠綠分不清上麵粘的是泥還是草汁的臉,跟小花貓似地,挺逗。
我一直把豆芽當成我弟弟,他也確實很老實,我說啥他也都聽,一個命令下去,他跑的能比猴子還快,讓我有麵子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