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改革開放前,很多人自己沒有房產,都是租住單位的房屋或者是國家的“公房”,是真正的“無產階級”。改革開放後,特別是經過房改,不少人都有了自己的私有房產。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人們的經濟條件不斷改善,除了擁有一套房改房之外,有些人購買了第二、第三套商品房,甚至有了別墅。

當然,除了房產之外,部分人還有其他財產,例如汽車、存款、證券、股票等,或者投資辦公司,成為股東。但對一般人來講,房產是比較大宗的財產,而且很多人都已經擁有。現在房價飛漲,一套一百多平方米的住房,在城市中心,價值早就超過百萬元了。以前常常稱有錢人為百萬富翁,現在擁有價值百萬元的房產根本算不上什麼富翁,應該說,擁有上億財產的人才稱得上富翁。

但不管你的財產是幾十萬元還是幾百萬元或者幾千萬元,你總是“有產階級”了。在有生之年如何管好你的房產,百年之後又如何處理這些房產,成了每個擁有房屋的人都必須麵對的問題。

退休後,不知不覺間我已當了十年多的專職律師。自己親自經辦的案件,少說也有幾百件。接受法律谘詢,估計也有好幾千宗。而其中碰到最多的,則是與財產有關的法律問題,特別是房產問題。我覺得,隨著年齡的增長,老年人如何處理好自己的房產,已經越來越迫切。因此,我想憑借我當了十年多專職律師的實踐經驗,和朋友們談談如何管好自己房產的有關法律問題,希望對老年朋友們有所幫助。FangChan家庭房產法律問題50講房產家庭房產法律問題50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