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是一個廚子,在我還是個流氓的時候,我就會自己做些簡單的菜,給自己吃。還記得那幫子兄弟曾經問過我,為什麼喜歡這種娘們才做的事,其實哪有什麼為什麼,不過是因為過去那些年被餓的怕了,所以就特別的喜歡食物,大概這算是一種心靈寄托吧。cao,原諒我白癡的文藝。
我是個孤兒,不過我並不是生活在孤兒院。我和一群跟我差不多大的孩子,生活在一起。被好幾個很凶惡的大人關在一個到處都是黴味又潮濕的黑屋子裏。白天我們會被他們放出去,幫他們去偷錢,若偷的少了,就是一頓毒打,不過也沒什麼,他們下手雖然不輕,卻還可以忍受。畢竟他們要確保我們明天的正常工作,當然若是逃跑那就另當別論了。
不過也還是會有真的被打死的,還記得當時有一個和我比較好的小孩,因為總偷不到他們規定的數額,被活活打死了。就在我的麵前,他永遠的閉上了他的眼睛。因為這件事,有很長一段時間我不願意與人交談,我每天拚命的偷錢,就算被人抓到毒打一頓,我也不在乎,因此我成了那堆孩子中最出息的一個。
所以最後我活了下來,被一些以前我們最怕的警察救出了賊窩。我被送進了一所名叫‘幸福家園的孤兒院’嗬嗬,這名字其實挺諷刺的,至少我從來沒在那裏得到過哪怕一分鍾的幸福。那時候我大概有個10來歲,像我這樣大的孩子一般被領養的幾乎沒有,更何況我曾經還是個小偷。所以就成了那些偽善者發泄的對象。不過別誤會,隻是一些很平常的虐打,我早就習慣了。唯一不習慣的就是,常常被餓的連走路都困難,卻還要做一大堆我永遠都做不完的事。這讓我很懷念過去的生活,至少那時我錢偷的多,飯他們還是給吃的,而且不用做體力活。
再後來我逃離了那裏,在我把一個想□我的男人打的不醒人事後,我翻牆逃了,嗯,那時候我大概有個12、3,也算個小青年了,而且我會偷,雖然很久沒有幹這一行了,不過偷些蠢蛋的錢,還是沒問題的,而且就算被抓到,也就是被打一頓,有的膽小的連打都不會。不過有一次我失策了,我偷了一個黑社會老大的錢,還很不幸的被抓到了。不過那時候我可什麼都不怕,就算被打的快死了,也是一臉冷漠的瞪著那個老大,一聲不吭。大概是被我的無所畏懼吸引了,那個老大並沒有讓人打死我。
那時候他捏著我的臉,笑著問我。“要不要跟著我?”我沒有理由拒絕,所以點了頭。那時候我14歲。就這樣成了眾多流氓中的一個,當然我是一個比較狠的流氓。因為沒什麼牽掛,對人世沒什麼留戀,所以我是最不怕死的一個。不過很諷刺,我越是不怕死,越是死不了,我的名聲越來越大,越來越來響,大家後來都會很恭謹的叫我一聲“軒哥。”哦,忘了說,我叫伊軒,這名字來源於一個一直掛在我脖子上,沒什麼價值的長命鎖,別問我為什麼知道他沒有價值,太蠢了,沒有回答的價值。
不過很多人說我這名字不適合我,他們說我粗暴,血腥,殘忍,又不要命,是個不折不扣的瘋子。而伊軒這個名字,太秀氣,不適合我,我自己也這麼覺得。不過我一直都沒有改,總覺得給別人個誤區也不錯,挺有趣的。
後來我老大出了事,他在一次火拚中中槍死了,而我沒能跟著一起死掉,我被一個老頭子救了,聽老頭說他63歲,本來有個兒子,在很多年前被車撞死了,本來有個老伴,去年也過世了。不過老頭自己挺樂觀的,他滿臉的胡子,瞪眼的時候特別像那個什麼肯什麼基爺爺,是個廚師。這讓我一度認為我被老天耍了,我從一個小偷變成一個孤兒院裏的免費勞動力,又變成一個不要命的流氓,最後竟然變成了廚子。哎,這個世界還真不可思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