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1 / 2)

“你這窮酸,自以為讀了點書,就可以賴賬嗎?沒錢還來我這裏喝酒,我呸!!”

酒館門口,老板將一名書生模樣的少年推搡了出來,嘴裏還罵罵咧咧的大聲嗬斥,引得過往的路人都是紛紛側目。

少年身穿灰褐色的破舊長衫,這長衫雖然看著破舊,倒也幹淨,少年人年歲不大,約莫十五六樣子,瘦弱的身形讓他整個人看起來有些修長,他此時漲紅著臉,辯解道:“喂喂!小爺我不就上回吃酒沒有給錢嗎,以前吃酒我可沒賴賬啊!”

酒館的老板抱著胳膊,堵在門口,一臉不屑的叱道:“一回也不行,你先把上回的酒錢給我結了,再來我這裏吃酒,否則你想也別想。”

這家酒館是小鎮唯一的一家酒館,小鎮不大,全鎮也隻有不到三百戶人家,別看這個小鎮規模不怎麼樣,卻有一個很響亮的名字,叫虎山鎮,這酒館就叫虎山酒肆,之所以叫虎山鎮,是因為離此地不遠有一座大山,稱為虎山,傳聞這座大山時常有巨虎出沒,隔了老遠還能聽到大山裏虎獸咆哮的聲音,是以這個小鎮因此而得名。

少年人名叫童皓,早年家裏也是富裕人家,更難得的是童皓的父親童博還擔任過虎山鎮的鎮守一職,童家在當地也算的上是有些名望,若以這樣的條件,童皓斷不會因為沒錢吃酒而遭老板的白眼,之所以變成現在的樣子,事情還要從三年前說起。

三年前,虎山鎮來了一幫路過的馬匪,這幫馬匪規模不小,不下千人,經過虎山鎮的時候,發現虎山鎮隻有不到三百戶人家,壯年男丁更是隻有不到四百人,是以動了心思,進鎮打了個秋風,雖說是秋風,卻把虎山鎮差不多給掏空。不過這幫馬匪還算講規矩,隻要錢糧,不傷人命,隻要將家裏的錢糧和值錢的物件上交,他們就不會胡來。

童博身為虎山鎮的鎮守,麵對這樣的事情當然不可能無動於衷,起先也帶著一批人做了些反抗,耐何賊人勢大,不但反抗起不了作用,賊人為了震懾眾人,還將童博的一條腿給打折了,自此落了個瘸腿的毛病。

這還不算完,賊人搜刮了虎山鎮全鎮的錢糧之後,臨走為首的賊人還說了句:“本想給你們留些糧食,但你們這位鎮守冒犯了我們,所以你們也怪不了我們,記住了,借你們錢糧的便是上陽山聚賢穀的好漢!”

也正因為這幫馬匪留下的這句話,虎山鎮的大多數人把這次的主要責任推到了童皓的父親童博的身上。

那年,虎山鎮的很多民戶為了生存,不得不背井離鄉,去到外地謀生,若不是後來郡府接濟,說不定還會餓死幾個人,也是從那以後,童博失去了鎮守的位置,童家也沒了往日的名望,童皓的母親更是因為受不了鎮上眾人的白眼,一年前便抑鬱而死了。

不過童家在虎山鎮畢竟還算是大家,所以除了錢糧之外,倒也還有一些其他的資產,不過經過三年的消耗,現在的童家已經是家貧如洗,徒窮四壁了。

童皓喜吃酒的毛病倒是和他父親童博學的,這虎山酒肆雖然不大,耐何卻是虎山鎮唯一吃酒的地方,所以價錢並不便宜,這不,童皓的酒癮上來就想到這裏來吃頓好酒過過癮,可惜這酒館的老板卻是勢利人,前幾天童皓吃完酒,卻沒錢付賬,好說歹說,酒館老板才答應下次再付,今兒個童皓一在酒館露麵,老板就管童皓收賬,誰想童皓身上卻無銀兩,卻還想再喝一壺好酒,這才有了剛才一幕。

“狗眼看人低,若是以前,小爺還不來你這破地方呢!什麼玩意......”

見自己沒有機會嚐到酒味,童皓回了一嘴,雖然心裏舒坦了一點,但還是遺憾的吧唧吧唧嘴巴,走了開去。

童家此時隻剩下童皓父子兩人,童父腿腳不好,所以大都不怎麼出門,平時都是童皓在外麵帶些酒食回去給他,現如今,童皓身上是身無分文,別說酒了,就連吃的東西都沒弄到。

看著天色尚早,童皓摸了摸空癟的肚皮,不由有些沮喪,最近一段時間都是有一頓沒一頓的吃著,身子都瘦了不少,想著家裏還在等著自己的父親,童皓望著虎山方向,臉上露出遲疑之色,心下一狠:“娘的,我有手有腳的,跟著父親也練過幾年本事,難道還能餓死不成,且去虎山看看,若能獵殺幾隻野味,那也不錯。”

想到這裏,童皓不由舔了舔嘴唇,隨後目光堅定的朝虎山而去。

說到童皓的本事,卻是童家家傳的一套腿法,叫八方神腿,有橫掃八方之意,當年童博也是靠這套腿上的本事才得以被郡守看中,得以擔任虎山鎮的鎮守一職。

這套八方神腿童皓也是從小練起,不過因為人長的有些秀氣,加上在郡府進過學,讀過好幾年書,所以給虎山鎮眾人的印象倒像個實打實的書生。

虎山離虎山鎮有十裏開外,雖然一直有傳聞山中有巨虎出沒,但卻從未有人見過,隻是有路過此地之人聽到山中傳出幾聲虎嘯而已,傳聞虎山之內,有進無出,盡管以往也有獵戶進山狩獵,想要殺死山中的巨虎,但都不見出來,所以一度被懷疑是被山中猛虎給吃掉了,久而久之,虎山鎮都是談虎色變,更有家中大人告誡自家的孩童,萬萬不可靠近虎山,以免遭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