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女嫁豺郎(1 / 1)

烈女嫁豺郎

清代時有位給諫(官名),他的兒子是個秀才,已娶妻。

當年的秀才是要經常受到本地教官及省級學政的督察考核的。每年有歲試,即學政在任職期間內每年到所屬的府、州巡回舉行考試,而根據秀才們的成績優劣分為六等,以定獎懲。給諫的兒子不學無術,歲試時就找人捉刀代作,學政看在他父親的麵子上,每次都把他放在一、二等。後來給諫放假回家省親,風聞兒子找人捉刀的事,於是就親自送兒子進考場,考完後,亦不準他與其他賓客交談。

這次考的試題是“嫂溺不援”六句(《孟子?離婁上》:“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權也。”)。給諫的兒子則書“豺狼”為“才郎”,“權也”為“犬也”,內文就交了白卷。學政原來不知他是給諫的兒子,便理所當然的把他置於第六等。給諫知道結果,非常憤怒,把兒子狠狠責罰了一頓,媳婦則因慚愧而上了吊。

考完試,學政照例要去拜望鄉中紳耆,後來拜謁給諫,提到有考生中竟有這樣作題寫文章的,給諫歎道:“這個正是我的不肖子啊!”學政聽了,窘迫不安,一揖作別,回去把給諫的兒子改為一等。

第二天,有人在給諫的家門前題字:

權門生犬子,烈女嫁豺郎。

給諫的兒子隨後得了一個綽號,叫“六一居士”。照說宋代大文豪歐陽修便號“六一居士”,但人們給他這一雅號,指的卻是這位公子從第六等被提到了第一等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