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如何讓幼兒輕鬆快樂過識字閱讀關(1 / 3)

第十七章 如何讓幼兒輕鬆快樂過識字閱讀關

黑發不知勤學早,白發方悔讀書遲。

——顏真卿

書是全世界的營養品。

——莎士比亞

立身以立學為先,立學以讀書為本。

——歐陽修

我女兒1歲4個月能認識300多字;4歲多能認識3000字左右;5周歲能大量閱讀了。這要感謝我的第一個實驗對象。在她的身上我總結了不少經驗。這一實驗對象的媽媽是中文係的老師,她積極邀請我指導她教育女兒。實驗從孩子1歲半開始的,到3歲8個月時,孩子已經認識漢字2000多個,閱讀圖書90餘本;還讀了小學13冊語文課本中的大部分故事(當時社會上的低幼讀物極少,隻好讀小學語文課本)。當孩子有了初步的閱讀能力之後,我們根據幼兒對大自然充滿了好奇這一特征進行了常識教學。到孩子4周歲時,已經掌握了五年級小學自然常識課本中的絕大多數內容(當時根本買不到兒童百科全書一類的書)。小小年紀已經建立起了豐富的知識寶庫。媽媽用火柴剔牙,她馬上搶過來把火柴頭掐掉遞給媽媽說:“磷磺不能吃到嘴裏。”她提醒爸爸不要抽煙說:“抽煙要得肺癌。”爸爸吃肥肉,她說:“爸爸太胖了,要少吃肥肉。”還告訴爸爸吃飯不要“不嚼就吞,胃揉不動”。她知道自己的紅緞襖是蠶吐的絲織成的,還能準確地敘述蠶的生長過程。當問她什麼是光合作用時,她回答說:“吸收二氧化碳,放出氧氣呀。”她還能流利地敘述:“把小老鼠扣在玻璃罩裏,等小老鼠把氧氣吸完就悶死了,給它放盆花就不會悶死,因為老鼠呼出二氧化碳給葉子吃,葉子放出氧氣給小老鼠。”她能一口氣說出岩石有花崗岩、玄武岩、板岩和砂岩等。當問她想到月亮上去玩嗎?她說:“沒有氧氣。”

在分別對兩個個體進行識字教學的基礎上,1994年,與我的學生合作,在她所教的小班進行了集體實驗,在不影響其他一切正常活動的基礎上,小班第一學期,即使剛入園有一段適應期的情況下,期末統計全班平均認識約300字。

這些實踐讓我總結出了幼兒識字閱讀教學的十條快樂原則,即:

原則一:輕鬆愉快原則

原則二:趣味性原則

原則三:量力性原則

原則四:直觀形象性原則

原則五:活動性原則

原則六:學用結合原則

原則七:隨機教學原則

原則八:貼近兒童生活原則

原則九:持之以恒原則

原則十:高潮中結束原則

下麵就結合我的具體實踐方法闡述這十條快樂原則:

輕鬆愉快原則。其實是所有學習者和教育者所追求的,不過對尚不知努力是怎樣一回事,控製力處於萌芽狀態的嬰幼兒來說,尤其需要。他們的行為更受趨利避害本能的驅使,如果違背此條原則絕不會有好的教育教學效果。我在利用這條原則的過程中,至少有三條主要的經驗:

第一條是“零負擔”。不給孩子提出類似“今天你一定要學會這幾個字”的要求或任務。因為我深知負擔產生於壓力,壓力又產生於壓力源,壓力源又分外部和內部兩種,而無論大人或小孩對自我壓力的承受是大大強於外部壓力的。對外部壓力的承受能力因人而異,但有一點是共同的,嬰幼兒階段對外部壓力的感受力是極其敏感和缺乏耐受力的。如果長時間感受外部壓力的話,其大腦和身體均會受損。許多心理學的研究表明,在緊張不安環境下的幼兒的智力,尤其是創造力發展會受阻;相反,在心理平靜自由、安全輕鬆的狀態下,其創造力表現得最充分。因此,我從未給女兒提什麼識字量的任務。勸您也不要用識字任務給孩子施壓。

第二條是“隻表揚不批評”。喜歡表揚是人的天性。受到批評總不是快樂的。如果因為孩子不認識你所教過的字,或不願學習認字,或念錯了字就批評或挖苦孩子是絕對不明智的。記得有一次,一位家長聽了我這一觀點就反問:“幼兒園老師教了5個生字,回去一測試孩子才認識1個,這讓我怎麼表揚呀?”我立即回答說:“這樣應該表揚,你就說,孩子你真了不起,老師教了5個字,你竟然認識了1個,媽媽像你這麼大的時候,連1個字都不認識呢!”我相信聽到此話,看到你興奮的表情,他會暗暗下定決心,明天還要多認識幾個,我媽媽一定會更高興的。相反,你如果批評他,就使他把不快的體驗和識字聯係起來了,因為該死的字讓他總是挨批評,這對還不明白識字對未來有何意義的幼兒來說,他能不逃避識字嗎?我在教女兒識字的過程中不僅我自己表揚她,而且還尋求外麵人的表揚。我把她帶到鄰居下象棋的地方,她看到棋子上的字自然會讀出來,大家看到23歲的孩子能認識自然就用驚訝的目光、讚美的眼神、興奮的表情表揚她,這對她就是很好的、很需要的強化物,於是強化了她識字的行為。我很快就發現她對別人的表揚有很好的感覺,記得在她1歲8個月大的時候,我倆乘火車從保定去北京,坐在我們對麵的乘客在看一本書,我女兒就大聲念出人家的書名和出版社(她不是故意大聲讀,而是幼兒不會默讀),立即引起周圍乘客的好奇,大家都用讚歎的口吻說:“這孩子真聰明,這麼小就會認字。”再看她,滿臉春風。於是我更加自覺地利用別人的表揚。

第三條是“教的自然”。把灌輸式的教藏起來,要不露聲色地教。如吃西瓜時寫個“西瓜”,喝牛奶時寫個“牛奶”,上街時寫個“上街”,阿姨來家了寫個“阿姨”,把這些字卡放在孩子經常活動的場所,最容易看到的地方,有機會就讓孩子找一下某張字卡。另一種體現教的自然的方法就是“熏陶法”,即把字圖配對的掛圖張貼在屋子牆壁的四周,孩子的眼睛會像攝像機慢慢把它們攝入腦中,留下記憶的。再一種是“標簽法”,就是把物品等貼上它的名字,字要盡可能大一些。能讓孩子在認識物品的時候自然看一下它的符號,不久就會形成聯想,看到物品想到其符號,相反,看到文字符號會想到相應的物品。這種能力在嬰幼兒時期是極強的。如果不利用就是一種極大的腦力資源浪費。

趣味性原則。趣味性原則與輕鬆快樂原則密切相關,有趣就會有快樂感。孩子的學習主要靠興趣支配,有趣就學,無趣就躲。“興趣是最好的老師”這句話對嬰幼兒尤其適合。他們學習不看學習的東西有無道理,更不管對將來是否有意。所以,您不必對孩子過多地灌輸識字有多麼重要,將來多有好處,最直接而有效地就是把識字閱讀活動設計得對他們而言是十分有趣。在這方麵,我也取得了幾條行之有效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