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個和二十三年前一樣的深秋,空氣中帶著絲絲寒意.又一次的想起了英子,其實不願想或者是不應該想。但總是控製不住。因為每次想起英子心裏都特別的難受。文字無法描述那種感受。忘不了,在那瑟瑟寒風中固執不肯離去的身影,當時的我因為這份固執而感到氣憤,很多年以後才明白那是一種愛,那份固執裏有無奈有不甘還有對我的失望或期待。相逢不是恨早就是恨晚。太早了,因為無知鑄成了擦肩而過,太晚了,又各自套上了道德與責任的金箍咒。在現代浮躁而又繁重的生活節奏中。是否還有人記得起自己青春時那份愛戀?或遺忘或深埋。
下午穿上衣服特意多穿了一點。因為一想到分別時那個深秋的夜還有要去那條小鐵路旁走一走就感到特別的冷.二十幾年來。去了好幾次,每次的心情都不一樣。不多說了,上路去尋找遺憾的美。我要去的就是我和英子,戀愛時常去的地方。哦,忘了介紹英子了,她是我的第一個女朋友,長得高高的,瘦瘦的,一頭烏黑飄逸的長發,要是去做洗發水廣告都不用打特效了.清秀的臉上還有一雙大大的眼,美中不足有點o型腿,但在我看來,這也絲毫不影響她的美.和英子剛認識時,英子就說過,初戀是最難忘的,也是成功率最低的一對。珍惜吧!英子說中了開始,也猜對了結尾。看來那時英子比我懂的要多。我們那個年代,女的看瓊瑤,男的看金庸。也許她是在哪本小說兒中感悟到的又或者是哪句台詞。而我是那種翻了三頁書。就會睡著的那種。三十歲之前一本小說也沒看過。兩個小年輕,兩個小菜鳥。新手的命運注定了結果。也許正是這份青澀,所以難忘吧.
路過經常等英子的馬路邊花壇旁。停下了腳步回憶一下。這些年花壇變了幾次模樣了,時間太久了。總之沒認錯地方,就是那個地方。閉上了眼睛,仿佛看見了一個傻x穿著工作製服坐在花壇的石階旁在等人。不那不是我。我是帥哥。(最起碼她和她都是這麼認為的我也是有那麼一點點小自信罷了)就是你,穿的製服我一眼就認出來了。好吧,我承認那個傻叉就是我。
收起你那內心讀白,你個傻叉.走在公園的林蔭小路上。想著二十多年前我們牽著手也走在這條小路上,回憶的畫麵依然溫馨。然後來到了公園的體育場,這裏是我們初吻的地方。關於初吻還有一段小故事,這是後話。原來體育場四周都是水泥做的看台。還記得我和英子是坐在南側的看台上完成人生第一次接吻,不過多年的修整,場地升高,南側看台已被深埋塵土內。唉!可惜了!不過埋了台階,怎麼能埋得了往事。從公園到小鐵路旁,大概走了40多分。記得分手時就在這裏。是英子先提出的分手,但又固執的不肯離去。當時不明白,都分手了就各回各家唄。英子不肯走,我又不能讓英子一個人待在寒冷而又漆黑夜裏。心想分手就對了。這要是成了,生活中鬧點兒小矛盾,得全家來哄的節奏啊。在這種沉默無言中不知過了多久。我身體開始發抖,我想抱住英子因為冷啊。被拒。心想也對,分手了還要占人家便宜,無恥。又不知過了多久,英子從背後抱住了我。可能是看我太冷了。同樣被我拒絕了。不明白英子為什麼不冷,穿的衣服都差不多一樣多。後來在一次慘痛事件中我體會到了人在極度絕望和悲傷中不怕冷甚至忘記了呼吸以至於我心髒受損落下病根,(這裏不提這個故事)但英子絕對不是那種感覺,更談不上絕望和悲傷,我和英子的故事其實挺平淡的,沒有什麼轟轟烈烈。每個年輕人都會經曆的青澀而已,談不上分手用絕望這兩個字來形容的一段感情。後來英子終於開口了,讓我先走,要看著我走,然後她再走。強不過她,我先走了。(要是現在,扛著我也得把她送回家)真想知道英子在哪個夜裏待了多久,有沒有哭?太他媽冷了。我好像終於知道我為什麼這麼怕冷了,我每每想到那個畫麵就會冷,不他媽寫了我手發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