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哥哥很凶,而我脾氣很好。

我深深地期盼有一天老天能給我一個機會,讓我將他踢翻在地,我要狠狠地踩他十八腳後再用最惡毒的話羞辱他二十四個小時。

我七歲的那一年,父母離異。

開始時我被判給了媽媽,一年以後媽媽結婚,我又被送回了爸爸身邊。後來爸爸也結婚了,再後來我的繼母懷孕了。最後,我就被送到了叔叔家。

我的叔叔梁建暉是個極聰明的人,據說他年輕的時候是遠近聞名的敗家子,最擅長的事就是結交狐朋狗友和吃喝玩樂。他與當時已經在建設局工作的我爸爸並列為我縣兩大教材——他是反麵,我爸爸是正麵。據說爺爺的高血壓就是被他氣出來的。

後來他不知道從哪裏借錢弄來了幾輛貨車,開始做起了運輸生意。靠著吃喝玩樂時打下的人脈,叔叔的生意越做越大,逐漸涉足各個領域,幾年之後,儼然我縣首富。

我爸爸結婚那年,叔叔去了省城。在那個年代,能發財的人都是想法多膽子大的人。據說僅僅高中畢業的他在省城成立了一個科技公司,手底下全是那個年代比較稀有的大學生甚至研究生。

我周歲生日的那天,他開著一輛黑色小轎車回來,往我懷裏塞了一塊成色極好的玉佛,還給了繼母厚厚的一疊紅包,紅包裏有整整三百張大鈔。這件事驚動了我們那個小縣城,從此,他成為我們縣所有年輕人的偶像。

沒過多久,叔叔結婚了,據說女方家裏在省城極有權勢,但我的這位新嬸嬸卻要帶過來一個兒子,比我還要大五歲。叔叔和嬸嬸回來的時候並沒有將他傳說中的繼子帶回來,但是爺爺對他們避而不見。

奶奶隻是歎氣,私下裏我還看見她抹了淚,可是最後她還是給了嬸嬸一個金戒指。這表示,他們終於承認了叔叔嬸嬸的婚姻。嬸嬸明豔動人的臉客氣而疏離,我想象不到這麼年輕漂亮的人,竟然有一個比我還大的兒子。

那天晚上他們住在我們縣最好的賓館,第二天一早便驅車離去。

大人們的想法我不懂,也不在意,可是對美好事物充滿向往的我,單純地喜歡這個嬸嬸。她送了我一條好漂亮的裙子,我沒有見過這樣與眾不同的女人,也沒有見過這樣漂亮的裙子。

此後的幾年裏他們很少回來,就連過年的時候也僅僅隻是回來吃一頓飯,當天來當天回。

我十歲的時候,繼母懷孕了。

她對我爺爺說:“小孩子要從小就為她打算,省城的教育好,她叔叔又有本事,將來圓圓就算上不了清華北大也能上省大啊!”

她對我爸爸說:“你弟弟跟那個女人結婚這麼多年都沒要孩子,別人的孩子能養,自己哥哥的孩子就不能養?”

我躲在門後,看著她的臉,生平第一次從內心裏深深地恨一個人。那時候我不明白,我對她甜甜地笑,我盡量乖巧聽話,我努力討好她,為什麼她還要趕我走?

不僅僅是她,爸爸媽媽甚至爺爺奶奶,每個人都假裝我是他們最愛的小孩,可是他們每個人都不願意留下我。

我去找我媽媽,開門的時候她的手裏抱著熟睡的嬰兒,看著我滿是眼淚的臉她頓時緊張起來,輕手輕腳地將手中的小孩放進搖籃,將我帶進裏屋,為我抹去淚水。

她輕聲詢問:“是不是你後媽欺負你了?”

我哭訴,她卻聽得有些心不在焉,不停地提醒我要小聲一點。

“別把你妹妹吵醒了。”她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