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段(1 / 3)

也許是我們太過自信,不管是妖怪還是猛獸,誰都沒注意到更強大的力量在悄悄興起。又過了很多很多年,凡間界出現了新的霸主,而這霸主竟然是人類,竟然是那些曾經躲藏在山洞裏靠野果和小動物為食的軟弱家夥!

也不知道這些長得跟仙人一個模樣的家夥有什麼特別的力量或是能力,他們竟然成群結夥的從躲藏的山洞裏鑽出來,大模大樣的來到了我的地盤上。人類放火把我子孫們世代居住的森林燒成了白地,在白地上麵蓋他們住的『窩』,種他們吃的食物,害的我的子孫們從此開始過顛沛流離的生活。不僅如此,人類還用各種邪門歪道捕捉我的子孫,捉住了就關起來好吃好喝的養。很多狗子狗孫們從此變得溫順蠢笨,不但失去了做為猛獸的能力,甚至還替那些人類擔當起看家護院的工作,這簡直是我們種族的恥辱史!

人類不光這樣對付我,其他飛禽走獸也遭到了和我們一樣的待遇,被人類飼養或者捕殺。妖怪們自持有強大的力量,一開始並不把人類放在眼裏,甚至很多妖怪以吃人類為樂。但是很快的,大神們開始幫助人類,他們不但製造一些法寶送到人間,甚至幹脆派遣一些有著神人混合血統的,叫做『英雄』的家夥到人間助戰。有了神的力量和法寶,一隻隻危害人類的大妖怪或者被殺死或者被馴服,我看到形式如此不利,於是英明果斷的選擇了最佳的應對方式――『蟄伏』。

這一睡,數千年眨眼過去了,當我醒來時,發現眼前的時局比從前更壞,人類已經占據了凡間所有的地方,凡間已經被神正式的命名為『人間界』,顧名思義就是人類生活的世界。人間界所有的生靈都得向人類低頭,否則就無法生存,而人類則對神們低頭哈腰頂禮膜拜。我終於明白了,這一切都是神的陰謀,他們製造人類,通過人類,把自天地初開便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原住民:妖,獸,靈等種族一腳踢開,輕而易舉的實現了統治凡間的目的,真是卑鄙下流之極。

知道這一切又有什麼辦法呢,我隻是一隻狗,一隻野獸,除了尖利的爪子和牙齒,除了一身蠻力,我一無所有。

不過,話也不能說的太絕,除了那些東西以外,我好像還點名氣,我醒來沒多久,一些山精小怪之類的就聞風而至,來到我棲身的山洞中,爭著要做我的跟班。我無所謂,照單全收,隻是再次做大王的感覺可真的不比從前了,不但不能威風凜凜的傲視腳下一望無際的土地,就連外出行走都要小心翼翼。

我這個『山大王』每日的生活就是成天在陰冷潮濕的山洞裏躲著,享受些小妖怪們送來的山珍美味,偶爾出去溜達溜達,美其名曰:巡視山林。雖然昔日威風不在,但那點煞氣到底還猶存,每當我出洞時,一幹山鳥走獸紛紛回避,走到哪裏都是死一般寂靜,我忍不住扯開嗓子吆喝兩聲,那些參天大樹就抖個不停。

雖然過著深居簡出的日子,但就算山林中,終究也是有人的足跡,一旦讓人類發現我的這副銅頭鐵臂的異相,那些愛管閑事的『英雄』們準會聞風而來的,我不想找麻煩。

我隱沒了銳氣,我遮蔽了鋒芒,我不想找麻煩……但是,這並不代表麻煩不來找我!也許太乙真人那個半老頭說的沒錯,我或許真的是天上的星星,大概是盤古劈天的時候不小心把我崩下來的,又或者是女媧補天的時候不小心把我碰下來的。總之,我真的命中注定要回到天上去。

就在我在這片山林中住到第七十個年頭的時候,一個天界來的『英雄』找到了我。他說我是狗妖,這點我還尚可承認,可是其他的理由我就費解了:我一直呆在山裏,怎麼就變成他口中的『為害一方』了?怎麼就留在人間『天地不容了』?他說這些理由的時候顯得一副大義凜然,我沒有做任何反駁,隻是蹲在地上仰頭看著他。他的個子很高,遠超過凡間人類,雖然我的個頭也異常高大,但在他麵前還是需要仰視,不過著並不妨礙我看到他的眼睛。他的眼睛很特別,有三隻,兩隻在正常位置,一隻在眉心。看著我說話的時候,那兩隻正常的眼睛都在閃著惡狠狠的寒光,好像在恐嚇我,隻有眉心那隻眼睛半開半閉,似乎不願意正視我一樣。看來,他隻有這一隻眼睛是誠實不願意撒謊的,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