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社會心理學導論
社會心理學是心理學的基礎分支之一。按照著名心理學家楊國樞先生的觀點,當今世界的心理學可分為兩大領域:一是人格與社會心理學,二是實驗與認知心理學,人格、社會、實驗、認知也因此成為了心理學的四個支柱。其它的心理學分支都是在這四個基礎上建立起來的。人格心理學從人本身出發,探討個體內在的特征對個體的行為與心理有什麼樣的影響;社會心理學除了考慮個體本身的特性,而且也把個體與社會的種種關係加以考慮,它的目的在於了解各種社會因素對個體及群體行為的影響;實驗心理學解決的是研究方法問題,所有的心理學研究都是以它所提供的方法為基礎;認知心理學則解決的是過程和機製問題,它使我們能夠更好地了解心理現象發生的規律。
第一節 什麼是社會心理學
1、社會心理學的定義
對於社會心理學的定義,不同的心理學家有不同的觀點。美國著名的社會心理學家弗裏德曼(J.L.Freedman)從行為主義的思路出發,認為社會心理學是係統研究社會行為的科學。它涉及到我們如何認識他人,如何對別人作出反應,別人如何對我們作出反應,以及我們怎樣受所處社會環境影響等。總之,社會心理學研究人與人之間相互作用的所有領域,包括與社會現象直接相關的各種行為。
與弗裏德曼的觀點不同,邁爾斯(D.Myers)則從社會認知的思路出發,認為社會心理學是研究人們怎樣想、怎樣相互影響以及怎樣與別人相聯係的科學。正是由於這一點,在邁爾斯編著的《社會心理學》教科書中,我們可以看到在其它書中看不到的一些內容,比如社會信念等,他的書中也用較多的篇幅討論了社會認知與社會影響。
國內學者也有人對社會心理學做了定義。比如我國著名的心理學家吳江霖教授就認為“社會心理學是研究個體或若幹個體在特定社會生活條件下心理活動的變化發展的科學”。但他的定義明顯是以個體為主,盡管也提到了若幹個體,但若幹個體並不等於集體。實際上吳教授的觀點和他對心理學框架的看法有關,在他看來心理學的基礎有兩個:生理心理學和社會心理學。前者揭示心理活動的生理基礎,而後者則探討社會因素對人的心理與行為的影響,兩者強調的重點都是個體。除此之外,沙蓮香、周曉紅和沈德燦等都對社會心理學加以定義,其中沈德燦教授在對所有的這些概念做了分析整合之後,認為社會心理學是研究個體和群體的社會心理、社會行為及其發展規律的科學,這個定義也是我們認為最全麵的。
2、社會心理學與常識
社會心理學的知識與常識有著緊密的聯係,與其它社會科學的知識一樣,社會心理學在一定程度上可用常識說明,但是常識未必就是正確的。如米爾格拉姆(Milgram)關於服從的研究就是常識與實際不符的典型代表。在實驗開始前,實驗者問被試在實驗情境下是否會有服從行為出現。被試的回答是否定的,但實驗的結果卻與被試的預期相反。因此對我們來說,很有必要去區分常識中的哪些東西是正確的,那些東西是不正確的。
社會心理學之所以與常識不同,與人類行為的非理性特征有著緊密的聯係。人的行為並不是全由意識與理性指引的,正如弗洛伊德所言,引發行為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無意識的(如性行為、侵犯動機)等,人並不能完全掌握自己的命運。相反現在的心理學家開始用社會信念(social belief)來理解非理性特征對人類行為的影響,認為人們一旦對某些事件形成了社會信念,要想改變就很困難,這也是人們之所以固執己見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