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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進行的。要讓經濟返回可持續增長的路徑,調整過程一定如下:那些在繁榮時期投入無利可圖的項目與行業的資源,現在需要轉投到其他地方。至於勞動力資源也應一視同仁,意味著一旦崩潰到來,那些不幸工作在極不盈利(但在繁榮期似乎有利可圖)的企業裏的人必須失去工作。

例如,如果建造一間新汽車廠的工期為18個月,現在已經進行了6個月,但(依據新的信息)不會有足夠的購車者支持汽車廠的生產。顯然,正確的做法是立即停止建造。從整體經濟角度來看,為了防止建築工人被解雇,並“創造”就業機會去生產賣不掉的汽車,政府用納稅人的錢去補貼擁有那間工廠的公司,那可不是在做什麼“善事”。不,正確的做法是,把這些工人和其他(可回收)資源投入其他真正有利可圖的項目和部門。

至於這個“苦口婆心”的建議有什麼問題,當然是在虛假繁榮崩潰後,經濟需要時間才能重新找到自我平衡,尤其是在多年的繁榮之後。因此,當經濟體因蕭條而精簡緊縮時,一些失業的工人有可能要花數月甚至更長時間,去尋找適合自己的職位。許多人寧願政府立即介入提供援助,而不願意等待“自由放任之藥”起作用。

然而,即使在這種情況下,重要的是,要意識到長期的大規模失業其真正功能是什麼。還記得中央計劃經濟,即純粹的社會主義製度的致命缺陷嗎?如果沒有市場價格和盈虧檢驗,中央計劃者不可能知道如何有效利用自己掌握的資源。例如,在當代的美國,一個想進行中央計劃的人不可能知道有多少人“應該”成為腦外科醫生、建築工人或者學校教師,更遑論應該如何向每一個美國城市分配各行各業的從業人員。

同理可知,沒有任何一個人、甚至沒有任何一組專家能夠知道,應該如何在繁榮崩潰之後“正確地”調整經濟。例如,想想看拉斯維加斯從2000年到2006年的房地產繁榮,在這些年頭裏,顯然有太多建築工人(以及木材、釘子等其他資源)投入拉斯維加斯的房地產,“正確”的做法是,應該把工人的勞動時間用在其他的事情上。

但是,具體怎麼操作?每個拉斯維加斯地區的建築工人都是一個獨特的個體,他們的技能、興趣和個人情況各異。工人甲的“正確”應對可能是坐上巴士去德克薩斯州的一個煉油廠工作。工人乙沒準該回學校讀研究生拿文學博士學位。而也許工人丙該做的,卻是忍受大幅縮水的薪水去做漢堡包,以圖留在拉斯維加斯等待樓市複蘇,因為他的妻子有一份很好的工作,是拉斯維加斯一位著名律師的私人助理。

現在,我們對問題有了一些整體上的把握,我們看到,純粹的市場經濟是最好的解決方式。當繁榮崩潰後,許多工人認識到,他們不能再掙到一貫以來的薪資水準。也就是在說繁榮時期的景氣是虛幻的,人們並不真的像他們自己認為的那麼富有。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就該是失業的工人開始找工作,希望能找到一份工資和其他條件與以前相當的新工作,不用搬家或者至少不用搬到討厭的地區。

尋找新職位需要時間。失業者尋找的時間越長,越有可能找到更好的新工作。但是,長時間尋找的缺點是,失業者不對經濟體係做出直接的貢獻;他們在找工作期間必須依靠別人的產出來維持生計。

請注意,在純粹的市場經濟中,所有這些問題都得到了應有的重視。每一個失業者都可以基於個人的考量,自由地選擇新工作,沒有哪個政府官員能決定工人“現在該下崗了”。同時,因為沒有政府的失業救濟,個人也要自己承擔過渡期的衝擊,(說白了)政府的失業保險其實是付錢讓人不要去找新工作。【譯注:別大驚小怪,這是2010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的研究成果】

正如我們本書中一再強調的,經濟分析本身不能決定哪些政府政策是好的,哪些是壞的。但經濟分析可以揭示出一項政策的後果,讓市民和政府官員能夠在了解情況後做出決定。對於大規模失業的問題,不能簡單地感情用事,這不是誰有同情心或誰殘忍的問題。舉例來說,政府建立的失業保險金製度不僅減少雇員的收入,而且還在經濟衰退時打擊盈利企業擴大經營的積極性。

政府並不創造資源或財富,它僅僅重新分配資源和財富。如果沒有政府的失業保險計劃(不用繳納失業保險金),個人的工資、企業的利潤相對增加,人們仍然可以選擇自己儲蓄,來提供經濟困難時期的緩衝。也許,實際上自由市場建立的緩衝期要比政府設立的失業補助期短,但經濟學再一次告訴我們,這個問題涉及取舍。失業救濟應該持續多久?顯然,這是一個經濟問題而不是工程或化學上的事實。【譯注:意思是失業緩衝期的長短應該由個人決策,不應該讓社會統籌。】

例如,如果政府規定,每一個失業者都能按以前工資額的95%領取失業補助,最長可達20年,直至找到新工作為止。這樣的政策顯然是在浪費資源。即使那些最熱衷維護失業者利益的人都會承認,這種假想的政策將是災難性的,而且(考慮到全部後果)實際上這會損害工人的利益。一旦我們承認失業救濟有可能會過份“慷慨”,那麼,如果政府決定提供的救濟超出純粹市場經濟下的自發補助,我們的基礎經濟學知識很難證明這一政策是正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