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少臣將他送到樓梯口,因客人陸續前來,他不能走遠,於是吩咐我:“談芬,幫我送一下江處長。”
“您跟新娘很熟?”沉默十分無禮,隻好沒話找話。我不認為他與程少臣熟到這種程度,想來是新娘的好友。
“對,我們是大學校友。”
原來如此。
“新娘知性美麗又溫柔。”背後說人壞話不可取,但說好話總是好的,何況我本發自內心。
“對。”江浩洋頓了頓,“當然。”
很久以後,我才明白,我這句話多麼的多餘。
後來江浩洋換了部門,職位越升越高,我的工作也隨著程少臣換來換去,與他聯係得也漸多,但僅限公事。
那陣子出了個小車禍,人沒受傷,卻嚇得不輕,很久不敢再開車。因為是與出租車相撞,所以連出租車也不敢輕易地坐,每天早晨老老實實地步行穿過大半個小區,再走十分鍾的路,去等公司的班車。突然有車從身邊停下,車主放下車窗,“談小姐去公司嗎?正好順路,我送你一程吧。”直到這時才知道,竟然與江浩洋做了鄰居。
以後便常常碰見,在超市、在物業處、在社區醫院。早晨並不經常見到,後來發現,其實他上班的時間比我晚,隻是那天他恰好去得早。再後來,他會刻意地早走一刻鍾,我出門時,他剛好把車開出來,順便送我。
按說我該受寵若驚,心如小鹿亂撞。可是我沒有,隻有一些感激。因為他看我的神色太平常,沒有歡喜,沒有波動,連欣賞的目光都沒有,為我早起十五分鍾當車夫仿佛就是一件再尋常不過的事。有一回我暗示他不必這樣麻煩,江浩洋說不要介意,這個月剛好輪到他值班,每天必須提前到崗。
知道他本是沈安若的前男友那一回也算偶然,飯局上一群人都喝到東倒西歪,除了唯一的女士我受到特殊關照外,大概隻有程少臣和江浩洋兩個還算清醒。後來我家上司單獨敬他酒,感謝他為我們公司所做的一切努力。他聲音不大,但我仍聽得清楚。他說了一句:“你當年是怎麼把我老婆弄丟的?”
啊,這是怎樣一段精彩的故事?還有,程少臣竟說得出這種話,我努力忍住開窗去看天上是否下紅雨的衝動。
當天晚上我被我上司突然的感性與人性化感動得無以複加,直到幾小時以後才意識到,他哪裏是酒醉吐真言,他分明是借酒裝瘋警告某人不要打他前妻的主意。幾天後我便證實了我的猜想是正確的,那天我們看見江浩洋與沈安若單獨約會,雖然保持著得體的距離,沒有任何的親昵姿態,但也足以讓程少臣定力不足,被周安巧趁機陷害多喝了許多酒。
後來有機會時我曾問過:“是否曾經後悔過,當初放棄得太容易?”
江浩洋情緒淡然,“不是每個人都有後悔的權利。你若回頭,還有機會,那時才有資格後悔。至於其他人,隻能遺憾而已。若放不下,那可真是跟自己過不去。”
我可沒有他那樣能想得開。向楠要結婚,周末接到喜帖的我,在家裏悶到大腦與心髒的血管似要一起破裂,必須要找人說說話,翻出一瓶紅酒,打電話給江浩洋,“你有空沒?我請你喝酒。”
那時候也算熟了,偶爾一起吃個飯。他也是個怪人,明明政府分了工程精良,交通便利的公務員小區,他卻寧可住到這一處清靜地,每天浪費許多的時間與汽油,大多數時間一個人,偶爾也會有女伴作陪,麵孔不固定,但從未在小區內出現過。
那天是到江浩洋家去喝的酒,叫了外賣,我還動手做了個沙拉。除了泡麵,我也隻會做這個了。紅酒很快喝光,又喝他的酒,喝得天昏地暗,醒來時天已經黑了,和衣睡在他的床上,身上蓋著毛毯。頭疼得快要炸開,起身去洗臉時,發現眼睛腫得像桃子。我隻記得自己說了許許多多的話,也不管他是否願意聽,卻不曾記得自己竟然哭到這麼失態。這下子沒臉見人了。
“你既然醒了,起來喝點粥。”江浩洋在門口說,沒有進屋。
他的粥煮得相當不錯,會下廚的男人總是要加分的。但我喝得並不愉悅,身體難受還是其次,失了麵子的痛苦才最令人無法忍受。
“哭是一種很好的養生方式,可以鍛煉心肺腹肌,還可以排毒。”
這話多麼撫慰人心,我笑,“我都說什麼傻話了?”
“沒說傻話,隻陳述了一些事實。你生氣的原因不是他結婚,而是他都要結婚了還存心讓你不好過。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