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十四、大師是被印上名片的(2 / 3)

雖然當事人不是我,但聽了這番話,一樣有被一盆冰水從頭澆到腳的感覺。哪怕在三伏酷暑裏,這樣的降溫法,也會叫人渾身起雞皮疙瘩。我本來以為他的朋友隻是敷衍他,現在看來,那人對他倒是掏心挖肺地說話,隻不過他的心肺裏積儲了太多的寒氣。我不知怎的咳嗽起來,也許我心理上傷風感冒了。

傳真把杯子端給我,讓我喝兩口水,然後說:“所以,那朋友勸我不要墨守成規,眼睛隻盯著主流路線,要另辟蹊徑。我本來想拚著我的一點積蓄,花幾萬元錢,買個書號,自費出一本書;他勸我不要這樣幹。這樣幹,其實還是期望得到主流的承認,但主流一般是不會來承認你的,就像數學界的主流不會來搭理香港報紙上登出來的哥德巴赫猜想證明一樣。一個原因是你的表述不合學術規範。譬如,你談到‘生存消費’與‘觀念消費’,盡管稍具生活常識的人一聽就懂,但作為一門‘文化經濟學’的最基本的概念,要有嚴格的定義,要定性、定量,作明確的界定。其他的概念也一樣。這些概念不能是描述性的,而應該是邏輯性。光這一點就可以把你弄死。你倒試著界定一下,在什麼樣的度之下是生存消費,在什麼樣的度之上就算觀念消費?盡管國際上經濟學的研究已出現哲學化的趨向,描述性的模糊性的概念也在被運用,但國內目前的思維定式,對這些表述還是排斥的,更何況你是個毫無背景的門外漢。但是,你的觀點一旦發表出來,有某個博學多才、學貫中西的人對你文章中某一點感興趣,他動腦筋在外國某經濟學權威的著作裏找到與你的觀點意思相近的隻言片語,把你的觀點往那位外國佬的名下一掛,然後,作為那個外國佬的觀點的中國化運用,將你的觀點再外轉內銷,你白白給人做了嫁妝,連聲‘謝謝’也撈不著,比‘賠了夫人又折兵’的周瑜還冤枉。就算承認與你是‘英雄所見略同’,還不照樣他當他的英雄,你當你的狗熊。我向他請教該怎麼辦,他給我說了一個故事。當年,十月革命成功,列寧領導的布爾什維克推翻了孟什維克政府,掌握了政權。列寧立即下命令與德國停戰,但這命令受到沙俄軍隊的軍官們的抵製。這時,列寧采取了一個大膽的舉措,到電台,直接向軍隊的士兵們發表講話,宣布停戰,號召士兵們從戰壕裏出來,回家。士兵們熱烈擁護列寧的宣言,一股洪流把頑抗的軍官們衝得落花流水。列寧此舉為新生的蘇維埃政權贏得了寶貴的時間,使它在人民的擁護中站穩了腳跟。這個辦法,叫‘直接與群眾麵對麵’。他對我說,你創立‘文化經濟學’目的是有利於國計民生,有利於企業改造和發展,有利於提高投資效益,有利於開發人力資源,你就要想辦法與最需要你的‘文化經濟學’來調整觀念的人直接麵對麵。你要想辦法做中國的卡內基。卡內基是讓心理學、公共關係學直接麵向大眾,你要讓經濟學直接走進大眾的生活,要讓學院到時候來請你去做教授、博導。

“我反來複去地想,想來想去他的話很有道理,所以我就走上了江湖。”

我真的無話可說。

傳真注視著我。

“不容易,真的不容易。”我說。

“您不要客氣。在老師麵前,我不遮遮蓋蓋,把心裏話和盤托出。我這些話很少有人可以商量、討論,我實在有些吃不準,我希望您能指點指點。”

我說:“你的話使我想起三十年前,業餘創作,硬寫硬投稿,到處碰壁,義無反顧的經曆。我深知其中的甘苦。但我不是學術圈裏的,對你幫不上什麼忙。如果今後我能助你一臂之力,我一定在所不辭。”為了表達我的誠意,我給了他一張名片。

我想起今晚拜訪的目的,就問:“你好像說過你現在還是單身一人,你年紀應該四十多歲了吧,怎麼還沒有結婚成家呢?”

傳真說:“我結過婚,但幾年前離了,還好沒有孩子。我現在一個人過。”

“還好沒有孩子”?這話什麼意思?難道他不喜歡孩子嗎?還是他怕再成家時,有孩子會造成拖累?或許他已經猜出了我的來意?

傳真很敏感,他肯定已猜出我心裏的嘀咕,就補充道:“我是非常喜歡孩子的。有了孩子,我就會充分考慮父母離婚可能會給他的心靈造成的影響,就會選擇不離婚、湊合過,而這樣做對雙方都不利。”

“離婚是你主動提出的?”

“不是。但是,如果我想挽救這段婚姻的話,我相信我能辦到。”

我不知道他這麼說,是因為自信,還是想掩飾他的失敗。

接著,他向我介紹了他大致的經曆。

在他高中畢業的時候,“上山下鄉”已經名存實亡,況且他還是家中獨子,就順理成章地分配進了一家工廠。因為他喜歡寫寫畫畫,進廠沒多久就從工人崗位抽調到辦公室,做專職的政宣幹事。至此,他的生活道路可說是一帆風順,而且是風頭很健。也許是因為太順的緣故,他在人情世故方麵不免鋒芒畢露,有所欠缺。別人覺得他恃才傲物,他覺得別人蠅蠅苟苟,漸漸地他與周圍環境越來越格格不入。他想放棄這份待遇不錯的工作,到大學裏去深造,但那時他已結婚,他的想法遭到父母、妻子與丈人丈母的一致反對,終於未能實現。後來,他去報考夜大讀法律,得到本科畢業文憑後,他又考出了律師資格證書,這時,他不顧一切地辭去工作,當上了專職律師。然而,他很快發現自己其實並不適合律師這一職業。他能言善辯,且長於邏輯思維,工作態度也很認真,肯花力氣收集證據,按理說,都是當個好律師的有利條件。但他在人情世故方麵少根弦,雖然他自己覺得,經過在工廠裏的十來年磨煉,棱角已磨去許多,人已學壞了許多,但究其實,還是紙上談兵,真要到人情世故的大海裏去遊泳,他還是免不了要嗆水。所以,當有些他以為應該贏的官司沒能贏時,他就受不了。在他,並沒有覺得是為自己爭名、爭臉,而是認為他的當事人了冤枉。這種意識其實更糟糕。如果他覺得是在為自己爭名爭利(律師的招牌就是他的財源)的話,他就會適可而止;而當他隻覺得自己是在為當事人伸雪冤枉而戰時,他的內心充滿了正義感,一切對利益、後果的考慮都被遮蔽,一切遊戲規則與潛規則他都置若罔聞,從某種意義上說,他被一種瘋狂的情緒所左右,哪怕這是一種正義的瘋狂。他會鼓動當事人去上訴,義務地給當事人寫上訴狀,義務地替他出庭辯護。他在上訴狀中,會連篇累牘地控告一審法官的徇情枉法,把上訴狀寫成舉報司法腐敗的揭發信,叫二審法官看了,不免對一審的同事被這樣的無賴纏上而生惻隱之心,因此,在二審中想方設法地挫其銳氣,又在“維持原判”的法律文書的措辭上動足腦筋。他還不肯從失敗中吸取教訓,又挑唆當事人到檢察院、人大去申訴,要求檢察院對終審判決進行抗訴。這樣的折騰自然不會有什麼結果,但很快,他的壞名聲就在圈子裏傳開了。不出一年半載,他就處於事實的下崗狀態。沒人來找他代理訴訟,即使是事務所分配給他的案子,常常打到一半,當事人提出要中途換馬,因為得到有關方麵的暗示或明示,由傳真當律師,本來能贏的官司也要輸。事情甚至鬧到義務代理的法律援助官司,當事人也會提出請求,請傳真“回避”。剩下來,他隻能給那些殺人越貨、走私販毒、組織賣淫的刑事犯當法院指定的辯護人。這些案件,他往往一看案卷,就頓失精神,好像怕腥味的人走進了水產市場, 隻覺得胃部痙攣,渾身虛脫,恨不能早一刻逃出。而除了在法庭上說幾句“本案證據確鑿,事實清楚,但請法庭能考慮到×××××,從輕處理”的無關緊要的辯護詞,他實在無從發揮他的滿腹經綸,實現他的遠大抱負。而在這個時候,他的父母在一個月裏相繼病故,父母過世,他與堂、表兄弟姐妹間本來很脆弱的聯係就幾乎斷絕了。屋漏偏逢連夜雨,正在他情緒跌入低穀時,“意外”地發現妻子與她的老板關係曖昧。他也懶得去收集證據,就倉促地與妻子攤牌,結果反被妻子倒打一耙,說因他的猜疑妒忌導致感情破裂,要與他離婚。這個以出庭替他人辯護為職業的人,卻不願出庭為自己打離婚官司,結果達成“城下之盟”,以協議離婚了結,妻子隻給他留下一間家徒四壁的空房。幸好婚後家裏實行的是經濟AA製,他的負擔雖偏重些,但還略有節餘。他算了一下,一個人按上海市民中下生活水準過,可以維持十來年。於是,他在律師事務所裏掛了個名而不去上班,埋頭做自己感興趣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