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過刺眼。
婚禮當天,簡莊找出瀟灑當初向英俊求婚的西裝給它穿上,自己也穿上平時不常穿的西裝。婚禮現場瀟灑基本上很老實,除了那條母哈士奇偶爾靠近它時,總被瀟灑一腳踢開,或者張嘴狂叫恐嚇外,基本表現不錯。
陪新郎新娘向賓客敬完酒,簡莊跟傻大個打了聲招呼,說還要遛狗,再說帶著狗吃飯不太方便,就走了。
因為喝的酒裏多半摻了水,簡莊的意識還是很清醒的。回到小區,不著急上樓,帶著瀟灑在樓下遛一遛。
起初瀟灑走在後麵,經過路明義曾經住過的那棟樓起,瀟灑突然來勁,拽著簡莊往樓裏跑。
人和狗都帶有一絲希望,希望路明義帶著英俊回來住了。
一人一狗來到路明義曾經暫住的地方,簡莊沒抱大大希望,按響門鈴。
清晰的腳步聲從裏麵傳過來,突然間簡莊緊張到了極點,他有種莫名的,無法形容的第六感——路明義就在自己身邊。
房門被緩緩打開,簡莊笑起來,瀟灑也跟著不安得動來動去,準備撲過去。
可打開門的,是陌生男人的麵孔。
“找哪位?”
“對不起,我敲錯門了。”
不是路明義,簡莊失望的下樓。
瀟灑搭在樹幹上尿尿都沒什麼勁,天黑漸漸暗淡下來,簡莊拿出手機,已經七點半了。
“給帥哥打個電話吧。”
簡莊低頭對瀟灑說,瀟灑抖了抖屁股,貼到簡莊身邊。
“嗷嗚。”有氣無力的叫聲。
“讓帥哥叫英俊叫兩聲給你聽聽?”
“嗷嗚!!!”瀟灑猛地抬起頭,不停地磨蹭簡莊的小腿,討好他。
一直以來打電話,簡莊總是避開問路明義什麼時候回來的問題,路明義也從來不提,這個問題就像是一個埋藏在地底的地雷,觸摸不得。簡莊曾經想開口,卻覺得路明義是個有主見的人,他也不能強迫別人,愛是包容,是磨合,而不是命令。
可今天,看到幸福的戀人步入婚禮的聖殿,新郎親吻著新娘的嘴唇。就算是用綁的方式也要把帥哥帶回來的思想漸漸在簡莊腦袋裏生根發芽。
路明義的號碼排在最近聯係人的第一位,簡莊按下撥通鍵,回憶以前破過的綁票案件,心中開始籌劃如何連人帶狗一起綁回來。
空白兩三秒後,手機裏傳出嘟嘟的聲音,背後在同一時間也發出路明義慣用的手機鈴聲。
簡莊機械的扭轉身體,他瞪大雙眼,不可思議地看著突然出現的路明義和英俊。
“帥哥!”
“嗷嗚!”
路明義笑著走過來,低頭又看了瀟灑一眼:“第一次看你穿西裝,不錯,跟瀟灑一樣帥。”
“唔……帥哥!我……我……”
“嗯?”路明義不慌不忙的看著他。
瀟灑猴急地撲到英俊的身上,離開時,英俊的毛長得差不多了,現在已經跟瀟灑第一次看到它的時候一模一樣了。*思*兔*在*線*閱*讀*
英俊傲嬌的讓了一下,瀟灑趕忙貼過去,第二次它便不再躲閃,在瀟灑耳朵上咬了幾口,才伸出藏在屁股下的尾巴,主動勾上瀟灑的。
對於英俊的主動,瀟灑激動地差點兒失禁。
反倒是主人這一次不如狗,向來神經粗大,什麼都敢說的簡莊突然畏畏縮縮起來。
路明義等著他開口,簡莊看看路明義,又看看狗。
路明義笑了:“怎麼,一個月不見,你比較想英俊?”
“不是。”
“那是什麼?”
“帥哥!”簡莊兩手抓住路明義的胳膊大聲說,“你家英俊借我家瀟灑用下。”
“好啊。不過,你先借我用下。”
路明義左手牽著英俊,右手拽著簡莊的領帶,嘴裏用回娘家的曲調哼唱著“左邊一隻狗,右邊一隻狗,手裏還牽著一個笨男人呀。”
——完——
作者有話要說:七夕大結局!!【好巧……沒有肉,不許打臉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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