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5章 宋邸報披露遼幫事(2 / 2)

意思是不要他給史官說,但是那個臣子還是說了,也被史官記錄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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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說這個“邸報”又稱“邸抄”。

“邸”原是指古代朝覲京師的官員在京的住所,它最早出現於戰國。顏師古注:“郡國朝宿之舍,在京師者率名邸。邸,至也,言所歸至也。”“邸”後來成為地方高級官員駐京的辦事機構,為傳遞溝通消息而設。

“邸報”之稱即由此而來。“邸報”是我國最早的報紙,它創辦於2000多年前的西漢初期(約公元前二世紀左右)。

當時西漢實行郡縣製,在全國分成若幹個郡,郡下再分若幹個縣。各郡在京城長安都設有駐京辦事處,這個住處叫作“邸”,派有常駐代表,他們的任務就是要在皇帝和各郡首長之間做聯絡工作,定期把皇帝的諭旨、詔書、臣僚奏議等官方文書以及宮廷大事等有關政治情報,寫在竹簡上或絹帛上,然後由信使騎著快馬,通過秦朝建立起來的驛道,傳送到各郡長官。這就是《邸報》產生的背景。

自漢、唐、宋、元、明直到清代,《邸報》的名稱雖屢有改變,但發行卻一直沒有中斷過,其性質和內容也沒有多大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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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邸報”亦作邸鈔,並有“朝報”“條報”“雜報”之稱,四者皆用“報”字,可見它是用於通報的一種公告性新聞,是專門用於朝廷傳知朝政的文書和政治情報的新聞文抄。據曆史記載,漢代的郡國和唐代的藩鎮,都曾在京師設“邸”,其作用相當於現今的駐京新聞機構,重在傳達朝政消息,凡皇帝諭旨、臣僚奏議以及有關官員任免調遷等都是邸吏們所需收集抄錄的內容。

“邸報”最初是由朝廷內部傳抄,後遂張貼於宮門,公諸傳抄,故又稱“宮門抄”“轅門抄”,這實際上就是最早的一種新聞發布方式。

到了宋代,出現了專門抄錄邸報以售賣的牟利商人。官員們為求省事,都樂於花些錢去購買。

大概後來由於花錢即能購到,無須再去繕抄,因此到了清代末期邸抄之外又有了“京報”,“京報”已有了專門的報房來管理經營,成為具有一定規模的發行部門了,開始有了初步的報紙的雛形。

宋代的朝廷對於邸報進行了改革:加強了中央集權。

宋太宗把諸道進奏院合並成一個總的都進奏院,後來直接稱為進奏院。中央政府直接控製了進奏院和官方新聞的發布權,所有公開發布的政府文告都要經過進奏院。變成了中央報紙;內容上:抄報內容隻是朝政簡報,明發上諭和大臣奏章,而沒有進奏官自行采寫的消息。

這種官文書的手抄件便是邸報,又稱進奏院狀或進奏院報狀。中央發布更具有權威性,傳播速度也快;而且在邸報的管理上:在宋代還形成了一套相當完整的邸報審稿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