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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小孩》BY:擂文

我第一次來到這所學校時,正至四月,古樸的校舍外,長廊的兩邊,種植著海棠樹,一陣風吹來,粉紅色的花瓣落在我的臉上,身上。在這個可以算得上浪漫的場景中,我遇到了他。

和我一樣沒有穿著這所學校的校服,一條淺色的牛仔褲,一件即使是扣緊了最上麵的扣子還是可以隱約看到鎖骨的半透明白色襯衫。

他不是我所見過最帥的男生,也不夠可愛,可是就似乎是有一種氣質吸引我,也許這就是潛意識中的個人完美形象吧,遇到和心中

形象相符合的人,就會有一種特殊的感覺,這也就叫一見鍾情。

在一瞬間我幾乎相信了命運,也許這是我一生為數不多荒唐中最誇張的一次。我問他,他是這屆 的中考生嗎,他楞了一下,說是,並且如果可以的話,他想就讀這所學校,因為這是他父親的母校,而且,這所學校的文科上線率是全市最高的。

我就說我也會考這所學校,如果有緣的話,今年的九月,我還會見到你。

他笑了一下,大概是覺得我奇怪吧,離開時回頭看了我一眼。

正如上所見的,我,李洋,風華正茂玉樹臨風的十五歲,是老師眼裏的好學生,爸媽眼裏的好孩子,同學眼中尤其是女同學眼中的白馬王子,自小學三年紀起收到的情書可以賣七八塊錢,可是,我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同性戀。

當我第一次意識到我心動的對象是和我一樣背藍色書包的人時,著實受了打擊,但是那一段的消沉除了讓我又加了"憂鬱王子"的外號之外,對我沒有絲毫實質性的幫助,於是經過一翻思考,我決定接受自己,那時我小學六年紀。

這個世界上唯一知道這件事的表哥在他和美麗的女友一起赴美留學之前,告訴即將中考的我,沒有談過戀愛的高中生活是不完整的。

我也想像其他人一樣,試著去愛和被愛……

於是,本來決定報考理科成績第一的A中的我,在五個月後,踏進了這所古色古香的校園,為的是一個隻見過一麵並且可能再也見不到的人。

我填誌願書的時候,爸爸很嚴肅的和我說"李洋,你會後悔的。"

當時我的回答是什麼我自己都不記得了,明白報考理科可以有一個輕鬆並且光明的前途的我,卻做了這樣的決定,從知道自己的性向開始,我學著離開,我不願生活在龐大家族勢力的陰影下,如果我的人生注定不可以走在由父母鋪成的陽光大道上的話,那麼我寧願自己踏上自由的草地,而選擇離開本家和父母來到大陸,選一所好的學校,找一份好的工作,可以快樂無憂的度過一輩子,這大概就是我的目標。

很多年以後,我想起現在的一切,慶幸自己曾做過的這次選擇。

第一章

開學的第一天,新的學校,新的班級,新的教室,新的同學,新的老師,新的課程,一切都好普通,好和平。

午休鈴打響的時候,我去食堂買了麵包,坐在長廊上,一麵吃一麵尋找想找的人。

來來去去的陌生的臉讓我漸漸失去了興致,也稍微放棄了一下希望,找了長廊一處幽靜的地方,把沒吃完的麵包袋打開,撕成小塊小塊的,這個學校的樹多,鳥也多,但蟲子不多,有我這翻閑情逸致的不多,就算是給鳥兒一頓難得的加餐。然後找了一張看來幹淨的報紙,把托蒂和因紮吉蓋在臉上,小睡一下。因為剛開學還沒有午自修,所以中午的時間會多的讓人覺得填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