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段(2 / 2)

當然,這世上還是有人不怕死的,就像——

「方文!」一把怒氣衝衝的聲音,「你給我滾出來!」衝進來的是剛才那個大家公認的金發笨蛋帥哥。

大家都被他那來勢洶洶的氣勢駭住了,隻有方文沒有反應,因為他仍在替林月順氣。(作者:是你剛才吻得太久了吧!)

「先生,這裏是後台,你不能進來的。」李清擋住那「金發笨蛋」,並指著入口處「閒人免進」的牌子,以表示他老兄不朽正是「閒人」的身份,請他離開。

但那個「金發笨蛋」居然一手推開李清,眼睛掃視在場的人,看到方文後便大步走上前。

可惡,我是在救你啊!你以為在你說了那些話後,方文會讓你活命嗎?哼!居然推開我,真是狗哎呂洞賓,不識好人心。我就看看你怎樣死吧!

李清瞪著那人的背,憤憤的想道。

「金發笨蛋」看到方平替林月撫著的手,一開口便道:「你給我放開小月!」

這時,林月缺養的腦子終於可以▼

相較於二人的嚴肅,林月的情況則令人想笑。

可能是由於文化祭的勞累,他正倦縮在另一張較長的沙發上睡著了,一麵流口水,一麵說著夢話:「別碰我的蛋糕……雪糕也是我的……」

幸好家中有足夠的沙發,要不然,不管是讓小月睡在那一人身旁都不是最佳的選擇!林星明顯地鬆了一口氣。

「方文,誰說你可以吻小月的!」林日臉色發青,小月是他最疼愛的弟弟,誰也不能搶走他!

「為什麽不可以?我可是小月的老公!」方文也以相同的態度回應林日。

「小月是男子,他絕不會有老公,他未來的伴侶將會是女人,而不會是你!」林日冷冷的說。「你隻是一廂情願、死纏爛打,小月是不會愛上你的。」

「什麽不會,他說過愛我的。」方文一臉得意。

「什麽!」林日殺人的目光射向方文,難以置信自己的小月居然會對眼前這混蛋……

「你耳聾啊,我說小月承認他愛我!」看你還有什麽話說!

這句話對林日的打擊滿大的,他怔怔地呆住,久久說不出一句話來。

林星見形勢不對,乘著大哥在發呆,忙把方文拉出屋外。

「你拉我出來幹麽!」

「搶救我家的屋子。」林星沒好氣的說。

笑話!如果不快點分開他們,早晚動起手來,怕不連家也沒了!

「是了,剛才在學校,你怎會認不出我大哥的?」這二人從小便八字不合,看到對方像看到仇人似的,方文會認不出大哥,倒是怪事一件。

「哼!」方文冷哼一聲,「誰叫他把自己染成一隻金毛豬般,認得出才有鬼!」

金毛豬?噗!林星忍不住笑出聲,隨後即想到了正事,「我看你這幾天還是別接近小月的好。」免得大哥殺了你,還是你殺了大哥。

「見鬼!我才不怕他!小月是我的,接近他有什麽不對!」說完便走了。

小月,別說二哥不幫你,隻是幫不來而已。你以後就自己看著辦了。看著方文漸遠的背影,林星無奈地歎息。

這一天,方文又來接林月回校上課。

「林月嗎?小日一大早便送了他到學校羅。」林母對方文說。

怎麽!?可惡!

「那我也回校了。」僵硬的向母道別後,便風也似的轉頭走去。「老王,開快點!」

這時,林星走了出來,朝林母道:「媽,我們來賭賭看。」

「賭什麽?」

「你說大哥跟小文誰會慥?」

「你怎麽可以拿他們來賭!」林母瞪了一眼二兒子,「二百元,我買小文會慥!」

「那我買大哥會慥。」

母子倆同時很賊的笑著:嗬,我不會耍點兒把戲嗎?媽(兒子),你輸穩了!

有二人站在校門前,其中一個高個子的對矮個子說:「不要隨便吃別人給的食物。」

矮個子點了一下頭,我不會「隨便」吃別人給的食物,我都是看過喜不喜歡才吃的。

「還有,別和方文走太近。」高個子林日特別強調「方文」二字。

我都沒有和他走太近,是他自己要跟我走太近而已。林月心裏想道。

「小月,你有沒有在聽?」林日見他沒有反應,便拍了拍他的額頭。

「我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