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出了林月的遲疑,方文又道:「李嬸還說會弄炸雞呢!」
蛋糕 炸雞VS色狼……
林月想了想,說「我去……」
方文滿意的笑了,笑得奸奸的。朝正在駕車的老王道:「回家羅。」
老王歎了口氣,唉,林少爺還真好騙。(作者:就說他笨嘛!)
方家跟林家相鄰,至於為什麽會這麽巧呢?
其實方文原本住的地方距離現在的住宅有十萬八千裏,之所以會搬家的不原因嘛……
那是由於他老兄把原本的方宅「一把火」燒了,然後強烈要求搬到現在的家。他是不得林月做老婆誓不休!(作者:他的家人能活到現在還真是「好狗運」。)
「汪!」林月一踏進方宅,便被一龐然大物撲了上來,他沒提防的被撞得後退一步。
方文有力的穩住他,俯首斥責禍首—— 一頭大型的狗狗,「豆腐,你給我小心點。」
「豆腐」是狗狗的名字,由林月取的。
「汪嗚~」豆腐朝方文哀叫了一聲,躦到林月身後躲起來。
「別罵它!」林月責難似的瞪了方文一眼,回頭搔了搔豆腐那長著長長毛毛的頭頭。
汪,都是林月好。豆腐用舌頭舔了下林月的手,尾巴搖啊搖的。
方文眯著眼給了豆腐一個警告的目光:大笨狗,我們走著瞧!
「哎呀,少爺你回來哪。」正在廚房張羅的李嬸走上大廳,「小月也來了喔,別在那兒站著,快進來!」
「李嬸,我好想你啊!」林月朝李嬸走去,豆腐和方文跟在後麵。
就某種意義而言,李嬸可說是林月的第二個媽,除了她把二人從小看到大,最最最重要的是她燒得一手好菜。(作者:笨月,隻要能讓你吃得飽飽,你都認人家作媽嗎?
林月:當然不是!也有認作爸的……)
「你掛念的是那些吧!」李嬸取笑的指向桌上擺放的炸雞。
「嘻,是有一點啦!」看到李嬸假裝傷心的樣子,急忙加上一句,「但絕對是想念李嬸較多的!」
「好了,快去吃吧!」李嬸笑著拍拍林月臉頰,然後轉身回廚房。
「嗬。」林月開心地去吃羅~~
他完全沒有注意到在他和李嬸的談話期間,身後的一人一狗不斷的互相瞪眼。
我警告你,大笨狗,別再用你的舌頭碰我的寶貝。
汪!我才不理你咧!
大笨狗!
汪!大笨蛋!
「豆腐,你吃不吃啊?」林月拿著一塊雞腿想逗豆腐,這才發覺一人一狗「含情脈脈」的對望,「你們都不吃嗎?」
「我留了一塊給你。」林月對方文道。
「當然吃!」方文高興的調頭望向桌上,「咦?」隻見本是堆得滿滿的碟子上餘下一塊雞肉。
看著雞肉,再看著豆腐咬住的雞腿。
「嗚…….小月,你偏心,豆腐那塊那麽大,我的卻這麽小。」一麵說,一麵猛眨眼,樣子怪可憐的。
「那你吃不吃?」林月的口吻大有你不吃我便把它吃了啊。
「吃……」
「方文~」看著方文吃完了那塊「小小的」雞肉後,林月甜甜的喊他的名字。
「什麽事?」因為林月鮮少會用這麽甜的聲調喊方文,一時間,令方文以為自己這麽早便有幻聽的毛病。
嗬,難道小月終於愛上我了不成?
林月朝方文笑盈盈的開口說:「我想說……」
林月是要表白嗎?他終於也肯承認我是他的老公了嗎?
方文的心噗通、噗通的狂跳著。
「你要說什麽?」溫柔得醉死人的音調,配上一個期侍的神情。
「我想說……」林月害羞的道,「那個……蛋糕可以吃了嗎?」
我倒……
方文頓時感到全身力氣在瞬間消失,無力的看著林月。
「我是不是吃得太多了?可是我覺得我還可以吃的說。」林月以為方文被他的食欲嚇到了。(作者:原來你也知道自己吃了很多呀!)﹌本﹌作﹌品﹌由﹌思﹌兔﹌在﹌線﹌閱﹌讀﹌網﹌友﹌整﹌理﹌上﹌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