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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掉你像忘掉我 BY:玉青

一二三歲,四五六歲,千秋萬歲,從頭到尾。

從頭到尾,千秋萬歲,四五六歲,一二三歲。

想起了誰,忘記了誰。

忘記了誰,想起了誰。

他喜歡把眼睛眯成貓樣的慵懶,用陶醉到死的表情看夕陽惡作劇般舔天空的臉。喜歡把剛從光驅裏取出的CD放在臉上,感受適度的溫暖,飄飄欲仙。喜歡用虔誠而莊重的目光看一群烏鴉從頭頂飛過,像仰視聖潔的豐碑。喜歡把無名指的指甲留得長長的,戴一枚刻有TIAMO的戒指,任指尖在長滿青苔的牆壁上彈跳。

他記得很多事,很多片段,很多細枝末節。比方說,街口韓國燒烤店的石鍋拌飯很香;比方說,順著大街往東走兩百步,有一家魔術坊,裏麵的魔術手套很美觀;比方說,這裏的冬天下雪的時候,路邊的櫻樹會展現出很漂亮的景致......

"默森,路上堵車,來晚了。"

來人把雙手揣在上衣口袋,跺跺腳上的雪泥,口裏呼出的白氣形成一道嫵媚的風景。

那個被稱為"默森"的男人用五根纖細的手指碰碰來人的臉,他無名指的指甲好長,手指上赫然一枚銀亮的戒指。

"不請客人進屋麼?"

來人打落默森的手,用幾許輕佻幾許冷漠的眼光往屋裏瞥去。

"家裏有人。"

默森的嘴唇隻那麼輕輕抖動了一下,來人的眼角就已經流露出明了的神情。

"哦,那改天。"

來人複又把手插入衣服口袋,聳聳肩,笑得一臉陽光燦爛。

默森的臉色卻越來越難看,最後,他消瘦的肩胛猛地一抽,緊跟著手臂一揮。

一記響亮的耳光。

記得當年,圈裏沒有人不知道默森的名字。提到他,大多數人都會豎起大拇指。他是圈裏頗有名氣的畫家,用一個老掉牙的詞來渲染,那就是:年輕有為。他15歲開始背著行囊,走南闖北,從台北到東京,從巴黎到紐約,半個世界都印上他的足跡。用他自己的話說,旅行讓他的靈感奔湧如海。

通常,他把2B、4B、6B鉛筆筆尖抵在右手食指上,然後用一把被他昵稱為"阿貓"的美術刀把鉛筆芯削成扁狀、棱狀、錐狀,鉛筆屑很藝術地灑落在他洇濕的鞋幫上。支起畫架,換上一張新的素描紙,揮動手腕,唰唰唰,幾筆之間勾勒出一幅輪廓。

當年,他20歲。頭發是亞麻色的,手腕上綁一根黑色的皮線。

那天,陽春三月,台北的風與午後的陽光配合得恰如其分。

而本年度藝術品拍賣現場卻顯得比天氣稍微灼熱。

默森坐在拍賣會場的一個角落裏,默默地注視一個個收藏家、富商舉起喊價牌。

當時,他的長發紮成馬尾束在腦後,簡單利落。

"下麵這件作品呢,是年輕新銳派畫家默森的油畫《無名指》!這幅作品是默森的成名作,曾一舉奪得‘尖冰新人獎'',受到業內人士一致好評,在場各位喜歡新銳畫作的朋友請把握好機會,機不可失啊......好!下麵--開始拍賣!底價兩千!"司儀的聲音顯得很聒噪,默森莫名其妙地感到懊惱。

一千、兩千、三四千。

一萬、兩萬、三四萬。

他知道以自己的身價,作品最多值十萬。

"八萬一次,八萬兩次--"

"二十萬。"

拍賣場傳出一個冷得像冰渣的聲音。

默森的嘴角一顫,出道不久的自己,碰上這麼闊綽的買主,實是可遇不可求。但他轉念一想,自己的畫值二十萬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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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坐在會場外的玻璃大廳。紅茶是他的首選。

修長的手指敲打著象牙白瓷碗,嘴角流露出幾絲若有若無的滿足,那情景,讓大廳裏的女服務員連端盤子的氣力都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