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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關於這個故事的前話。

胡桃美人有如胡桃一般美麗的存在。當然在你不認識王凱之前,你完全可以抗議這種看似沒有邏輯的比喻。

王凱推開窗戶,抱著一迭的稿紙,昨天又寫到了半夜,卻絲毫沒有任何的睡意。他已經厭惡了寫官能十八禁小說,但是偶爾想要做憤青,卻發現已經來不及了。

他咬牙切齒道:「吳主編,我這一輩子算是栽你手上了!」

王凱想在窗口伸個懶腰,呼吸一下新鮮的空氣,但無奈腦子已經跟不上動作,結果——「嘩啦嘩啦!」所有的稿紙全部脫離他的懷抱,掉下了樓。

王凱這才認識到問題嚴重性,現在是各位歐巴桑買菜、歐吉桑下班的高峰期,要是給撿著了,他這世紀好青年的角色就全毀了。

飛奔下樓去。

一定是因為他們編輯組人氣最高的話題大作家呂清無故失蹤了,並且連王凱也不知道他在什麼地方,所以呂清的晦氣,全落到他這個人氣最低的可憐蟲頭上去了。

而最為讓人感到憤慨的是,雖然不知道呂清去哪裏,但是呂清君失蹤的理由王凱是知道的,即——協同他的愛人同樣是著名作家的治水君一起麵朝大海,春暖花開地浪漫去了,這點實在是令人發指。

佛曰: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稿紙散了一地,不撿齊有以下壞處:

一、交不了稿,被吳主編狠狠地進行長達三個小時冗長乏味的教育。

二、不幸被哪個未滿十八歲的小朋友撿走了,那他就成了社會的害群之馬。

綜上所述,王凱隻能拚命地撿,然後一頁頁核對。

「這是第五十五頁,五十六,五十七,五十八呢?五十八……」

「吶,五十八頁在這裏。」

「哎呀,謝謝你啊!」

王凱剛想抬頭看看這一位助人為樂的天使,卻對上了一個男孩的臉。

男孩無論怎麼看也隻有二十歲出頭,看上去價值不菲的米色短風衣,裏麵是淡灰色極具設計感的t恤,還有那條藝術青年們都頗為熱中的修身長褲。散散打在頸上的圍巾顯得他的五官輪廓深刻。他的眼睛狹長,但折射出來的目光時而懶散時而狡詐。

而比起身穿不合身廉價白襯衫和一條滑稽沙灘短褲的王凱,簡直有如天地的分別。

「你是作家嗎?」男孩看了看手裏的稿件問。

王凱沒敢答,低下頭繼續撿他的稿紙。而且是越撿越快。

「喂!問你話呢!」男孩抬高了聲音,像是完全看不出來王凱的窘迫。

「啊,嗯,快使用雙節棍哼哼哈嘿……」王凱開始應付人的時候,就會出現這種不知所雲的狀態。

男孩猛地抓起他的衣服,「我在問你話,你這樣很不禮貌啊!」

王凱這才發現,這孩子整整比他高了兩個頭。

「你這孩子怎麼這麼沒禮貌!」王凱反過來控訴。

男孩子盯住了王凱的臉,像是要用目光活生生在他臉上鑽個洞似的,但之後卻笑了,「沒發現啊,來朋友家還發現寶貝了,不錯不錯。」

王凱完全無法理解男孩的話,這種情況下應該說是交流障礙。之後男孩把手放開,於是王凱很沒麵子的一屁股摔在了地上。

「你你你你你……」繼續咬牙切齒。

「啊,」男孩笑了笑,「我是成牧,你呢?」

你呢!王凱想幹脆甩一巴掌給眼前這個男孩,「我、我憑什麼告訴你我叫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