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是當地一個很有勢力幫派首領的兒子紅頭飆,典型的二世祖,事件經過是喜歡上一個叫阿紅的女孩,但這個女孩阿紅並不喜歡他,阿紅有自己的男朋友阿文,也知道紅頭飆是幫派首領的兒子;女孩自己避免與二世祖接觸,盡量躲著他,也不敢讓人知道自己有男朋友,後來不知道紅頭飆從哪得知了女孩有男朋友阿文,找到並抓住了阿文;女孩知道後,趕去救阿文,結果發了生爭執,紅頭飆一氣之下要殺了阿文,阿紅為了救阿文,擋了刀,命喪當場;阿文也被打得差點死去,被路過的好心人送到了醫院;救過來之後,報警並成為目擊證人。
紅頭飆被警方帶走,一個星期之後法院會審理宣判。
在這個星期內,刀仔要保護他的安全,不被紅頭飆父親安排的幫派分子殺掉。
第二天下午,刀仔到了越南首都河內的一家高檔酒店;電話聯係好,並定在大堂會客室碰麵,見到了越南警察範雄和黎軍強。
範雄和黎軍強是這個案件的負責人;他們的上司本來是讓他們兩人保護阿文的,也許怕他們能力不夠,便重金從外麵請人幫忙。
見麵互相介紹,寒暄過後,範雄和黎軍強帶著刀仔離開,前往胡誌明市。
到達胡誌明市場後,見到了正在醫院接受治療的阿文;此時阿文的傷已基本痊愈。醫院周圍布置了很多警察,來保護他的安全。不能長期這樣,所以就請了保安公司幫忙保護阿文。
見過阿文之後,前往警局商討保護方案。範雄和黎軍強給刀仔介紹了他們上司,一個四十多歲滿臉和氣的副局長,在商討過程中,也沒有指手畫腳,一切以證人安全為先決條件,給了範雄和黎軍強很大的自主權。
從警局出來的時候,恰巧好幾個警察也要下樓,與刀仔他們擠在一起進了電梯。
三人從醫院帶著阿文來到了警方安排的安全屋,當地酒店十層的一個套房。三人帶著阿文住了進去,阿文在臥室休息,範雄就是房內的沙發陪著,刀仔和黎軍強在套房的客廳聊天,看電視。
夜晚來臨,刀仔在酒店的裏裏外外巡查了一遍,沒有任何情況。
淩晨兩點左右,正在休息的刀仔突然醒來,此刻他有一種預感,今晚肯定的有人前來襲擊;叫醒另外三人,打了前台電話,說房間有蟲子,要換到更低的樓層房間。
換完不過半小時,刀仔下樓到旁邊超市買些咖啡和其他東西準備晚上值班時提神,打發時間,卻在他正走進酒店門口的時候,外麵來了兩輛麵包車,飛馳至酒店門口,緊急刹停,然後所有門都打開,從裏麵下來了十個人左右,每個人都拿個砍刀,鋼管,鐵棍之類的。
刀仔立即給範雄打電話,告知有十來個人持械來到酒店,讓他做好準備。當然,如果不是來找他們的就更好。
事與願違,這十來個人,直接來到酒店的前台,一個雙臂全是紋身的混混,明顯是這些人的頭,把刀架在服務員的脖子上,說:“今天下午兩個警察帶個一個年輕人住了進來,他們在哪個房間?”
服務員嚇著直哆嗦,雙手顫抖的操作電腦查出換過後的房間號,告訴了那個混混。
刀仔又打電話給範雄:“範警官,那十來個混混馬上就上來了,你們立即把阿文隨便找個地方藏起來,別讓他和你們在一起。我馬上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