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一種社會“共識”,似乎已無可爭辯地成為人們走入社會、踏進職場、投身事業必上的一課。“成功人士”現身說法、循循善誘,乖巧後生自覺自願歸順其中,此“共識”理論、實踐的強大魔力,可謂一張扼殺夢想與夢想者的天羅地網。
這樣居高臨下、悲天憫人的“共識”,總不脫如下邏輯:夢想與現實勢不兩立;夢想者不腳踏實地、不務實、不合群,一根筋、腦子搭錯了弦,不撞南牆不回頭、隻能永遠是頭破血流。是故,這樣的人,這樣的夢想者,除了成為“成功人士”的反向參照坐標外,徒增笑料耳!
其實,這樣的“共識”、這樣的邏輯本身,根本經不起一丁點推敲,根本就站不住腳。且不說我們的傳統文化中,對於“南柯一夢”、“黃粱美夢”、“杞人憂天”等等的理解,本身即有值得我們反思、揚棄之處,對於現實與理想的關係,我們一直把握得並不好,即便是對於庸碌現實應有的價值取向、對於社會漸趨文明、進步的趨勢而論,如此扼殺、嘲諷夢想者,是不是已然顯出幾分冥頑僵化、自以為是了呢?
誠然,腳踏實地、一步一個腳印,這是在任何時代、任何時候都必須恪守的人生準則,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就要人們放棄夢想,並不意味著要泯滅人們的夢想。在現實社會中,有夢想者或許的確更可能遭遇挫折,更可能處處碰壁,可這不是夢想與夢想者的錯。我們不能扭轉頹靡的社會風習,我們至少可以在心中存有神聖的信仰、堅守內心的節操。
實則,在更多的時候,現實與夢想、理想並不矛盾,並不會構成衝突。甚或說,正是因為腳踏現實、對現實抱有希望,人們方能任由夢想、理想翱翔。子非魚安知魚之樂?放棄自己的夢想、理想,力阻旁人實現夢想、理想,虛構出現實與理想的極端對立,凸顯的是庸常人生之“小”以及對於夢想、理想遙不可及的“始亂終棄”。以現實說教嘲諷、擠兌、打壓人們一息尚存的夢想、理想以及興趣、愛好,並以前者相要挾,迫使人們放棄充實的內心世界、精神追求,實乃一種社會陋習。
事實上,夢想、理想,包括全身心投入的興趣、愛好,更意味著一種豐富的心靈擁有、一種高尚的精神追求、一種文明的生活方式以及一種對待身外事物超乎功利的態度與取向。實現自身夢想、理想,達成興趣、愛好與謀生手段、職業的合二為一,當然是為完美的人生、完美的生活;即便不能如此,相信更多的當事人亦能有足夠的智慧理性麵對。退一步說,麵對十之八九不如意的人生事,精神高張、心靈超脫,有何不妥?更何況,文學藝術等精神產品的創作、產生,更多的是以此為依托的!可以說,夢想、理想、興趣、愛好有多真誠,創作、產生出的精神產品的成色就有多純粹。
一個社會充滿了夢想、理想,人們皆擁有自己的興趣、愛好,對於真正意義上的和諧、穩定,其實功莫大焉!過於講求實際、過於現實、過於務實,在當下,對於我們的社會、我們的思維以及民眾而言,絕非好事,這極可能致使思想、思維以及人們的追求物質化、庸俗化,會使互相掣肘、牽絆、嫉妒、拆台的風習正常化。長此以往,缺乏創造性、缺乏思想、缺乏活力、缺乏有意思、有趣味的生活及精致、細致的生活情趣,或許就會成為普遍的現實。
改變我們的生活現狀,改變我們的社會風習,請從自己內心擁有溫潤的夢想、擁有“不切實際”的理想以及擁有令我們廢寢忘食的興趣、愛好始!請從破除扼殺、嘲諷旁人的夢想、理想、興趣、愛好之社會“共識”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