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三途花(2 / 3)

我說:“我聽著。”

安律師說:“我就是大山裏走出來的農民的女兒。我爸媽一直想要個男孩傳宗接代,我媽懷我時,被給予了厚望。酸兒辣女,那時候我媽特別愛吃醋,肚子的形狀也是尖尖的,所有人都認為她會生個兒子,但是生出來的卻是我。我媽一直覺得是抱錯了孩子,不肯認我。我上麵已經有個姐姐了,他們還想再生,就隻好把我過繼給我姑姑。我姑姑是個老姑娘,小時候被火燒過毀了容,一輩子沒嫁出去。正好我爸媽不想要我,她就要了去。她是我們村裏唯一一個上過高中的女人,因為爺爺可憐她,可憐他唯一的女兒,從小毀容被人嘲笑。就縱容了她唯一的愛好,讀書。那時候,我們那個小小的村子,一個女孩能上高中,是件很奢侈很匪夷所思的事情,時至今日,即使我的眼界很開闊了,我仍然認為她是我見過的最有思想的女人。我姑姑說,我是她一生唯一的希望。我如果能活著回去,我一定帶她走,離開那個閉塞的小村子,隱姓埋名換一種生活。我姑姑年輕時,也不是沒人提過親,但是那些人不是傻子就是瘸子。在村裏人眼中一個毀了容的醜姑娘隻配嫁這種人,即使她受過教育。我這一輩子都感激她,是她告訴我我有很多種生活可以選擇。給了我學習的機會。對了,我還沒有告訴你她是我們村子裏唯一一所小學的老師。(我點點頭,說:“我剛知道。”)

我十二歲時又回到了自己的家,在一個閉塞蠻荒的小地方,單身女人帶著個女孩子是很危險的事。我十二歲時就像個大姑娘的樣子了,出落得很水靈。

我自小學習就好,比起我那個都十歲了還數不明白一百個數的弟弟要強了許多。但我是個女孩,我爸媽認為女孩讀書沒用,遲早要嫁人的,是別人家的人,不如趁早給家裏掙點錢,按理說我小學畢業後就不會念下去了,但那年,我爸不小心得罪了村支書,村支書打斷了我爸的腿。我爸就暗暗發狠,家裏一定要出來個人才,給他報仇,讓他揚眉吐氣。這份厚望自然就寄托在我身上了。我因此幸運的可以繼續上學了。我小學中學一直是我們村的第一名,但這也改變不了我們家被歧視的待遇。我報大學時,我爸堅持讓我學法律,全都是他的私心,以為我要是學法律了,他就可以明目張膽的為所欲為了。但我家實在太窮了,連我上學的路費都出不起。我爸就把我賣了。”

安律師嗬嗬苦笑了一聲,接著說:“沒你想象的嚴重,他問村上一家富裕的人,那人正好有個和我一樣大的兒子,如果他們家願意出一萬塊錢彩禮,我畢業之後就跟他家的兒子結婚。那家人同意了,覺得有一個女大學生做兒媳婦是件光宗耀祖的事。我也沒說什麼,我到了大學,開始拚命的掙錢,攢錢。我經常在食堂揀別人吃剩下的饅頭,什麼活動也不參加,因為會花錢。什麼衣服也不買,哪個同學有衣服不要了,要扔,我就要來穿。拚命的學習,因為有獎學金。第一年寒假我沒有回家,在學校裏找了一份家教還有賣年貨的兼職。我給那家人打了電報,要退婚。但那家人不幹。我又讓我爸把彩禮退了,隻要他能退,我明年一定把錢還上給他,每年還能給家裏一萬塊錢。我說我每個月能掙一千,他聽我這樣說,就說我太不懂事了,每個月能花這麼多,兩百塊,就讓我每年把錢都寄回到家裏,他把婚就給我退了,在他眼裏,我吃飯都不用花錢了。村裏開始有我的風言風語,其實他們不知道,如果真想他們說的那樣,我不會隻掙這麼少的錢。現在有時想想,如果那時不那麼拚命,就和那個男人結婚也沒什麼不好的。如果像村裏其他窮人家的姑娘那樣,十六七歲就結婚,也挺省心的。”

我說:“那種沒文化的男人,會打你罵你,隻因為你比他優秀,他就想找優越感,口口聲聲要打服你。還逼你不停地給他生孩子。”

安律師笑道:“那個男孩我知道,老實厚道的一個人,沒有你說的那麼不堪,有時候我想,說不定和他在一起還能挺幸福呢。大二那年,我戀愛了,我的男朋友家境比我好不了多少,我們是大學裏最窮酸的情侶,連校禮堂裏一塊錢一場的電影都看不起。不過那時我們倆真幸福,好得像一個人似的。他對我也是真的好。大四畢業,雖然我成績很好,但我沒有保研,我要工作我要掙錢。一個人在城裏呆久了,即使不接觸也知道那些東西有多麼誘人。我也想到影院看電影,我也想在商店買東西,我也想在餐館吃頓飯,但我們窮,最美好的年華注定灰頭土臉地度過。畢業後我們倆就一起工作了,掙得不多,每個月都要給家裏彙錢,還要租房子住。嘿嘿,不怕你不信,我們倆那時候才住在一起,以前從來沒有過。我們倆也攢了一些錢,說等到我28就結婚,其實我27歲生日那天就領證了,我們誰都認為對方是自己唯一的選擇。直到我28歲那一年,有一天,他跟我說要分開,他和單位的一個女孩好了,那女孩隻是普通人家,但是比我家強多了,頂替了自己父親的職位在他單位裏,職高,什麼都不會。他說不想再那麼累了。但我知道他是真的愛我,他也說了他是真心愛我,我們有著共同的人生、共同的經曆、什麼都很相似。但是我除了這顆真心,什麼都不剩了。我什麼也沒說,我哪好意思再拖累他,而且他也不讓我再跟著他了,就讓他走了。我的一生就毀了,再沒有希望了。28歲離過婚的女人,我身邊充滿了形形色色的男人,隻是想占我的便宜,動手動腳,沒有一個人真心想娶我的,就算是那些離了婚帶著孩子的男人。女人們的閑言碎語也快把我淹沒了。我的單位是那種事業單位,人很傳統守舊。與她們相比,我不合群也不合時宜。這就是我受排擠的原因。我們知道時事艱難,很容易就對現實屈服了。他後來娶了領導的女兒,我也辭職換了另一家單位。如果我這次能回去,我必須從此隱姓埋名。這正是我想要的。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