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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生意外

作者:玫瑰成灰

寬永六年,我四歲,那他就應該是十二歲。

那年冬天,父親尚未如今天這般發達,隻是工部一個小小員外郎。母親是父親業師的女兒,他們隻有我一個女兒,膝下並無男丁,所以對我自然愛逾珍寶。父親是個算得上清廉的官員,在工部那樣肥得留油的地方也不過是當錢財如雲煙。彼時,皇上剛剛親政,朝中滿是太師王楗的親信,太後懦弱,她的弟弟陳國舅便指使著姐姐,拉攏王楗權傾天下,官員貪墨更是如過江之鯽,數不勝數。父親本無心關注這些權貴的傾軋,他隻想掙一份俸祿,做幾首風雅之作,這樣快樂度日。然而就在這一年過年的時候,一切都偏離了原先的軌道。

我是個愛熱鬧的孩子,母親對下人們也沒刻意保持著主子的樣子,所以那些大丫頭和小廝們常帶我出門遊玩。照母親的話說,女孩子家一旦到了七歲就要在家做個閨秀,趁還是個小孩子的時候出去多見世麵,不然會後悔一輩子。於是,每年的上元成了我必然會出門看燈的時節。那年,我穿了新衣服,粉色的小襖,油綠的褲子,大紅銷金的繡鞋,外麵套了個大紅猩猩氈的鬥篷騎在小廝來安的肩頭,旁邊跟著大丫頭鳳喜,歡歡笑笑地出了門。

那時節的彩燈煞是好看,還有走旱船的,我最喜歡的蚌精,看他一張一合的舞蹈著過來,我的嘴都快咧到耳根了。我吵鬧著從來安的肩頭下來,小小的身軀擠到人縫裏麵去,然後,我居然一迷糊,就就就——睡著了。

當中那段遺失的記憶是家裏人後來告訴我的:那天的夜晚,我和來安還有鳳喜一夜未歸,家裏自然是亂成了一鍋粥,所有的下人都出動來找,可惜都未果。第二天淩晨,來安的屍身在我家大門台階上被發現,屍身上用飛鏢插了一張紙條,讓我父親用“不可說之物”在十二個時辰內到後山山神廟來交換我,否則便隻能為我收屍;隨後,鳳喜的屍身在我家後門口被發現,屍身上同樣用飛鏢插了一張紙條,同樣要求我父親用那“不可說之物”在十個時辰內到後天山神廟來交換我,否則便會見到與現時之鳳喜同樣的我。母親幾乎哭死過去,父親則立刻想到此“不可說之物”一定就是前日得到的一本官員在修海防一事上貪墨的賬本。父親彼時乃一介芝麻綠豆小官,當下無法,隻能找當時任九省檢點的老丈人商量。外公是當年允文允武的儒將,性情著實剛烈,是寧折勿彎的主。當下決定,一定要找出線索,將賊人以及背後指使的黑手一網打盡。

大人們在檢點府枕戈待旦的時候,我蒙朧醒來,想活動下手腳,卻發現被麻繩牢牢捆住。正待哇哇大哭,後來發現這裏隻有幹草和蟑螂,沒人憐惜我的哭泣,幹脆睜大了眼睛四下打量起來。屋角有一垛幹草似乎在動,黑黢黢的,發出淅桫的聲音——會不會是妖怪或者是鬼?!在我的小心靈之中,世間最可怕的無外乎是這兩樣東西。鳳喜她們在我不肯睡午覺或者是頑皮撒賴的時候經常擺出一張嚴肅的麵孔,言之鑿鑿地告訴我,要是我再如何如何,妖怪和鬼之類的東西將要把我抓走,抓走以後不外是挖心吸髓等等令人恐怖的情形。那時候因為在家,都是熟悉的環境心下不覺得害怕,但是現在,——我真的害怕了……

我驚恐地盯著那堆會動的幹草,隻覺得心越來越向下沉,想叫,卻發不出任何聲音。按理是應該躲開的,但是那要殺死貓的好奇心卻讓我沒有躲開,反而向著那個草垛走去。

於是,我先看見了一雙亮晶晶的眼睛,黑暗中隻能看見這雙眼睛,眼睛的主人應該也是個孩子,比我大的大孩子。他走到我身邊,問我:“你為什麼不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