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段(3 / 3)

這一夜,批完案前累積的文書,已近三更。他沒什麼睡意,沿著裕景園散步,不知怎的逛到她住的昭寧殿。偌大一個東鼴杏無人跡,顯得冷清,西殿殿門前種了兩株櫻樹,一個小內監窩在樹下打盹。殿中微有燈影,他緩緩走過去,在五步外停住,驚醒的小內監慌忙要唱喊,被他抬手止住。那個角度,已能透過未關的雕花窗看到屋中情景。紫衣的女子屈膝坐在一盞燃得小小的竹木燈下,手中半舉了隻孔雀毛花毽子,對著燈一邊旋轉—邊好奇打量。這樣的毽子,哪個女孩子年少時沒有過幾隻,即便不是用孔雀毛紮的,取樂方式總是一樣,沒什麼可稀奇。

可她握著那毽子,仿佛它是多麼罕見又珍貴的東西,靜靜看了半晌,猛地將它拋高,衣袖將燈苗拂得一晃,毽子落下時寸已起身,提高了及地的裙子將腿輕輕一抬,五顏六色的孔雀毛蕩起一個由低到高的弧線,穩穩地直要飛上房梁,她沒什麼表情的側臉忽然揚出一抹笑,乍看競有些天真。半空中的孔雀毛花毽子慢悠悠落在她膝頭,被柔柔一踮,又重新踮到半空,她轉身欲背對著以腳後跟接住,可啪的一聲,下墜的毽子競落歪了。他看她訝然回頭,睜大眼睛緊緊瞪著地上,表情嚴肅得讓人啼笑皆非,瞪了一會兒,動唇喚了侍女。他耳力極好,隱在櫻樹的陰影下,聽她冷聲吩咐:“這個東西,扔了吧。”侍女愣怔道:“扔了?夫人是說,不要了?”她轉身邁進內室:“扔了,不喜歡我的東西,我也不喜歡它。”

殿中竹木燈很快熄滅,耳邊浮現出白日裏聽到的鶯哥的過去,她怎樣被養大,怎樣學會殺人,怎樣踩著刀鋒活到二十歲,怎樣得來身上的傷,怎樣被容潯放棄,又是怎樣被當做妹妹的替身送進他的王宮裏。他不大能分辨女子的美貌,卻覺得方才微燈下遊走翩飛得似隻紫蝶的鶯哥,容貌麗得驚人。淡淡囑咐小內監幾句,他轉身沿著原路返回,—路秋風淡漠,海棠花事了,他想,放棄掉她的容潯真傻,可他放棄掉她,將她送進王宮來,卻成全了自己,這真是緣分,他對她不是一見鍾情,從冷憫到喜歡,用了三天時間愛上她,大約會有人覺得三天太短,但隻有真正懂得的人才明白,對注定要愛上的那個人而言,一眼都嫌太長,何況三天,伺況這麼多眼。他很心疼她。

此後種種,便如早先所見鶯哥的那些夢境。容垣問她可知曉什麼是君王之愛,她回答他君王大愛,愛在天下,雨露均撒,澤被蒼生。他卻不能認同,想那怎能算是爰,隻不過是君王天生該對百姓盡的職責罷了。那些隻懂得所謂大愛的君主,他同他們不一樣。高處不勝寒,他看到她,便想到應該要有人同他做伴,那個位置三個人太擁擠,一個人太孤單,他隻想要唯一的那個人,那個人脆弱又堅強,隱忍又莽撞,曾經是個殺手,誤打誤撞嫁給了他。他知道她想離開,千方百計將她留下來,除了自由,她想要的什麼他都能給。他也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