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段(1 / 3)

在霧裏找到喊我的那個人。

“方方,忘記他吧……很快你就可以找到新的戀情,找到那個愛你的人……”

會麼?

我可是處女座的男生呢。我要的,是唯美的愛情啊……

連一見鍾情都不是注定的那個人,我還要繼續追逐麼?

我不知道。

“方方,忘記他……”

有雙手扶上我的肩,暖暖的。

怎麼能忘記他?怎麼可以忘記他?

我那樣那樣愛他,因為見到他我以為自己終於成為童話裏美麗的男主角,因為愛上他我變到這般溫柔,我那樣那樣愛他,怎麼可以忘記他?

“方方……”

是誰呢,是誰有那麼寬的胸,可以讓我依靠?

我抓住了麵前這個人的衣服,大哭出聲。

“我愛他,我真的愛他,為什麼他不能愛我,為什麼!”

一隻手在身後輕輕的拍擊。

“因為你要等的那個人,不是他。”

不是他?

怎麼會,那為什麼我見到他會有那樣的感覺?那般的滄海桑田……

“方方……你這個傻瓜,你這個小白癡……”

誰這樣溫柔在我耳邊說話……

“阿哲,方方他真醉了?”

林雨的聲音,這是林雨的聲音,但誰是阿哲,誰是阿哲?

“怎麼辦,你送他回去?”

“恩。”

阿哲,阿哲,是你麼?

我被擁進一個懷抱,很溫暖的懷抱。這個懷抱裏,我聞到很熟悉的氣息,可以令我安心的氣息——是不是這裏呢?我可以一直留下來的地方。

下意識伸出手回抱那個身體,然後聞到太陽的氣息,我把臉埋進去,靜靜的,就忘記一切。

又做夢了。

這次我在夢裏見到很多人,林樂陽,歐陽,嚴肅,阿藍……

這算什麼?

舊情人大聚會?

所以我肯定這是做夢。

接過林樂陽的電話,阿藍我幾乎天天見,歐陽和嚴肅,我相信他們過得一定很好。很久很久前的歌裏不是這樣唱麼——好人一生平安。

可是李哲呢?

為什麼我沒見到他?

在原地轉了幾圈,直到身邊所有的人都消失掉,我仍然沒看到自己想見的人。

忽然想起來,他回了美國——原來就算在夢裏,也有著遠隔重洋的距離……

“方方……”

怎麼又有人叫我?

不理他。頭很暈,看樣子又是宿醉。

宿醉?

隻用三秒鍾我就睜開眼睛,緊接著坐起身來看看自己全身上下——果然沒穿衣服……

我瞪著眼睛呆坐在床上,這是我的家我的房間我的臥室,但我的身邊沒其他人,這是什麼狀況?

“你終於醒了,吐了我一身……有沒有稍微大點的睡衣?”

從衛生間裏走出來一個人。

陳哲!

如果真象某部美國電影裏演的那樣,眼珠子也可以跳出眼眶,我想我現在一定蹲在地上到處找滾來滾去的眼珠子。

我真想詛咒上帝了——上次宿醉醒過來時看到阿藍,現在呢……再不要上演類似的劇碼了,我不想連最好的朋友都失去。

“喂,還沒睡醒?睡衣!”

“啊……櫥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