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霧裏找到喊我的那個人。
“方方,忘記他吧……很快你就可以找到新的戀情,找到那個愛你的人……”
會麼?
我可是處女座的男生呢。我要的,是唯美的愛情啊……
連一見鍾情都不是注定的那個人,我還要繼續追逐麼?
我不知道。
“方方,忘記他……”
有雙手扶上我的肩,暖暖的。
怎麼能忘記他?怎麼可以忘記他?
我那樣那樣愛他,因為見到他我以為自己終於成為童話裏美麗的男主角,因為愛上他我變到這般溫柔,我那樣那樣愛他,怎麼可以忘記他?
“方方……”
是誰呢,是誰有那麼寬的胸,可以讓我依靠?
我抓住了麵前這個人的衣服,大哭出聲。
“我愛他,我真的愛他,為什麼他不能愛我,為什麼!”
一隻手在身後輕輕的拍擊。
“因為你要等的那個人,不是他。”
不是他?
怎麼會,那為什麼我見到他會有那樣的感覺?那般的滄海桑田……
“方方……你這個傻瓜,你這個小白癡……”
誰這樣溫柔在我耳邊說話……
“阿哲,方方他真醉了?”
林雨的聲音,這是林雨的聲音,但誰是阿哲,誰是阿哲?
“怎麼辦,你送他回去?”
“恩。”
阿哲,阿哲,是你麼?
我被擁進一個懷抱,很溫暖的懷抱。這個懷抱裏,我聞到很熟悉的氣息,可以令我安心的氣息——是不是這裏呢?我可以一直留下來的地方。
下意識伸出手回抱那個身體,然後聞到太陽的氣息,我把臉埋進去,靜靜的,就忘記一切。
又做夢了。
這次我在夢裏見到很多人,林樂陽,歐陽,嚴肅,阿藍……
這算什麼?
舊情人大聚會?
所以我肯定這是做夢。
接過林樂陽的電話,阿藍我幾乎天天見,歐陽和嚴肅,我相信他們過得一定很好。很久很久前的歌裏不是這樣唱麼——好人一生平安。
可是李哲呢?
為什麼我沒見到他?
在原地轉了幾圈,直到身邊所有的人都消失掉,我仍然沒看到自己想見的人。
忽然想起來,他回了美國——原來就算在夢裏,也有著遠隔重洋的距離……
“方方……”
怎麼又有人叫我?
不理他。頭很暈,看樣子又是宿醉。
宿醉?
隻用三秒鍾我就睜開眼睛,緊接著坐起身來看看自己全身上下——果然沒穿衣服……
我瞪著眼睛呆坐在床上,這是我的家我的房間我的臥室,但我的身邊沒其他人,這是什麼狀況?
“你終於醒了,吐了我一身……有沒有稍微大點的睡衣?”
從衛生間裏走出來一個人。
陳哲!
如果真象某部美國電影裏演的那樣,眼珠子也可以跳出眼眶,我想我現在一定蹲在地上到處找滾來滾去的眼珠子。
我真想詛咒上帝了——上次宿醉醒過來時看到阿藍,現在呢……再不要上演類似的劇碼了,我不想連最好的朋友都失去。
“喂,還沒睡醒?睡衣!”
“啊……櫥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