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好快樂……
我摟著李聿的脖子,在他耳邊斷斷續續地道:“……李聿……我偷看了《小王子》……我知道你為什麼不給我看完……”
“為什麼?”李聿貼著我的麵頰,低沉的聲音教我想哭。
我小心翼翼地親親他的眼睛,認真地望著他,眼淚還是流了下來,“雖然小寶很笨,但我知道什麼是愛。”
李聿笑了,緊緊摟住我,深情款款地低喃:“小寶……小寶……”
我揉揉酸澀的眼睛,卻看見床頭櫃上還放著那隻神秘的盒子,可是我已經不想知道那裏麵是什麼了。
我知道,我和李聿再也不分開了,永遠,永遠。
如果李聿是小王子,我就是那一朵玫瑰。
如果李聿是那一朵玫瑰,我就是那一隻笨蝶。
作者有話要說:***********************
嘿嘿……這個結尾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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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後記:甜文甚難 人生苦短 ...
好吧,睫毛知道乃們對這個是不會有什麼興趣的,但是為了各種不可告人的理由,睫毛毅然決然地選擇寫下這篇冷文的後記(因為貌似有一位善良人士說過他喜歡看後記)。
寫這篇文,純屬意外。
起先一時興起寫了兩章,交給朋友看了,她說十分有趣,可以嚐試。彼時,《遊園驚夢》上下卷已近完結,亦有開新坑的打算。《蝴蝶君》作為背景龐大的演藝圈背景文,自然尚在構思之中,而睫毛的終極虐心文《相會於聖托裏尼》大綱經已寫畢,然而因為實在太虐,令心髒強大的睫毛都思之飆淚,決定月更(也不說“表拍偶”了,因為米有人看,哭……珍愛生命,遠離《相會》),最後出於考慮,還是選擇了相對比較輕鬆的《小寶》,即《笨蝶》。
而事實上,《小寶》並不輕鬆。就睫毛這種沒甚持久之童心的人而言,偶爾作天然呆受狀還是可以的,但是一旦持久,睫毛就會……呃……崩潰。不過,還是寫得很開心,因為相比完結了的《遊園驚夢》,以及尚未完結的《相會於聖托裏尼》和《再見,露絲瑪麗》而言,《小寶》裏麵的種種感情都十分純粹,大哥肖衡的理智清醒,二哥肖衍的隨性灑脫,三姐肖眉的愛恨分明,四哥肖徹的激情衝動,阿齊的野性不羈,小寶的天真可愛,還有李聿的執著堅定。
不知道大家是否喜歡這些人,許多人喜歡四哥,也有喜歡阿齊的,可是似乎都不太喜歡李聿這個人。
不過,睫毛的觀點是,四哥的衝動是會傷害到遲鈍的小寶的,而小寶的遲鈍也會在無意之中傷害到小寶,所以被無情地排除了。
阿齊呢,太有神秘感與吸引力,猶如一陣不羈的風,時下的年輕女孩大多十分喜愛。由於阿齊的社會經驗相對生活優渥的四哥而言較為豐富,所以也相對成熟世故一些。他深知小寶的身心狀況與漂泊不定的性格,他隻能在內心深處沉默而淺淡地愛著小寶,卻力不從心,不能照料好小寶的一切,更不能持久,唯有忍痛割愛。
大家還記得那一杯阿齊調製給李聿的彩虹酒麼?盡管酸甜可口,清新醉人,卻以蛇膽為底,苦澀逼人,這是阿齊對於與小寶戀愛的心情總結。也即是說,雖然小寶是天真的,是可愛的,相比智力正常的戀人免去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並且十分新奇有趣,但是真正愛這樣一個人是無比苦澀的,因為小寶的難過可以用眼淚表達,但是愛上小寶的人隻能忍住他的眼淚,隻因小寶什麼都不懂。當然還有另一種解答,那便是小寶看似純真懵懂,卻十分脆弱,內心憂鬱悲傷,而阿齊動蕩的生活怎能保證小寶的快樂,所以,阿齊不敢喝下那一杯酒。
還有大哥。這裏要說的是大哥是不喜歡小寶的,當然了,是戀愛的那種喜歡。大家不要完全相信仆人的八卦。哈哈。
小寶是睫毛很喜歡的一個角色,雖然塑造的不是很成功,但是依舊十分喜歡,就像喜歡聖愛可蘇培理筆下的小王子,他純潔可愛,善良天真,有些呆傻遲鈍,對每一個人都懷著善意與祝福,會因為自己內心的惡意(詛咒仆人,將之趕走)而心存愧意,也因為他人的不幸遭遇(癱瘓的肖眉,離家的肖徹)而自責,讓人心疼,讓人感動,就像含苞初綻的玫瑰之上那一刻晶瑩剔透的露珠,或是在天空之中笑得最為清脆響亮的那一顆淡藍色的小星星,令人覺得安慰與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