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籌錢(1 / 2)

習俗,風俗,陋習,在城裏已經銷聲匿跡了,可在一些偏遠的山村還是存在的,就說這結婚吧,法律上認可的是結婚證,而老觀念則認可辦酒席。

也就是說,你領了證不一定就是結婚了,隻有操辦酒席,明媒正娶,請大夥兒喝了喜酒才算結婚。

這跟法製觀念淡薄沒關係,而是跟幾千年的傳統觀念有關係。

剛剛鬆了口氣的我瞬間又繃勁了神經,本能的朝著懂法的李常亮望去。

李常亮心裏打定主意要報複老兩口,自然會站在我這一邊替我說話。

“沒領結婚證,那王敏和楊冰的婚姻就不受法律保護啊,也就是說她們的婚姻是無效的啊,你們就更沒有理由阻撓人家去留了啊。”

“那我們的十萬塊錢就白花了?”

“這個嗎,你們可以到法院起訴,找王敏她舅舅索要,至於能不能要回來,這個就不好說了,畢竟這種事,你們也沒有打條子。”

“俺不懂法,隻知道俺花了十萬塊,法院的人就是再按法辦事,也得講理吧,反正今天俺把話撂這裏,給俺錢,王敏可以帶走,不給,誰也休想,若是欺負俺們人老又不懂法,我就一頭撞死在大隊門口。”被李常亮說的暈頭轉向的楊大娘索性耍起了無賴,並以死威脅。

“反正法律層麵的事,我也給你們解釋清楚了,你們自己想想怎麼辦吧。”一聽楊大娘要尋死覓活的威脅,李常亮趕忙給自己圓了個場,免得以後真出了事擔責任。

“楊過,咋辦,我不想回那個家了,一天也不想回去了。”王敏抓著我的手小聲道。

“放心,有我呢,我不會再讓你回去受氣了,你先去山下等我,我和他們聊聊。”我安慰道。

自從認定這輩子跟著我後,王敏對我可以說是百依百順,聽我這麼一說,她便去山腳下等著去了。

“楊大爺,楊大媽,法律上的事村長說的也夠清楚了,大家都是明白人,沒必要裝傻充楞,現在事情已經擺到了桌麵上,而且你們和王敏的臉麵也撕破了,肯定是不可能一個桌子上吃飯了,我的意思呢,大家都是一個村的人,低頭不見抬頭見,不如坐下來心平氣和的商量一下,真要撕破臉了,對誰都不好是不是。”我不軟不硬的說道。

“哼,跟別人有得商量,跟你沒有。”楊大爺氣呼呼道,顯然還在介意我剛才推他的事。

“老楊,我前兩天可是聽說你還想認楊過為兒子,把他招上門呢,怎麼現在又不願意了呢?”老會計問道。

“那是我瞎了眼,沒有看清他的真麵目,現在都敢跟我動手,進了我家,我早晚都得死他手裏。”楊大爺氣呼呼道。

“咳,你們呀,都別說沒用的了,就說想不想解決問題吧,想的話我們就幫你們調解,不想的話,我這就走人,楊過你要是犯了法,我肯定幫著派出所抓你,老楊你要是人財兩空了,尋死覓活也別來大隊門口。”李常亮氣呼呼的說道。

他這麼一發脾氣,大家都不言聲了。

看我們不說話,他滿意的點點頭後,朝老會計遞了個眼神後,把我拉到一邊單獨聊了起來。

所聊的無非就是法律咱們的守,但農村的規矩咱們也的接受,畢竟老兩口攢點錢不容易,十萬塊都是從土坷垃裏刨出來的,真要是鬧大了,這老兩口耍渾要死要活的,天天在你家門口哭喪,你也沒法過日子不是。再說了,你總不能一分錢不花,就把人家一個俏媳婦抱回家吧,那你這便宜也賺的太大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