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我們小夭大學畢業才會結婚。”
林清音斬釘截鐵地道:“而且,小夭才不會單獨地與男生出去旅遊。
如果要出去旅遊,她肯定是帶著我出去。
我們小夭最喜歡的就是跟爹地媽咪出去玩。”
夭桃舅媽看見大姑姐的神情,沒有與她爭辯。
“孩子小時候,都是喜歡跟著爹地媽咪。
長大了,還能像小時候?大了的女仔,就喜歡跟著男朋友。”
~…~
九點半,夭桃離開圖書館,回寢室。
路上,遇到一個男生突然衝出來攔路。
夭桃以為是壞人,抬腿就是一腳,將人踹倒。
“哎喲…哎喲…”
男生倒在地上,不停地“哎喲”!
夭桃並沒有去扶人,反而是就著燈光仔細地打量他。
不認識。
“你是誰?為何攔截我?”
問完,她摸出電話,準備打110報警。
“哎呀,誤會誤會。千萬別報警!
我們是新聞係的學生,他隻是想請教你個問題。”
旁邊看熱鬧的同學裏,出來了二個同伴;
他們趕緊一邊解釋,一邊扶起還倒在地上的同學。
然後,二人又扶著一瘸一拐的同學走了。
走了好幾步,那個被踹倒的男同學還回頭,看著夭桃,幾次欲言又止。
他隻是想表白,意料到了會被人以各種借口拒絕;
但是,沒有預料到會被人當成是壞蛋,被踹倒。
臥槽,太丟人了。
算了,這個看起來是武術世家的妹子。
香港,果然是臥虎藏龍。
怪不得,武俠劇拍得那麼好,還有一個成龍那麼出名的能打。
夭桃並沒有多言,隻是麵沉似水地看著他,戒備著。
待得他們又轉身往前走,她才將手機又放回兜裏。
夭桃先前已經拍了一張他們三個的照片。
而且,110,這個電話號碼,還在頁麵。
她看著他們的背影,問還沒有散完的本係同學:
“他們真的是新聞係的學生嗎?怎麼沒有戴校徽?”
“他們是本校的學生。我以前見過他們。
不過,是不是新聞係的,就不知道。
好多的同學,在學校裏都不戴校徽。”
一個見過那三人的男同學,好心回答。
這個男同學的心裏,還在深深地震撼著,“剛才,那一腿,可以去拍武俠劇。”
夭桃心想,不戴校徽,誰知道你是不是同學。
像這樣子大晚上的,突然出來攔路,會讓人誤認為壞蛋。
~…~
回到寢室,夭桃三下五除二,搞好個人衛生。然後,上床睡覺。
躺下時,看了一眼手機,看到了李健發的信息。
“小夭,我喜歡你。請你做我的女朋友吧!”
夭桃看完了心想,他不是喜歡了我好多年嗎?
這麼多年了,現在還是隻有喜歡的程度?
既然這樣,我不要當他的女朋友。
喜歡,可以今天喜歡這一個,明天喜歡那一個。
拍拖,做男女朋友,應該是屬於愛情的範籌。
而且,李健從小打架過招的時候,都不讓著她。
他們的性格,都太爭強好勝。
爹地說過:爭強好勝,過於剛直的人,應該是找一個性情如水的伴侶,才可以互補,包容。
夭桃想到了這裏,又開始懷念父親。
她果斷地回複了李健一條信息,“不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