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逃離(1 / 2)

鮮血,濃稠如漿!

胸口劇烈起伏壓縮著粗重的喘息,如牛!

激烈對抗就發生在一分鍾之前,井然卻記不清戰鬥是如何開始又怎樣結束的。

緊張與恐懼中,所有的反擊動作都發自與生俱來的求生本能,等他的自主意識再度恢複清明,他瞪大眼睛看著手中那塊還在滴血的石塊才茫然失措!

他殺人了!

腳下受害者的屍體與他手中帶血的凶器都是最好的證明!

……

……

晴空正豔,海風正柔!

周圍愜意的海景與事發之前並無兩樣,但這一切井然已經沒有心情再去欣賞,尉藍的天空與湛藍的海水倒映在他無助的眼眸裏一切都失去了顏色。

整個世界一片黑灰!

海浪歡快的節拍也幻化成刺耳的蜂鳴!

他有些虛脫,握緊拳頭努力回想剛才發生的一切,隻依稀記得把對方從水裏撈上來原本出於一片好心,接下來發生了什麼他越回想卻越模糊。

凡事皆有動機,他不是一個瘋子,更不是喪盡天良的殺人狂魔,不會無故殘殺素不相識的陌生人,更不可能先好心救人再殺害對方。

剛才的爭鬥一定是對方先動手,他應當是自衛反擊。

他這樣想著!

但茫然四顧,空曠的海邊一隻海鳥也沒有,更找不到任何目擊證人,這讓他對這個推斷又不敢肯定。

好心救人卻成了殺人犯,任誰都心有不甘。

但上了法庭就要講證據,人是他殺的,屍體就倒在他腳下,手中的“凶器”還在滴血,周圍數百米範圍內更找不出另一個嫌疑對象。

一切都讓他感到絕望!

受害者已死得不能死——

頭顱早已被他用大石頭砸得血肉模糊,隻依稀看得出是一名黃頭發高鼻梁的鬼佬模樣。

殺人已是重罪,如果再涉及外交事件性質就更嚴重。

井然對法律相關的事知之甚少,他不知道在沒有旁證的情況一名國際友人慘死在他手裏法院會如何判決,但終歸不會有好結果。

接下來怎麼辦?

要投案自首嗎?

正不知所措之時褲袋裏的手機突然叮鈴鈴地響了起來,又把他狠狠地嚇了一跳。

牛仔褲繃得有點緊,他顫抖著費了好大的勁才把手機掏了出來,慌亂中又失手跌落。

鈴聲嘎然而止——

從茫然中陡然警醒,他丟下手中帶血的石頭,心一狠再次把那名鬼佬的屍體推進海裏!

……

……

海邊的毛坯馬路彎彎曲曲。

旁邊除了那些常年被海水洗涮成灰色的礁岩怪石之外隻偶爾生長著幾叢頑強的荊棘。

周圍的景致與井然此時的心境無形契合。

投案自首,他心有不甘!

滅跡潛逃就是唯一的選擇!

這裏地處偏僻,離繁華的海濱浴場至少有四公裏,雖然海邊有條失修的毛坯馬路,但周邊植被稀疏缺失可以養眼的風景平素裏少有人來往。

既然無人為他證明清白,也就沒有人看到他殺人行凶,也許一夜間潮起潮落那具屍體就會被浪頭衝得無影無蹤。

懷著一個守法良民不該有的僥幸心理,他倉促逃離現場!

沿海邊的毛坯馬路快步走了大約二公裏,再轉一個彎前麵就是海濱浴場公交停靠站,路邊開始有了一些沿海邊散步行人。

井然放慢了步子,盡量裝著若無其事的樣子。

這些路人與他素不相識,應當沒有誰會留意他這個毫不起眼的陌生人,但他不想被任何人看出那怕一絲一毫的破綻。

相繼與三、四撥行人交錯之後,他發現自己的擔心有些多餘。

路人都自顧自地與身邊的朋友聊天散步,根本沒有誰注意到他的存在,這讓他內心稍稍安定。

再走大約一公裏前麵就是海濱浴場公交站。

那裏的28路公交要45分鍾才有一班車。

當一個人真正感覺到緊張與恐懼,總希望用最快的速度回到最熟悉最安全地方,井然是外地來東海讀書的大學生離老家有幾千裏,突然出了這麼大的事,絕望與無助中他想都沒想本能地就想逃回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