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章主要來了解一下我軍的情況。
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主要擔負陸地作戰任務,目前沒有設置獨立的領導機關,領導機關職能由四總部代行,沈陽、北京、蘭州、濟南、南京、廣州、成都七個軍區直接領導所屬陸軍部隊。
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由步兵、裝甲兵、炮兵、防空兵、陸軍航空兵、工程兵、防化兵、通信兵等兵種及電子對抗兵、偵察兵、測繪兵等專業兵組成。步兵徒步或乘裝甲輸送車、步兵戰車實施機動和作戰,由山地步兵、摩托化步兵、機械化步兵(裝甲步兵)組成。裝甲兵(坦克兵)以坦克及其他裝甲車、保障車輛為基本裝備,遂行地麵突擊任務。炮兵以各種壓製火炮、反坦克火炮、反坦克導彈和戰役戰術導彈為基本裝備,遂行地麵火力突擊任務。
防空兵以高射炮、地空導彈武器係統為基本裝備,遂行對空作戰任務。陸軍航空兵裝備攻擊直升機、運輸直升機和其他專用直升機及輕型固定翼飛機,遂行空中機動和支援地麵作戰任務。工程兵擔負工程保障任務,由工兵、舟橋、建築、偽裝、野戰給水工程、工程維護等專業部(分)隊組成。防化兵擔負防化保障任務,由防化、噴火、發煙等部(分)隊組成。通信兵擔負軍事通信任務,由通信、通信工程、通信技術保障、航空兵導航和軍郵勤務等專業部(分)隊組成。陸軍按其擔負的任務還劃分為野戰機動部隊、海防部隊、邊防部隊、警衛警備部隊等。野戰機動部隊的編製序列一般是:集團軍、師(旅)、團、營、連、排、班。海防部隊、邊防部隊和警衛警備部隊,根據擔負的作戰任務和地理條件,確定編組方式。
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現主要由步兵(摩托化步兵、機械化步兵)、炮兵(地麵炮兵、高射炮兵)、裝甲兵、工程兵、通訊兵、防化兵和偵察、電子對抗、汽車、測繪、氣象等專業部隊組成。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的編製序列為軍種總部,集團軍、師、旅、團、營、連、排、班。
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成立於1949年4月23日。軍內為一個獨立軍種,級別為大軍區級。現有兵力約23萬人。其指揮機構為海軍司令部,以及海軍政治部、海軍後勤部和海軍裝備部。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是中國人民解放軍中以艦艇部隊和海軍航空兵為主體,擔負海上作戰任務的現代化合成軍種。其主要任務是獨立或協同陸軍、空軍防禦敵人從海上的入侵,保衛領海主權,維護海洋權益。其作戰部隊——除了海軍總部直轄外,分布於北海、東海、南海三支艦隊中。海軍是海上作戰的主力,具有在水麵、水中、空中作戰的能力。
海軍水麵艦艇兵力包括驅逐艦、護衛艦、導彈艇、魚雷艇和各種勤務艦船等。海軍潛艇兵力包括常規動力潛艇、核潛艇等。海軍航空兵作為重點發展的兵力之一,至1955年底,基本形成了以岸基航空兵為主的海空作戰防禦體係。海軍岸防部隊是部署在沿海重要地段,參加沿岸防禦作戰的兵種。海軍陸戰隊是擔負登陸作戰任務的兵種,成為海軍第五個兵種。此外,海軍還陸續組建了各種專業勤務部隊,包括觀察、偵察、通信、工程、航海保障、水文氣象、防險救生、防化、後勤供應和裝備修理等部隊,其任務是保障海軍各兵力順利進行戰鬥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