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脅從犯(1 / 2)

沈平進過看守所,看守所是什麼地方?對與罪犯來說就是鍍金,結識其他罪犯的地方。

對於這點我是深有感觸。

在裏麵我的打架能力,起碼得比之前上了兩三個台階,而且又認識了棟梁哥,吳鴻毛還有大個他們。

在看守所裏,沈平聽獄友說了很多作案的手段。

比喻說什麼樣的對象容易製服,屍體怎麼處理,以及怎麼跑路。

沈平學習不咋滴,但是學起犯罪來可真的是進步神速。

兩人物色的第一個對象就是小姐春玲。

因為之前倆人總是光顧春玲生意的關係,所以很簡單的就把春玲給騙了出來。

事情的經過就跟春玲講述的那樣,春玲也是個好吃懶做的人,錢花的很快,根本就沒存下錢,沈平兄弟倆當即準備殺了她。

為了活命,小姐春玲想出了一個毒計,幫著沈平兄弟倆騙取其他小姐過來。

春玲騙來的第一個小姐,是跟自己在一個場子裏的小姐芳芳,這個芳芳跟春玲的關係很差,所以春玲想起來的第一個人就是她。

騙過來之後,兩人把芳芳玩弄一番之後,用同樣的手段逼迫芳芳交出銀行卡密碼。

但是芳芳不願意交出去這麼多年攢下來的積蓄,也有可能是芳芳明白,如果她把錢交出來之後,自己隻會死得更快。

兩人對著芳芳拳打腳踢,足足折磨了芳芳兩天,芳芳終於熬不住了,把銀行卡密碼說了出來。

取完錢之後,春玲在兩人的逼迫下,用匕首捅死了芳芳。

根據看守所聽來的辦法,兩人買了一大桶硫酸,把芳芳給化了,屍體的殘骸拋到了荒郊野外。

這一次,兩人一共獲利五萬元。

但是拿到錢的兩人並沒有想著還債,而是逃到了L市,繼續花天酒地,享受人生。

春玲在殺了人之後,知道自己也沒的跑了,於是鐵了心跟這兩個魔頭一起幹。

五萬塊錢可不是一筆小數目,但是在三人大手大腳之下,很快就揮霍一空。

畢竟他們逃到了外地,人生地不熟的,作案不太方便。

為了方便作案,沈平讓春玲去洗浴中心出台,去接近那些小姐,並且順便打聽哪個小姐有錢,就把哪個小姐騙過來。

就這樣,春玲的罪惡越來越深,連續幫著沈平兄弟倆,騙了四五個小姐過來。

這些小姐交出錢的下場就隻有一個,死!

雖然L的老板都沒有報案,但由於三人猖狂作案,還是被當地警方發現了一些肢體的碎片,發出了告示。

再加上自己這裏的小姐莫名其妙的失蹤,也心生疑慮,他們跟我們的反應一樣,派出人,滿市尋找失蹤的小姐。

當時的警方甚至已經追查到了沈平三人的住所。

但他們三人走運,並不在住所,回去的路上見到有刑警衝到了他們的房間。

他們知道事情敗露了,L市不能待了,這才逃到了我們市。

還好僥幸被我碰到了夏琳,這才順藤摸瓜逮到了他們。

不然的話,不知道這兩個魔頭還要犯下多少罪惡。

這兩兄弟前前後後一共殺死了十一個小姐!

但並沒有搶到太多的錢,加起來也就二三十萬。

二三十萬多麼?多!

但是,這二三十萬肯定沒有一條人命值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