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段(2 / 3)

「不知道。」她搖搖頭,坦白說,自己也是第一次搭警車上警局。

「啊,妳不知道?妳不是每次考試都拿第一名嗎?」藍允潔直覺的問。

「考卷上又沒有考我遇到臨檢該怎麼辦,被抓到警局又該怎麼辦。」戴晴美聽了啼笑皆非,沒好氣的說。

要是平常,她肯定會欣賞這個同學的黑色幽默,但現在她害怕都來不及了,根本沒多餘的心思理睬她。

「完蛋了啦,我家人知道肯定會打死我的……」愛哭鬼藍允潔又是一陣狂哭。

「妳是我見過淚腺最發達的人。」簡言之,就是妳好會哭。

不哭難不成要笑嗎?藍允潔怔住,停止哭泣。「第一名,妳都這麼奇怪嗎?」噙著淚,用像是看見怪物的眼神瞟她一眼。

「抱歉。」她誠懇的道歉,接著又開口,「戴晴美。」

「什麼?」愛哭鬼一臉不解。

「我叫戴晴美,不是第一名。」雖然她每次都考全學年第一名。

「喔。」揩揩眼淚,她也自我介紹,「藍允潔,隔壁班的。第一……欸,戴晴美,妳為什麼會在那裡?」她想都沒想到,居然會在那種地方看見戴晴美這種好學生。

「打工。」

媽媽住院了,正準備接受化療,所需費用對他們家的經濟來說是筆不小的開銷,她因為不忍心看爸爸為了攢錢,每天晚上下班還得開計程車,所以才會想要利用暑假打工分攤家計。

其實那家店白天隻是一般的簡餐餐廳,到了晚上八點才兼賣調酒,再請幾個樂團駐唱炒熱氣氛,以拓展客源。她想,既然要打工,當然挑時薪優渥的晚班比較符合經濟效益,為此她還謊報年齡,宣稱自己已經滿十八歲。

誰知出師不利,第一天上班就遇到警察臨檢,來不及落跑,隻好跟著大家被帶回警局了。

「打工?妳才幾歲,居然去夜店打工,不怕被學校抓到記過嗎?」

她們念的可是號稱全台最八股、校風最嚴謹的天主教教會學校,校長連看見女同學穿短褲都會覺得不端莊而搖頭歎息了,要是知道第一名的好學生在夜店打工,嘖嘖嘖,沒被記大過,她藍允潔三個字倒過來寫。

這位第一名同學實在太威了!

「我媽住院,需要醫藥費。倒是妳,妳沒事去那裡做什麼?」她簡單回答。

藍允潔的爸爸是學校家長會會長,家裡很有錢,總不會也需要打工吧?

「……我、我去看Sky。」

Sky是晚上駐唱樂團的貝斯手,聽說粉絲很多。總歸一句,她是個追星族。

警察走了過來,皺眉對著兩個小丫頭問:「為什麼這麼晚了還不回家?」

藍允潔心一慌,又開始哭哭啼啼,等她說完理由,警局都快鬧水災了。

警察對藍允潔發達的淚腺有些招架不住,草草打發她,轉而把目光落向一旁悶不吭聲的戴晴美。「妳呢?」

也不知道是哪裡來的靈感,就在這時候,從頭到尾連滴眼淚也沒掉過的戴晴美突然抓住藍允潔,唱作俱佳的演了起來,哭得上氣不接下氣的說——

「我、我跟她一起去的,我們隻是想去看Sky……警察叔叔,拜託啦,不要讓我家人知道好不好?也不要跟學校通報啦,教官會記過的,我們下次不敢了,真的……」害怕會連累老闆,她抵死不說自己在打工。·本·作·品·由·思·兔·網·提·供·線·上·閱·讀·

藍允潔怔怔的望著戴晴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