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縣委書記唐世傑(2 / 2)

唐世傑從被抓,到現在隻有二十九天,可是二十九天,紀委加上檢察院,總共問詢不過五次,而且唐世傑均為承認所犯罪行,可是一個月不到,市委就對他進行了雙開,他此時才明白,自己這次事徹底的完了,唐世傑靜靜的聽完,沒有說一句話;一直到法院,直到宣判“常山市中級人民法院,「2007」62號,刑事判決,被告人唐世傑貪汙受賄一案,由常山市檢察院提起公訟,本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庭,因唐世傑本人原因,放棄援助律師為其辯護,期間也放棄自我辯護,現經公開庭審,現已審查終結……………………………………………………本院認為,被告人唐世傑,利用其時任清河縣縣長期間,利用職權,為企業提供便利,造成國有資產流失,造成人員傷亡,威脅勒索祥林紙業,索賄五十萬,案件調查期間被告人拒不交代所犯事實,現經調查,犯罪事實清晰,證據確鑿,經本院一審宣判,被告人以職權之便,犯濫用職權罪、貪汙受賄罪、致使他人死亡,數罪並罰,判處被告人唐世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立即執行。”

唐世傑被法警帶上了車,此時的唐世傑隻是恨,恨這官場的險惡,想想有多少官員犯的罪比證據輕,可是誰向他一樣,直接被判處死刑,而且還是立即執行。

回想這一輩子,從大學畢業,回到清河,從一個農業局的辦事員,一步一步,小心翼翼的才在五十歲這一年坐上了縣委書記的位置,卻因為得罪了一位副部級高官的子弟,自己卻被誣陷鋃鐺入獄,甚至還被判處了死刑;唐世傑,在官場中雖然不是那麼出眾,可是在廣大人民群眾中,也算是清明的代表,不畏權,不畏勢,在清河快三十年,每一個鄉鎮基本的到過,調研、考察、指導、幫扶,這一幕幕,讓唐世傑心有不甘。

到達刑場,唐世傑被送入一個房間,裏麵隻有一張床,執行死刑的是醫生,現在的死刑不再和原來一樣是靠槍打,而是打針,走進來的法醫對唐世傑問到“姓名”;唐世傑木納的答到“唐世傑”;法醫接著又說“現在為你注射安樂死,你還有什麼遺言,可以告訴我,我會轉告你的家人;”

唐世傑慢慢的爬上了那張鋪著白色床單的單人床,靜靜躺在上麵,過往的記憶已經被他在來時的路上,翻洗了一遍,他還有兩個孩子,一個兒子,一個女兒,兩人都很爭氣,兒子在中央部委上班,女兒也在京城的燕京大學畢業,想了想後,唐世傑歎了口氣,對著法醫說“我想最後這句話,請你轉告我的夫人,這麼多年了,一心隻放在工作上,卻從來沒有真正的陪過她什麼,估計以後再也沒有機會陪她了,讓她放寬心,到兒女的身邊去吧!好好的過將來的生活,這麼多年了,我歉她一個道歉,淑君我對不起你。”

法醫點點頭“嗯,我會幫你轉告的,那麼我就開始了;”

唐世傑睜著雙眼,躺在床上,兩眼看著黑淒淒的天花板和那盞吊著的節能燈,隻感覺手臂被紮了一下,慢慢的閉上了雙眼,失去了知覺。

常山市清河縣的唐世傑,五十歲就此離開人世,有知情者,對他的離去表示惋惜,有不知情的,認為他就是以個貪官,就這麼走了,純屬自找的,反正芸芸眾生,有好的評價,亦有壞的評價,有被唐世傑照顧過的人,對他留戀,有被唐世傑打壓過的人,感到高興,最後苦的人隻有那個叫做婉君的女人,嫁給唐世傑後,她知道,自己的男人有抱負,有理想,隻有她堅信自己的男人不會去做違法犯紀的事,時隔多年,劉一山因故被抓,才為唐世傑一案還了清白,可是那時,唐世傑已去世多年,叫做婉君的女人,也因一時想不開,早已跟隨他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