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有一個第一流作家寫過偵探小說。那是位美國作家,名叫達謝爾?哈米特。不管是不是老派的,格雷夫斯和霍奇決不是古板守舊的第二流作家鑒賞家;他們能夠看到世界的潮流,而且看到他們時代的偵探小說所不能看到的;他們知道有創見和有能力生產真實小說的作家是不會生產不真實的作品的。

哈米特到底是怎樣一個有獨創的作家,這無關緊要,即使有關,現在也很難斷定。他是他們一派作家中間的一個,但是卻是唯一贏得批評界賞識的一個,不過不是唯一寫現實主義疑案小說或作這類嚐試的一個。任何文學運動都是如此,總有一個人被選出來代表整個運動,他往往是該運動的頂峰。哈米特是個一流的表演家,但是他的作品中沒有什麼東西在海明威的早期長短篇小說中沒有包含的。

然而,海明威除了從德萊塞、林?拉德納、卡爾?桑德堡、舍伍德?安德遜和他本人那裏學習到一些東西以外,很可能從哈米特那裏也學習到一些東西,這也未可知。相當長的一個時期以來,就一直有人對小說的語言和素材進行徹底革命的返真歸樸的嚐試。這可能是從詩歌開始的;幾乎什麼事情都是從詩歌開始的。你甚至可以追溯到瓦爾特?惠特曼。但是哈米特把這應用到偵探小說上麵去,由於英國式的斯文和美國式的假斯文的重壓,這很難推動。

哈米特有沒有什麼明確的藝術目的,對此我有懷疑。他隻不過是想象寫作一些他有第一手材料的東西謀生糊口罷了。有的是他杜撰出來的,所有作家都是如此,但他有事實根據,是從真實的東西中杜撰出來的。而英國偵探小說作家所知道的唯一現實性乃是蘇比東和博格諾雷吉斯兩地的講話口音。如果他們寫到王侯爵爺和威尼斯古瓶,他們所知道的情況並不是根據切身的經驗,正如好萊塢的著名人士對於掛在他貝爾—埃爾別墅牆上法國現代派名畫或他當茶幾用的漆本代爾古董木凳一樣無知。哈米特把謀殺案從威尼斯古瓶中搬出來,放到了窮街陋巷裏,它不用長久呆在那裏,但是能夠開始盡可能同愛美麗?波斯特心目中一個有教養的小姐該怎樣啃雞翅膀的想法離得遠一些,這不失為一個好主意。

哈米特從一開始(而且幾乎一直到最後)就是為那些對人生抱積極進取態度的人寫作的。他們不怕事物的陰暗麵,因為他們就生活在那裏。暴力並不使他們害怕,因為暴力就出現在他們的街頭。哈米特把謀殺案還給了有殺人理由的人,不僅僅是提供一具屍體而已;還給了手頭有凶器的人,這種凶器不是手工打鑄的決鬥手槍,毒箭,熱帶魚。他把這些人物如實地形諸筆墨,他們的談話和思想所用的語言就是他們平常用來談話和思想的語言。

他有風格,但他的讀者不知道,因為他所用的語言一般人認為不可能有這種講究的語言。他們以為談到的隻一出有血有肉的緊張好戲,所用的語言就是他們自己說的語言。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確是如此,但遠遠還不僅是如此。所有的語言都以說話開始,而且是以普通人的說話開始,但是一發展到成為文學手段,它就隻在外表上看上去象說話了。哈米特的風格要說壞就是壞在幾乎象一頁《伊壁鳩魯派馬裏烏斯》一樣的形式化,但要說好就好在幾乎什麼都能表達。這種風格不是屬於哈米特一個人的,也不是屬於任何一個人的,這是美國語言(而且也不再是純粹的美國語言了),我認為這種風格能夠表達他本來不知道怎麼表達或感到有必要表達的話。在他的手裏,這種風格沒有什麼聯想,沒有什麼回聲,除了遠遠的一座小山以外,喚不起什麼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