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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生涯四十年》

作者:K.辛普遜(英)

伍新堯 郭朱明 譯

郭景元 祝家鎮 校

譯者的話

辛普遜,是一位世界有名的英國法醫學教授,我國法醫學界也很熟悉他。他從事法醫學工作四十多年,除了長期擔任法醫學教學工作外,還作了幾萬宗刑事案件的法醫學鑒定。他在法醫牙科學上有很高的造詣。他編寫的《法醫學》教科書,由於理論與實踐結合得好,享有盛譽。

這本自傳體著作《法醫生涯四十年》實際上是辛普遜教授從事法醫工作的真實記錄。書中介紹了他應用法醫學協助破案的部分典型案例,許多情節相當曲折複雜。可以看出作者並沒有作多少文學加工,但因係真人真事,讀起來引人入勝。同時,讀者還可以從中比較詳細地了解到法醫工作的性質及英國刑事訴訟的法律程序。

國內還沒有這種類型的書。我們認為這本書不僅可資我國法醫學工作者借鑒,而且對法律工作者、審判人員、偵察人員、醫務人員都有啟發。

翻譯中,除了個別顯然不符合我國實際的地方予以刪節外,都保持了原書的格調。由於譯者水平所限,錯誤之處,尚請讀者不吝指正。譯者一九八二年十月於廣州

1.為什麼選擇法醫學

你全然可以提出這樣的問題,是什麼能讓一個年青未婚的、無牽無掛的醫生去從事死人的研究?這些病死的、被毀傷的,有時甚至是被肢解了的屍體,似乎都在那麼不適當的時間、那麼奇怪的地點被人發現。為什麼這位醫生不穿著白大衣同一幫熱情的科技人員一起在一個漂亮幹淨的實驗室工作,或者去從事一項富有挑戰性的研究計劃?或者去當一名外科醫生,在漂亮的手術室裏,以其傑出的成就從死亡線上把病人的生命奪問來?為什麼他不去做一名具有學者風度的堅韌不撥的內科醫生?或當一名神經病學家、產科學家、兒科專家?這些全都可以做到,要是你有象我在蓋氏醫院那樣優秀的醫學學業成績,你確實可以有很寬廣的選擇餘地。那為什麼偏偏要選擇與屍體、經常發臭的停屍室、屍體發掘,以及與淫欲和暴行打交道?要隨時不方便地被喚到為人遺棄的屋子、伊平森林的小山穀、池塘、妓女的臥室等等地方;還要接受突如其來的挑戰,與律師、自負的老法官和遲鈍的陪審團進行艱苦的鬥智?究竟為什麼呢?

噢,有多少醫生能享受到比這更為激動人心的生活,他們受到的挑戰不但經常來自活人,而且還來自屍體?很少有其他別的專業,象它那樣充滿著新的可能發生的事件。它們肯定會給你帶來新的豐富多彩的充滿活力的生活,可以認識各種各樣的醫生、偵探、警察、妓女、高級律師、酒吧間招待、卓越的法學家和吸毒的流浪漢。這個專業與察看耳朵或一邊叫病人“發出‘啊”、“深吸氣”,一邊檢查咽喉的行業,有著很大的不同,也與處理討厭的皮膚病或試圖說服歇斯底裏的婦女說她們並沒有患癌症不一樣。臭嗎?沒有比下層社會更糟的了。悲慘嗎?正如H·E·貝特斯所寫的那樣,有“死人的美麗”。約翰·韋斯理①(①John Wesley,英國傳教士,1703~1791。――譯者)不是這樣寫的嗎:

啊! 可愛的死亡的麵貌,

地球上還有什麼象你那樣美麗?

並不是所有活生生的壯麗行列,

都能與一具死屍相比。

當你聽見“大夫,小威利又病了,”的請求時,能比得上聽見緊迫的“辛普遜大夫嗎?啊,很榮幸找到您,先生”(就好象你是在河堤或在索河夜總會度夜一樣)的呼喚更興奮嗎?“先生,我是警長利迪,在朗伯瑟區公共廁所發現一個男人被刺傷背部。您能來看他嗎?十分鍾後?太好了,先生,在地鐵車站外接您!”